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81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83 / 161 頁
  1. 行政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委託辦法 第6條 …遙控無人機操作工作,操作經驗累積達二年以上。(三)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死傷之遙控無人機失事事件。二、高級監評人員:(一)持有有效之遙控無人機高級專業操作證。(二)近五年從事遙控無人機操作工作,操作經驗累積達三年以上。(…
  2. 行政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第6條 …仍未完成者,依本法第一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如情節重大,有影響飛安之虞且因情況急迫,不及時拆除照明之燈光設施,顯難達成執行目的時,民航局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執行拆除工作。民航局於執行前項拆除工作前,…
  3.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7條 …核轉交通部核准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但為配合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之施工致需延展籌設許可者,不受延展一次之限制。民航局核發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時,應通知有關機關。
  4.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12條 障礙燈使用於夜間有對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或使航空器操作人員產生目眩之虞時,得採用雙組障礙燈系統;其組合應符合下列各款與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中間層燈設置之規定:一、日間採A型中亮度、夜間採B型中亮度。二、日間採A型中亮度、夜…
  5. 行政氣象法 第24條 …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或逾越許可範圍擅自發布氣象或海象預報。二、未依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之方式發布氣象或海象預報。機關、學校…
  6. 行政專用觀測站認可辦法 第9條 專用觀測站之觀測項目、觀測儀器、觀測場所變更或附近環境有重大變化時,應在三十日內向中央氣象局報備。測站種類或所在地之經、緯度及海拔高度變更時,應重新申請認可。
  7.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21條 遇有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傳染病或其他重大事故,致不能進行評量測驗時,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其為評量測驗舉行前發生者,該項評量測驗另行擇期舉行時,應由交通部觀光署公告延期,並通知參測人員。二、其為評量測驗期間發生者…
  8.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29條 …或變造者。五、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
  9.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30條 …迫者。四、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職業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
  10.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但其變更逾原籌設面積五分之一或交通部認其變更對觀光旅館籌設有重大影響者,得廢止其籌設之核准。申請經營觀光旅館業者,其建築物於興建前或興建中變更原設計時,應備具變更設計圖說及有關文件,報請交通部核准,並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45條 …或社會治安有特殊貢獻者。二、參加國際推廣活動,增進國際友誼有重大表現者。三、改進管理制度及提高服務品質有卓越成效者。四、外匯收入有優異業績者。五、其他有足以表揚之事蹟者。
  12. 行政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2條 …一、違反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定之導覽時間、旅程及範圍而情節重大者。二、連續三年未執行導覽工作,且未依規定參加在職訓練者。
  13.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及本規則所稱重大投資案件,指申請籌設面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位於都市土地,達五公頃以上。二、位於非都市土地,達十公頃以上。
  14.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7條 …從其規定。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案件之主管機關,區分如下:一、屬重大投資案件者,由交通部受理、核准、發照。二、非屬重大投資案件者,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核准、發照。
  15.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屬重大投資案件者,由交通部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之;非屬重大投資案件者,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之。觀光遊…
  16.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21條 …後始得進入或使用公、私土地或建築物。但情況緊急,遲延即有發生重大公共危險之虞者,得先行進入或使用。前項情形工程建設機構應對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予以相當之補償,如對補償有異議時,應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後為之。依第一項但書…
  17.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8條 …核准。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如有經營不善或其他有損公共利益之重大情事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但情況緊急,遲延即有害交通安全或公共利益時,得立即命其停止營運之一部或全部…
  18.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39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應立即通報地方及中央主管機關,並隨時將經過及處理情形報請查核;其屬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依前項規定所提報告內容,地方主管機關得要求其負責人或相關…
  19.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43-1條 …轉中發生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進行檢討。非屬運輸事故調查法所定重大運輸事故之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地方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得就其事實及原因進行調查。地方主管機關對前二項檢討或調查結果,認有應改進事項者,應命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
  20. 行政大眾捷運法 第51條 …,經通知其限期改正或改善,屆期未改正或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運許可。
  21.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迫者。五、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職業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
  22.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75條 …申請交通部觀光署依規定發還保證金。旅行業因戰爭、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災害,嚴重影響營運者,得自交通部觀光署公告之次日起一個月內,依前項規定,申請交通部觀光署暫時發還原繳保證金十分之九,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有關二年期…
  23. 行政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四、遇有火災、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發生,對住宿旅客生命、身體有重大危害時,應即通報有關單位、疏散旅客,並協助傷患就醫。旅館業於前項第四款事故發生後,應即將其發生原因及處理情形,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地方主管機關並應即向交通部…
  24. 行政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6條 …縣(市)政府所定相關自治法規。四、違反相關法令或對公共利益有重大損害之虞者。溫泉取供事業之經營許可經撤銷者,自撤銷之日起二年內重新提出之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不予許可。
  25. 行政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2條 溫泉取供事業之經營對公共利益有重大損害之虞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廢止其經營許可:一、取供之溫泉不符溫泉標準之規定,未依限期改善者。二、溫泉水權經撤銷或廢止者。三、有應申請變更之事項而未辦理變更,經通知限…
  26. 行政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最近二年曾接受委託承辦國際觀光行銷推廣等相關業務有違約且情節重大者,不得參加觀光署受託法人團體之甄選。法人團體之負責人、董事(理事)、秘書長(總幹事)、或專職主管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亦不得參加觀光署受託法人團體之甄選:…
  27. 行政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後,每五年檢討一次,不得任意變更。但因不可抗力、情事變更、有重大災變發生或有發生之虞者或計畫與溫泉區現況發展差距過大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依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一條規定程序辦理必要之修訂或廢棄。
  28. 行政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 第14條 溫泉使用事業歇業、自行停止營業、解散或其營業對公共利益有重大損害之虞時,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廢止該事業之溫泉標章標識牌使用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溫泉標章標識牌使用權:一、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採樣溫泉,檢驗…
  29.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35條 …業執照,始得營業。為促進觀光遊樂業之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針對重大投資案件,設置單一窗口,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辦理。前項所稱重大投資案件,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30.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52條 …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對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有重大貢獻者,授給獎金、獎章或獎狀表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