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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 第29條 復審事件文書之送達,採用郵務送達者,應使用保障事件文書郵務送達證書;派員或囑託原處分機關、公務人員服務機關送達者,應由執行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
  2.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6條 …會提出查詢申請,保訓會應提供所需相關資訊。各機關(構)、學校使用保訓會所提供之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曾參加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訓練成績合格,並取得結業證書者,比照本條規定辦理。
  3. 監察監察院監察委員監察證使用規則 第7條 本證限監察委員本人使用。
  4. 監察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 第3條 …所查閱之資料或電子檔案,非為提供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當目的之使用。六、申請日期。
  5. 監察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公開及查閱辦法 第8條 …仍無效果或其情形嚴重者,並得拒絕其繼續查閱:一、未依本院指示使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二、任意增、刪、修改電腦或其相關設備內之資料。三、非以本院提供之電子儲存媒體,傳輸電腦或其相關設備內之資料。四、毀棄、損壞、拔除或以其他不…
  6. 監察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 第2條 …內文書,或原行政處分機關據以處分之證據資料者,每案每次應繳納使用費新臺幣二百元。
  7. 監察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 第3條 訴願人、參加人或訴願代理人使用受理訴願機關之機器影印前條之文書資料者,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二元;預納費用請求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者,每張應繳納新臺幣三元。
  8.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143條 …歸人民共享之。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9.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 第169條 …衛生及其他經濟、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
  10.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旁聽規則 第5條 旁聽證限旁聽人本人使用。如有遺失應即通知發證單位註銷,並會知警衛處。
  11. 總統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十、本院貴重儀器設施之設置、管理及維運。十一、本院貴重儀器之使用效益評鑑。十二、院長交辦事項。
  12.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成果權利有關之協商、諮詢、審查、申請、收益、利用、技術移轉、使用授權、委任、信託、訴訟諮商、維護及其他相關事宜。第一項本院著作權處理要點,另定之。但積體電路布局、電腦軟體及其手冊、說明等衍生著作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院受贈…
  13.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歸屬於本院。本院人員非於前項情形下進行研究工作,過程中亦未使用本院資源(場地、設備或經驗等),所產生之研發成果,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歸屬於該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或著作人(以下簡稱創作人)。本院人員進…
  14.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人應負擔申請所需各項專利費用,並於第三人有意洽談技術之移轉或使用之授權時,即時通知本院。二、智慧財產權申請獲准時,創作人應即時通知本院,由智財技轉處確認其權利範圍與依第一項申報之研發成果揭露範圍是否一致,並就其市場價值及…
  15.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得對其他政府機關(構)、廠商、其他團體或個人為技術之移轉或使用之授權,但以有償、非專屬及我國管轄區域內優先為原則。以無償或對我國管轄區域外之對象為技術之移轉或使用之授權者,應在促進科技發展、社會福祉、國家利益,確保研發…
  16.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1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院得停止該研發成果現有之技術移轉或終止現有使用授權,或要求研發成果之授權對象將研發成果再授權第三人實施:一、研發成果之專屬授權對象,於合理期間無正當理由未有效運用研發成果。二、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或授權對…
  17.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受贈單位。受贈單位在不影響其研究需要之範圍內,得准許捐贈單位使用本院研究室、實驗室、圖書、儀器設備及其他輔助工具;所產生之維護及其他使用費用,由捐贈單位負擔。捐贈研究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歸屬於本院者,其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18.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之擔保外,暫停辦理該創作人研發成果之智慧財產保護案。二、涉及使用授權之債務不履行者,暫停該創作人或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其相關研究團隊成員於本院研發成果之技轉授權程序。三、涉及資助研究計畫債務不履行者,暫停核定該研究計畫主持人…
  19.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3條 …本,所拍攝而成之數位圖檔資料。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之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20.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4條 學術研究、學校教育、文化推廣等學術、公益及商業使用,得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
  21.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5條 申請文物圖像使用,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表,備妥相關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付費使用。
  22.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6條 文物圖像使用申請,涉及法規或其他限制者,本館得不予同意。
  23.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7條 文物圖像格式為JPEG電子檔,解析度為300DPI,但使用文物圖像之最終產品為數位資料型態者,解析度為120DPI。
  24.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8條 文物圖像使用,以授權完成單項申請用途一次,產出數量以1,200份(本)為原則,收取一般費用每張新臺幣一千二百元。其產出數量超出者,費用另議。同一文物圖像申請數種使用用途,按用途別逐一收費。但第二種用途起,每用途收費新臺幣…
  25.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9條 申請人應於本館核准之使用範圍內,使用文物圖像。如需超出核准使用範圍者,應再提出申請及繳費。文物圖像以公開傳輸或公開播放方式,在網路或其他電子設備上公開展示者,授權期間以五年為單位。逾授權期限者,應再提出申請及繳費。非經本…
  26.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10條 使用本館文物圖像,應註明出處。
  27.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11條 遇有下列情形,本館得隨時終止文物圖像使用之授權,申請人已繳之費用概不退還:一、違反公序良俗。二、違反本辦法規定。三、其他損害本館權益之情事。
  28.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7條 …食、喧嘩或其他妨礙他人之行為。二、不得破壞環境整潔。三、禁止使用墨汁、墨水、修正液、原子筆等易塗損古文書之工具。四、抄錄古文書時,以使用鉛筆或可攜式電腦為限。五、禁止擅自接用電源及連接本館網路系統。六、不得破壞本館提供閱…
  29.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3條 申請複製本館古文書圖像,僅限於本館核定使用範圍,未經本館同意不得擅自授權第三人使用。違反前述規定,本館得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追訴之。
  30.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 第14條 …文書圖像,得合法作學術引用,並註明出處;如移作原申請用途以外使用,均須另以書面,徵得本館同意。依前項複製利用,撰寫之論文、專著、報告或編製之視聽影帶、光碟片或雜誌等,應無償贈送本館一份典藏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