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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16條 …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原住民族地區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但書以外之直轄市、縣(市)立學校校長任期為配合學年起訖期間,得經遴選會通過,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2.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4條 …辦理。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實施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偏遠地區有另為規定之必要者,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幼兒園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提供延長照顧服務,班級人數及照顧服務人員之配置,應符合本法第十六條…
  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條 …十一條第四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第二項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2條 …八十條第一項規定聘用之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三、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聘用之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偏遠地區學校國民中學學區為範圍,至少置專業輔導人員一人,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起,於五年內逐年完成設置。前項人員應配置於偏遠地區學校,由地方主管機關統籌協調其服務區…
  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7條 …專業輔導人員除前項服務內容外,並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因應偏遠地區學生輔導需求,結合學校輔導人力及社區資源,提供學生及家庭必要之服務。二、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第四條第一項之督導人員除專業輔…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8條 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其補助項目,包括薪資、雇主應負擔之勞保費、健保費、離職儲金、年終獎金。但差旅費、加班費、離島與偏遠加給所需增列之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自籌經費支應。前項經費,…
  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19條 …一項聘用之人員,以相當六等二階支薪基準聘用之。五、離島及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得依前四款支薪基準晉薪點一階至二階聘用之。六、具第五條第一項相關專業資格證書之專業輔導人員,且具第四條第三項實務工作年資者,得併計年資敘薪。
  9.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21條 …光。四、均能音量(leq)大於六十分貝(dB)之室外噪音嚴重地區,應設置隔音設施。樓板振動噪音、電扇、冷氣機、麥克風等擴音設備及其他機械之噪音,應予有效控制。五、配置學習區及幼兒作品展示空間。學習區內擺設之玩具、教具及教…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4條 …傳染病時,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聘得不受二次之限制;偏遠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一、依前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之代課、代理教師。二、依前條第三項…
  11.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學前幼兒之班級,班級人數十五人以下。三、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教保服務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幼照法相關規定同意設置之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混齡班,班級人數八人以下。第一項導師職務加給,中央主管機關得補助…
  12.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代理。離島、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之教保服務機構,及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認定之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進用符合前項規定資格之代理人員仍有困難者,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以…
  13. 行政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照顧法施行細則或依本細則聘任為幼兒園教師職務代理人員,於偏遠地區之幼兒園任教。四、申請育嬰或應徵服兵役而留職停薪期間,仍於同一幼兒園任職。五、由原幼兒園離職,改至其他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其年資中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
  1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7條 …不受前項規定限制,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仍應予以輔導:一、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定之偏遠地區學校。二、非屬前款所定學校,經本部核定教育資源需要協助之學校。
  15.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6.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2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在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最近四年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甲等,且無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得向擬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之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優先協助…
  17.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3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最近五年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且無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得向擬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之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
  18.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4條 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經連任二次,且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甲等者,得依其意願,由各該主管機關優先遴選至其他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或參加非偏遠地區學校之校長遴選。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連續實…
  19.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5條 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教師,連續實際服務滿十年,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八年以上且教學績效良好者,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公開表揚,並得薦送至國內外大學或教育機關(構)進修、研究或訓練,薦送…
  20.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6條 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每服務三年,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利用寒暑假期間,赴國內外同級學校參訪;其費用,由各該主管機關補助之。前項費用,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方政府財力級次,酌予補助。第一項參訪之心得報告,各該…
  21.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7條 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外,由各該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為其另行投保傷害保險:一、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二、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三、極度偏遠地區學…
  22.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8條 偏遠地區學校主管機關得依校長或教師自願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交通狀況,給予校長及教師油費補助或交通費補助。
  23. 行政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 第9條 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之校長及教師,未配宿舍者,各該主管機關得給予租屋補助。
  24.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4-2條 …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範圍、類別、特定目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二、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所定權利之相關事項。
  25. 行政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2條 …活及學習活動之需要。二、近便性、安全性、經濟性及永續性。三、地區性資源條件及生活文化習慣。四、民間組織資源及在地人力參與之程度。五、在地居民與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之意願及社區自治精神。六、地區與人文特色之延續及…
  26. 行政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3條 離島、偏遠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設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供幼兒教保服務:一、村(里)內未設有公、私立幼兒園,且因地理條件限制,難以覓得符合幼兒園設立要件之場地及教保服務人員。二、村(里)內已設有公、私立幼兒園,因地理…
  27. 行政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第4條 …中心相關事項,始得提出申請。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位於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內之都市計畫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確無危險之虞者,於取得第一項第八款所定文件前,得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替代之,並應每年報直轄…
  2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9條 …分登錄。二、依各種升學優待辦法規定入學之原住民學生、重大災害地區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退伍軍人、蒙藏學生、外國學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及基於人道考量、國際援助或其他特殊身分經專案核定安置之學生:一年級以四…
  29.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0條 學生因其居住地區或就讀學校發生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災害或其他重大變故情形,學校認有調整前條所定學業成績及格基準之必要者,得擬具計畫,經各該特定科目教學研究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調整之,並妥為保存;其調整後之成績及格…
  3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第16-1條 依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核定之偏遠地區學校,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教育資源需要協助學校,其部定必修或校訂必修科目無法聘任合格教師實施教學者,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後,得與國內其他學校合作開設數位遠距教學課程。前項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