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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23 頁- 行政契稅條例 第3條 …買賣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二、典權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四。三、交換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二。四、贈與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五、分割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二。六、占有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
- 行政契稅條例 第6條 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前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者,其差額價款,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
- 行政契稅條例 第12條 …使用權者,應照典權契稅申報納稅。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
- 行政契稅條例 第14條 …,因業務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三、政府因公務需要,以公有不動產交換,或因土地重劃而交換不動產取得所有權者。四、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變更起造人名義者。但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應申報納稅者,不適用之。五、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其興…
- 行政契稅條例 第16條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
- 行政契稅條例 第23條 凡因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及占有而辦理所有權登記者,地政機關應憑繳納契稅收據、免稅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辦理權利變更登記。
- 行政稅捐稽徵法 第5條 …本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商訂互免稅捐,於報經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
- 行政稅捐稽徵法 第5-1條 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之條約或協定,於報經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進行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提供其他稅務協助,應基於互惠原則,依已生效…
- 行政印花稅法 第5條 …據等屬之。五、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 行政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第15條 …託代收轉付款項者,應查明是否合於規定,並取得合法憑證。(九)交換資產者,應查明估價標準及交換損益計算是否正確。(十)營利事業與地主合建分成、合建分售土地及房屋、或自行以土地及房屋合併銷售時,應查明房屋款及土地款之劃分情形…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5條 適用本準則之交易類型如下:一、有形資產之移轉,包括買賣、交換、贈與或其他安排。二、有形資產之使用,包括租賃、設定權利、提供他人持有、使用或占有,或其他安排。三、無形資產之移轉,包括買賣、交換、贈與或其他安排。四、無形資產…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22-1條 …項規定國別報告送交期限前,未與我國簽署生效得進行國別報告資訊交換之相關協定。三、最終母公司向其居住地國或地區申報國別報告,且該國或地區與我國已簽署生效得進行國別報告資訊交換之相關協定,但稽徵機關無法依相關協定實際取得國別…
- 行政所得稅法 第4條 …構與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團體、教育機構所簽訂技術合作或文化教育交換合約,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者,其由外國政府機關、團體或教育、文化機構所給付之薪資。十二、(刪除)十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
- 行政所得稅法 第9條 …務人並非為經常買進、賣出之營利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而發生之增益或損失。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8-1條 …業所得稅,以與我國政府簽訂之租稅協定中訂有互惠免稅條款或經外交換文同意互惠免稅,經財政部核定實施者為限。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交換,包括政府依法給價徵收,及財產受意外災害而獲得賠償。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31-3條 …除之稅額。營利事業取得之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內含轉換權、交換權、賣回權或贖回權等選擇權者,其取得之利息補償金,應計入取得年度之所得;如約定有票面利率者,應另以票面金額及票面利率,按持有期間計算利息收入,並依規定之扣繳…
-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85-2條 …金額與票面金額之差額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三、內含轉換權、交換權、賣回權或贖回權等選擇權者,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利息補償金時,按給付金額依規定扣繳率扣繳稅款;如約定有票面利率者,扣繳義務人應另依第一款規定辦理。
- 行政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第12條 營業人以貨物或勞務與他人交換貨物或勞務者,應於換出時,開立統一發票。
-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43條 …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因查核業務需要,得依所得稅協定有關資訊交換條文、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函請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洽請他方締約國主管機關查證或提供相關資訊。他方締約國主管機關依所得稅協定資訊交換條…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32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出售或交換資產利益:一、出售資產之售價,大於資產之未折減餘額部分,應列為出售資產收益課稅。但依政府規定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財產之增益,出售非屬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之…
-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100條 出售或交換資產損失:一、資產之未折減餘額大於出售價格者,其差額得列為出售資產損失。二、資產之交換,應以時價入帳,如有交換損失,應予認列。其時價無法可靠衡量時,按換出資產之帳面價值加支付之現金,或減去收到現金,作為換入資產…
-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2條 …建築以至適於營業上使用而支付之一切必要工料及費用;其因受贈、交換及其他方式而取得者,以原估價格,為取得價值之原始部分。(二)增添部分:指資產取得後因擴充、換置、改良、修理而增加其價值或效能時所支付之代價。十、帳面金額或稱…
-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5條 …產或無形資產三類。租用其他事業或個人之資產,或已出售、贈與、交換或其他方式而尚未交付或移轉所有權之資產,不論其資產本身或增添部分,均不得重估。
-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6條 …點後較實有數量為少時,仍按帳載數量重估。營利事業購入、以資產交換或其他方式取得他人已逾原定耐用年數且已提足折舊無帳載金額之固定資產繼續使用,依購入之成本或取得資產之價值按其自行預估可使用之年數,曾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 行政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第11條 …證齊全者,以其實際取得資產之年度為取得年度。七、資產因受贈、交換或其他方式而取得者,應以其實際取得之年度為取得年度。八、重估資產實際取得之日期無從查考者,以完成取得記入資產項目之年度為取得年度。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2條 …興建之住宅者,基地所有權人得申請與鄰近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辦理交換。公寓大廈因震災毀損致居民死亡,於震災發生時起四年內,其基地原有建築物已拆除,該建築基地無法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都市更新或其他方式辦理重建,且災後未獲配國…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4條 …前款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四、鄰近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指與申請交換之私有土地位於同一直轄市或市內,或同一縣之同一或毗鄰鄉(鎮、市)內,屬未被占用及未出租,且無預定用途之國有非公用建築用地。五、交換:指土地所有權之相互移轉。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5條 執行機關辦理交換之作業程序如下:一、公告受理申請。二、會勘。三、審查。四、勘選可供交換之國有土地。五、計價。六、造冊通知。七、召開協調會。八、層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核定。九、依核定結果辦理土地分割、所有權交換登記及相互點交…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第6條 申請人得單獨或合併申請交換,其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三、直轄市、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出具之原有建築物因震災毀損或拆除證明。但災前已建築使用迄今者免附。四、災後未獲配國民住宅或其他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