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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49 頁-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書一式十份,向本部為之。前項再利用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運方式。三、再利用方式。四、污染防治計畫,包含再利用後剩餘廢棄物之清理計畫。五、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六、再利用產品銷售計…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內實績,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前項試驗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廢棄物基本資料、試驗數量及試驗期間。二、再利用技術原理、設施及設備。三、試驗方法、程序及步驟。四、清運及再利用污染防治方式。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種類(代碼)、名稱、許可再利用數量及用途。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記載事項變更時,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應自事實發生…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部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及技術轉移等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再生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 行政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輸入輸出者,不適用本辦法,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以下簡稱共同清理機構),指由營造業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與營建有關之事業,共同投資合作或聯合具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意願之業者加入投資所設立之機構。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件如下:(一)資本額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二)清除、處理廢棄物之設施及設備。(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用地面積合計二公頃以上。(四)置有專業技術人員一人以上。二、乙級:應具備資格條件如下:(一)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立許可:一、申請書。二、資本額證明文件。三、投資者名冊。四、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與設備規格功能及處理能力說明書。五、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用地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文件。七、工程計畫說明書。但使用既有合…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施完工驗收證明文件。但使用既有合法場(廠)設施者,免附。五、廢棄物最終處置去處同意文件。六、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應備之文件。未於前項規定期限內申請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8條 …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四、場(廠)地點。五、清除、處理廢棄物之種類、數量、處理方法、中間處理或最終處置地點。六、有效期限。七、其他經內政部指定或相關法令規定之登載事項。
- 行政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第13條 共同清理機構所置專業技術人員應負清除、處理廢棄物之責,並應於第十一條規定之申報表上簽名並蓋章。專業技術人員離職時,共同清理機構應即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並應於三十日內依規定另聘之。
-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91條 …魚、牧畜,不聽勸阻者。四、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挖掘土石、棄置廢棄物或取水,不聽勸阻者。
-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18條 …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27條 …應急照顧。六、危險物品設施及設備之應變處理。七、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食品衛生檢驗及其他衛生事項。八、搜救、緊急醫療救護及運送。九、協助相驗、處理罹難者屍體、遺物。十、民生物資與飲用水之供應及分配。十一、水利…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37條 …、大眾運輸、航空站、港埠及農漁業之復原重建。十五、環境消毒與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十六、受災民眾之就業服務及產業重建。十七、災害事故原因之調查。十八、其他有關災後復原重建事項。前項所定復原重建事項,各級政府應列入各該災害防…
-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備,其項目如下:一、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二、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三、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四、各種維生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五、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六、其他必要之設施及…
- 行政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施。七、排水系統:應有完整暢通之排水系統,排水溝應有攔截固體廢棄物之設施,出口處並應有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八、倉庫:(一)原料菸葉倉庫、成品倉庫應分別設置或予獨立,庫內地面應較庫外為高,並採用不透水材料建築,庫內所設之棧…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定之空氣污染防制、噪音與振動防制、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整治及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二、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調度場所及其設施。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第十四條規定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及其設施。八、依法設置之農業廢棄物再利用設施。九、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林業生產、運銷、加工、推廣、生態旅遊、文化、教育訓練、展示等之林業產業設施及其發展所必要之遊客住宿、餐飲等相關設施…
-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28條 …之規定,公務機關對於所有財產孳生之物品與其應用物品中之剩餘或廢棄物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呈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按時價出售。
- 行政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5條 …施。(四)排水系統應完整暢通,不得有異味,排水溝應有攔截固體廢棄物之設施,出口處並應有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五)照明設備應保持清潔,並有燈罩設施,避免污染酒品或掉落;照明光線應達到一百米燭光以上,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應保持…
- 行政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6條 …法。(四)清潔、清洗及消毒用機具,應有專用場所妥善保管。四、廢棄物處理:(一)廢棄物不得堆放於作業場所內,場所四周不得任意堆置廢棄物及容器,以防積存異物,孳生病媒。(二)廢棄物之處理,應依其特性,以適當容器分類集存,並予…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之菸酒事業。二、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三、再利用機構:指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之農工商廠(…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事業,得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其屬公告之事業者,應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於廠(場)內自行再利用。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廢棄物除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者外,其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事業自行清除或再利用機構清除。二、依第七條附表再利用管理方式或個案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規定方式清除。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留供查核。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成分及清除或再利用量。二、清除或再利用之工具、方…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依本辦法進行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及再利用者,應將其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留供查核。前項紀錄,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以網路傳輸者,仍應依本…
- 行政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技術成熟且廣為應用者,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逕依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前項附表所列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用途,如有污染環境之虞者,本部得暫停其再利用;其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之。事業廢棄物經其他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