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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16 頁-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18-1條 …保留安全資料表內容之揭示:一、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列之化學物質。二、屬於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之下列級別者:(一)急毒性物質第一級、第二級或第三級。(二)腐蝕或刺激皮膚物質第一級。(三)嚴重損傷或刺激眼睛物質…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化學物質:指自然狀態或經製造過程所得之化學元素或化合物,包括維持產品穩定所需之任何添加劑,或製程衍生而非預期存在於化學物質中之成分。但不包括可分離而不影響物質穩定性,或改變其組成結構之任何溶劑。…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於資訊網站之化學物質清單(以下簡稱公告清單)以外之新化學物質屬下列性質者,不適用本辦法:一、天然物質。二、伴隨試車之機械或設備之化學物質。三、於反應槽或製程中正進行化學反應且不可分離之中間產物。四、涉及國…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4條 新化學物質依其用途,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訂有許可及管制規定者,不適用本辦法。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5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公告清單以外之新化學物質,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並經核准登記前,不得製造或輸入含有該物質之化學品。前項製造者或輸入者,得委託國內之廠商或機構,代為申請核准登記。第…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6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應依其新化學物質之登記類型,按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技術指引及登記工具,繳交評估報告,申請核准登記。前項申請核准登記之類型及應繳交評估報告之資訊項目及內容如下:一、標準登記,如附表一。二、簡易登記,如附表二。三…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7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申請前條新化學物質核准登記,應依附表四之年製造或輸入量,選擇登記類型。前項新化學物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附表五之年製造或輸入量,選擇登記類型:一、科學研發用途。二、產品及製程研發用途。三、限定場址中間產…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8條 依前二條規定申請核准登記之新化學物質,符合簡易登記及少量登記類型者,經確認該新化學物質屬CMR物質第一級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申請人依標準登記之規定辦理。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9條 新化學物質符合科學研發用途、產品與製程研發用途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申請人除使用登記工具繳交評估報告外,應另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相關資料。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10條 二個以上製造者或輸入者申請登記相同之新化學物質時,得共同申請核准登記,其化學物質總量合併計算。申請人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已核准登記之新化學物質,得經原登記人同意,於核准登記文件所載有效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共同登記。…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18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辦理新化學物質之核准登記作業。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0條 新化學物質之核准登記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登記人基本資料。二、新化學物質編碼。三、核准登記類型。四、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間。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3條 新化學物質於核准登記文件之有效期間內,登記人基本資料有異動者,應於異動後三十個工作天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變更。新化學物質之登記類型與原登記文件不符時,登記人應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重新申請登記並繳交評估報告…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4條 經核准登記之新化學物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登記人應主動或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要求,提出補充資訊:一、發現有新危害證據或新資訊。二、發現有新用途。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5條 登記人取得新化學物質核准登記文件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核准登記:一、經查核確認登記人無適當措施管理新化學物質,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二、登記人繳交之評估報告內容不實,或未依核准登記事項辦理…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6條 為預防新化學物質嚴重危害工作者健康,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登記人之核准登記文件、縮短登記有效期間,或依其危害風險,公告限制其運作方法或用途。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申請人檢送之評估報告後,得公開化學物質之下列資訊:一、新化學物質編碼。二、危害分類及標示。三、物理及化學特性資訊。四、毒理資訊。五、安全使用資訊。六、為因應緊急措施或維護工作者安全健康,有必要揭露予特定人…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8條 符合下列規定之新化學物質,中央主管機關得列入公告清單:一、標準登記滿五年者。二、少量登記滿五年且屬於低關注聚合物者。三、依附表一標準登記資訊要求,並繳交危害評估資訊及暴露評估資訊,經登記人申請提前列入清單者。四、少量登記…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9條 前條之新化學物質,登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須保留化學物質名稱者,得於列入公告清單前三個月至六個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資訊保護:一、要求保護之化學物質屬於登記人之商業機密。二、登記人已採取行動,並將持續維持化學物質之保密性。…
- 行政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30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本辦法所定申請新化學物質核准登記案件之受理、審查及核發許可文件之程序,得會商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辦理之。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6條 …規則所定有機溶劑作業場所,依附表一所列項目之濃度。(三)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所定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之場所,依附表二所列項目之濃度。(四)接近煉焦爐或於其上方從事煉焦作業之場所之溶於苯之煉焦爐生成物濃度。(五)鉛中毒…
- 行政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13條 …項之監測結果及前項之暴露評估報告,應保存十年。但屬附表六所列化學物質者,應保存三十年。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31-1條 …、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報告書及原始性能測試報告書之內容,準用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1條 …鉛作業主管。三、四烷基鉛作業主管。四、缺氧作業主管。五、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六、粉塵作業主管。七、高壓室內作業主管。八、潛水作業主管。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九之規定。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3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學物質清單以外之新化學物質,未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並經核准登記前,不得製造或輸入含有該物質之化學品。但其他法律已規定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適用者,不在此限。前項評…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2條 …二條作業環境監測機構之管理、查核與監測結果之通報、第十三條新化學物質之登記與報告之審查、第十四條管制性化學品之許可與優先管理化學品之運作資料之備查、第二十條認可之醫療機構管理及健康檢查結果之通報、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職業安全…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四)四烷基鉛作業場所。(五)有機溶劑作業場所。(六)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場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審查化學物質安全評估報告後,得予公開之資訊如下:一、新化學物質編碼。二、危害分類及標示。三、物理及化學特性資訊。四、毒理資訊。五、安全使用資訊。六、為因應緊急措施或維護工作者安全健康,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歸屬。但其他法律已有火災、爆炸、礦災、空難、海難、震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輻射事故及陸上交通事故之相關檢查、調查或鑑定機制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重傷之災害,指造成罹災者肢體或器官嚴重受損,危及生命或造成其身體機能嚴重喪失…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9條 …點:一、有機溶劑作業。二、鉛作業。三、四烷基鉛作業。四、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五、粉塵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