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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僑務委員會委託受理華僑身分證明書申請作業規則 第4條 …』及受託單位章戳代替。受託單位受理前條申請案件,經彙整後應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外交郵袋轉送本會處理。
  2.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或通報格式,蓋用外幣收兌處專用章後,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外幣收兌處依前三項規定為申報或通報者,禁止洩漏或交付相關資訊,就其申報或通報行為得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該…
  3.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1條 …報義務人以電子訊息所為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紀錄及提供之書面、傳真或影像掃描文件,應妥善保存備供稽核、查詢及列印,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五年。
  4. 行政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查詢電信通信紀錄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詢法律依據或案號、資料用途、機關全銜、連絡人姓名、連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及列帳電話號碼等,加蓋機關印信及其首長職章,送該電信用戶所屬電信事業指定之受理單位辦理。但案情特殊、情況緊急之查詢,得由法官、軍事審判官、檢察官、軍事…
  5.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2條 …及調變方式等。三、所傳送信息之型式:聲音、文字、記憶體傾注、傳真及電視等一般性說明。四、電臺標識之方法及所使用之頻率或頻率群。五、每個發射信號之開始日期及結束日期。主管機關為解調聲音、文字、影像等原始信號,必要時,得命展…
  6.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33條 …及調變方式等。三、所傳送信息之型式:聲音、文字、記憶體傾注、傳真及電視等一般性說明。四、電臺標識之方法及所使用之頻率或頻率群。五、每個發射信號之開始日期及結束日期。主管機關為解調聲音、文字、影像等原始信號,必要時,得命展…
  7. 行政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用途、查詢機關(構)、機關(構)主管、連絡人姓名、連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及列帳電話號碼等,加蓋機關(構)印信及其首長署名、職章,送該電信使用者所屬電信事業指定之受理單位辦理。對於案由特殊、情況緊急之查詢,得由法官、檢察官或…
  8. 行政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構)查詢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 第6條 …為處理前條之查詢,各電信事業應指定受理單位,並設置專用之電話傳真機、電子媒體或資訊系統,供為受理與答覆查詢使用者資料之用。電信事業於查得使用者資料後,得以傳真機、電子媒體或資訊系統傳送至有關機關(構)。各查詢機關(構)應…
  9.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22條 …方式連線。無法以專線及網際網路連線方式進行競價時,始得以電話傳真方式為之。
  10.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26-1條 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採電話傳真提出者,應依據前條規定填寫需求頻寬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提出視為無效:一、需求頻寬單無公司章或負責人簽章。二、需求頻寬未能清楚確定或辨別。三、需求頻寬有塗改或同一頻段提出二個以上不同需求頻寬…
  11.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5-1條 …形有重大變化時,應隨時通報。經營者無法依前項規定通報時,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方式通報。第一項情形發生後一小時內,經營者應利用廣播、電視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體向使用者揭露障礙情形,包含障礙原因、障礙影響區域及…
  12.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50-1條 …形有重大變化時,應隨時通報。經營者無法依前項規定通報時,得以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報。第一項各款情形發生後一小時內,經營者應利用廣播、電視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體向使用者揭露障礙情形,包含障礙原因、障礙影響區域及預…
  13. 司法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9條 …通報。二、對屬明顯重大緊急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事件,應立即以傳真或其他可行方式儘速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並應補辦書面資料。但經法務部調查局以傳真資料確認回條確認收件者,無需補辦申報書。並應留存傳真資料確認回條。三、前二款申…
  14. 司法民事閱卷規則 第3條 聲請閱卷得以書面、電話、傳真或其他電子傳送方式為之。
  15. 司法民事閱卷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聲請人以書面或傳真聲請閱卷,應填具閱卷聲請書(如附式一),送或傳送該管法院收發室或閱卷室。
  16. 司法刑事訴訟法 第189條 …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以科技設備訊問者,經具結之結文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法院或檢察署,再行補送原本。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項證人訊問及前項結文傳送之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17. 司法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6條 …人應依法具結者,由遠距端機關(構)協助或證人自行將結文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訊問端機關。前項結文原本,由遠距端機關(構)協助或證人自行,於訊問後十日內,補送訊問端機關。但未經補送、結文佚失或於補送結文原本加記其他文…
  18. 司法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7條 …,經證人確認內容無誤並為之後,由遠距端機關(構)將筆錄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回訊問端機關。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證人未於指定之時間內補行之或未寄回筆錄者,訊問端機關應於筆錄附記其事由。第一項第三款情形,遠距端機關…
  19. 司法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 第8條 …協助或證人自行將業經證人簽名並填載完成之申請書兼領據,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訊問端機關;訊問端機關審核後,得以直接匯入帳戶或其他方式支付。前項之旅費,以證人自其所在地至遠距端處所為計算基準。
  20. 司法行政訴訟閱卷規則 第3條 聲請閱卷得以書面、電話、傳真或其他電子傳送方式為之。
  21. 司法行政訴訟閱卷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聲請人以書面或傳真聲請閱卷,應填具閱卷聲請書(如格式一),送或傳送該管法院收發室或閱卷室。
  22. 司法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11條 遠距審理之筆錄及其他文書,須陳述人簽名者,由法院端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至遠距端,經陳述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再傳回法院端。前項傳送回法院端之筆錄及其他文書,其效力與提出經簽名之文書同;其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
  23. 司法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第14條 …束後,法院審核依法得支領日費、旅費、報酬或其他費用者,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費用申請書兼領據無誤時,得直接將費用匯入陳述人之金融機構帳戶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之。旅費之計算,以陳述人自其所在地至受訊問或陳述之處所為計算…
  24.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係指傳送方以下列各款所列方式,將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程序監理人、其他依法參與家事事件程序之人之書狀、證人之陳述書狀或鑑定人之鑑定書與結文,以及其他家事事件文書(以下合稱家事事…
  25.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第3條 法院應設置可供以前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傳送及收受文書之電信傳真及其他科技設備,指定專人處理本辦法所定之文書傳送及收受事務,並將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公告週知。
  26.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第4條 …院之家事事件文書,以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方式傳送至法院。但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者,除經司法院公告之家事事件類型外,非於事件繫屬後,且經法院許可,不得為之。法院為前項但書之許可時,應併告知傳真號碼、電子信箱帳號及傳送文…
  27.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第5條 當事人、關係人或代理人陳明有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可供家事事件文書之收受者,法院或他造當事人、關係人、代理人得以該設備傳送家事事件文書。但裁判書正本及其確定證明書,不得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之。前項情形,傳送方及接…
  28.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第6條 …述書狀、鑑定書及結文傳送至法院之旨。前項通知書,並應記載法院傳真號碼、司法院服務平台網址、電子信箱帳號及傳送文書首頁應記載事項。
  29.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家事事件文書之傳送方,應於傳送之文書前添附首頁,記載傳送文書之名稱、頁數、股別、案號、當事人或關係人姓名、傳送方姓名、住址、身分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回傳文書之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及其他法院認…
  30. 司法家事事件文書傳真及電子傳送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收受家事事件文書之接收方,應於收受文書後一工作天內,依收受該文書之首頁資料核對收受之文書內容,並將收受之年月日時、接收方姓名、電話號碼或電子信箱帳號等資料併收受文書首頁,回傳傳送方,其格式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