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86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8 / 96 頁
  1. 行政原住民個人或團體經營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6條 原住民個人或團體為經營溫泉取供事業或溫泉使用事業向銀行貸款,得申請百分之一貸款利率之利息補貼。前項利息補貼同一申請人得申請一次,並以三年為限。
  2. 行政僑務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二、員工名冊。三、會計報告。四、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公庫及銀行存款清冊,並附移交日之銀行專戶存款證明單(如該單結存金額與交代日帳列金額有差額時,應加附差額解釋表)。五、未辦或已辦未了之重要案件清冊。六、當年度施政或工作…
  3. 行政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冊(附表二)。三、會計報告。四、現金、票據、有價證券、公庫及銀行存款清冊,並附移交日之銀行專戶存款證明單(如該單結存金額與交代日帳列金額有差額時,應加附差額解釋表)。五、當年度施政計畫或工作計畫、業務計畫,及截至交代日止…
  4.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條 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所屬事業機構為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以下簡稱兩廠),其人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準用公務員或勞工相關法令之規定。
  5. 行政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第1條 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6. 行政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第4條 …、選擇性信用管制之辦理。七、金融機構牌告利率通報之管理。八、銀行對證券金融公司及證券商資金融通之管理。九、金融支付系統之管理及跨行支付清算業務之辦理。十、其他有關金融調節事項。
  7. 行政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第6條 …貨幣之買賣。三、外匯供需之調節及外匯市場秩序之維持。四、指定銀行及其他事業辦理外匯業務之許可審查及督導。五、國外匯款之審核。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國際金融業務之核准、督導、統計、分析、研究及報告。七、國外聯行、國際金融…
  8. 行政中央銀行監事會會議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中央銀行法第七條規定訂定之。
  9. 行政中央銀行監事會會議規則 第2條 中央銀行監事會(以下簡稱本會)會議,除中央銀行法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行之。
  10. 行政中央銀行監事會會議規則 第3條 …四、本行貨幣發行數額之查核。五、本行決算之審核。六、違反中央銀行法及本行章則情事之調查,並提請理事會予以糾正。
  11. 行政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條 中央銀行(以下稱本行)主管財團法人(以下稱財團法人)之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前項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採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但財團法人得因實際…
  12. 行政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會計科目應依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科(項)目參考表(如附件)訂定,具特殊業務需要者,得另予增訂,於會計制度中編列。
  13. 行政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財務報告之格式,應依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第七條規定之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決算書表格式編製。
  14. 行政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中央銀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5.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據中央銀行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收兌處設置之核准、廢止核准及必要時之業務查核等管理事項,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委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辦理。前項業務查核,本行得自行或會同臺灣銀行辦理之;外幣收兌處接受查核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7.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列行業,具有收兌外幣需要,並有適當之安全控管機制者,得向臺灣銀行申請設置外幣收兌處:一、旅館及旅遊業、百貨公司、手工藝品及特產業、金銀及珠寶業(俗稱銀樓業)、鐘錶業、連鎖便利商店或藥妝店、車站、寺廟、宗教或慈善團體、市集…
  18.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外幣收兌處執照由臺灣銀行發給之,並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辦理外幣收兌業務,除本辦法規定者外,應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外幣收兌處設置及收兌外幣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
  19.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外幣收兌處收兌外幣之匯率,應參照指定銀行買入外幣價格辦理,並將匯率於營業場所揭示之。外幣收兌處收兌之外幣,應結售予指定銀行並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
  20.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外幣收兌處應於每季終了次月十五日前,向臺灣銀行列報該季收兌金額;臺灣銀行彙總後,於當月底前,列表報送本行外匯局。
  21.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外幣收兌處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臺灣銀行得予撤銷或廢止核准:一、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有關規定,情節重大。二、連續兩季無收兌業務或連續四季收兌總額未達等值五千美元。三、有停業、解散或破產情事。四、經核准辦理收兌業務後,發現原申請文…
  22.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體報導之特殊重大案件,其涉案人辦理外幣兌換。四、客戶來自臺灣銀行轉知國際防制洗錢組織所公告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及其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五、客戶係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
  23.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用得以執行其職務所需專業知識之員工。外幣收兌處應派員參加臺灣銀行舉辦之在職教育訓練,並應辦理新進員工職前教育訓練。前項教育訓練內容應至少包括有關防制洗錢、打擊資恐、本辦法相關規定及外幣鑑識。
  24.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不得逾人民幣二萬元。二、收兌之人民幣現鈔,應按旬結售予臺灣銀行。
  25.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中央銀行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及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26.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經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許可辦理外匯業務之銀行(以下簡稱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以下簡稱代客操作業務),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27.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代客操作業務,係指經許可辦理代客操作業務之指定銀行(以下簡稱指定機構),接受顧客(以下簡稱委任人)之委任,基於其投資判斷,於委任人所開立之外幣保證金交易帳戶(以下簡稱交易帳戶)餘額內,為委任人之利益,全權代委任…
  28.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指定銀行辦理代客操作業務應符合下列條件,並依第五條規定申請許可:一、經本行許可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業務。二、應於其自有資金管理部門及信託業務專責部門之外,另設代客操作專責單位(以下簡稱專責單位)辦理。
  29.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指定銀行申請辦理代客操作業務,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行申請許可:一、營業計畫書。二、本國銀行董事會決議辦理本項業務之議事錄或外國銀行總行(或區域總部)授權書。三、法規遵循聲明書。四、風險預告書。五、專責單位主管與交易經理人…
  30. 行政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指定銀行依前條申請許可所檢送之各款書件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仍未補正者,本行得退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