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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9條 前條養殖業者申請保險費補助,應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漁會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但投保標的所在地未設置基層漁會者,交由基層農會辦理:一、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二、國民…
  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1條 …市政府依臺南市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管理辦法規定核准進駐之進駐業者或園區機構,得繼續依其原核准進駐之資格條件進駐園區。
  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條 …規劃書。符合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地區,當地居民、休閒農場業者、農民團體或鄉(鎮、市、區)公所得擬具規劃建議書,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劃。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公告之休閒農業區,其有變更名稱或範圍之必要或廢止者,應…
  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3條 …場許可登記證。未依前三項規定報准停業或於停業期限屆滿未申請復業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休閒農場歇業,經營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一個月內,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
  5. 行政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16條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得應灌溉管理組織三等人員甄試。
  6. 行政農會考核辦法 第4條 …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七、其他違反農會法、農業金融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重大缺失事項。農會有下列情事之一,該…
  7. 行政輸入動物用藥品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第2條 …品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為樣品或贈品:一、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為試驗研究、試製或檢驗登記用。二、公立或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或試驗機構供試驗研究用。三、獸醫診療機構或各級動物防疫機關診治動物或防疫之特殊需要用。四…
  8.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31條 …所列之野生動物,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公布施行之日起三年內輔導業者停止飼養及轉業,並得視情況予以收購。前項收購之野生動物,主管機關應為妥善之安置及管理,並得分送國內外教育、學術機構及動物園或委託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管理單位代…
  9.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三、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四、依法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以謀取生計,並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一)自有農業用地:以登記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所有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
  10.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33-2條 …件及進口證明影本。(二)申請者為非進口商者,應檢附產製品來源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買賣文件、進口證明影本及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三、已完成包裝並可直接販售至消費者之產製品,應檢附外觀圖或包裝樣品。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
  11.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2條 …司或商號。三、在製造處所經營自製產品零售業務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四、依法設立且經營動物用藥品零售業務之獸醫診療機構。五、依法設立且經營動物用藥品零售業務之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前項申請者,不得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
  12.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依經營業務種類,置有具備下列資格之專任藥品管理技術人員駐店管理:一、經營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業務:獸醫師(佐)、藥師或藥劑生。二、經營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業務:依第二項規定經訓練合格取得結業證書之人…
  13.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7條 …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前項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取得許可證後,應依其許可種類經營業務,不得經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業務,且不得在營業場所以外販賣動物用藥品。
  14.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停業、復業或歇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停業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許可證正面載明停業理由及期間…
  15.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應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之推銷員於執行業務時,應隨身配帶業者製發之服務證或識別證。
  16.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3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對於具活性及安定性易受破壞之動物用藥品,其儲存、運送或操作,應依標籤仿單記載事項確實執行。前項儲存、運送或操作之情形,應確實登錄,並保存二年。
  17.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販售動物用藥品時應告知購買者,有關所販售藥品適用之動物種類、用法用量、禁忌、副作用、停藥期間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18.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5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對於藥物不良反應案例,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19.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6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記錄所販售動物用藥品之品名、批號、數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等資料,並於每年一月底及七月底將前六個月所販售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公告動物用藥品種類之銷售紀錄資料,以書面或其他經中央主…
  20. 行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第18條 …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之業者,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換發者,原領有之動物用…
  21.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二、限由執業獸醫師(佐)監督之下使用。三、飼主、畜禽水產養殖業者或飼料廠依獸醫師(佐)處方使用。前項處方藥品品目及其使用類別如附表。
  22.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及販賣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審定之處方藥品類別標示於藥品標籤及仿單上。
  23.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買賣行為。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販賣業者之批發、輸出及輸入。二、家畜醫院或診所、學術研究機構及動物防疫機關之購買。
  24.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獸醫師(佐)處方箋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飼主或畜禽水產養殖業者姓名。二、動物種類名稱、年齡、體重及數量。三、診斷結果、處方藥之學名或商品名稱、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注意事項。四、開具處方日期及開具處方執業獸醫師(佐)之簽…
  25. 行政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販賣處方藥品應設置簿冊,逐次記錄販賣對象、動物用藥品種類及數量等資料,並予保存二年。
  26.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7條 本法所稱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係指經營動物用藥品之製造、加工與其產品之批發、輸出及自用原料輸入之業者。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申請輸入自用原料之要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核准輸入之自用原料,非經中央主管機…
  27.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8條 本法所稱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係指經營動物用藥品之批發、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
  28.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12-1條 …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許可證字號。二、動物用藥品名稱。三、製造業者與輸入業者名稱及地址。四、負責人姓名及地址。五、製造工廠名稱及地址。六、動物用藥品劑型及包裝。七、有效成分及含量。八、效能(適應症)。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29.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14條 …查核之;所需費用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並由經營該動物用藥品之輸入業者負擔。
  30. 行政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第14-1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或輸入業者,使用不實資料或證明文件,申請動物用藥品之檢驗登記、許可證展延或變更登記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准;已核准者,應予撤銷該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前項情形,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其重行申請,應自不予核准或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