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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5條 …採獨立型直供、設置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者,其憑證電量自發電設備查核符合之日起開始累計,採併網型直供、轉供者,其憑證電量自電能直供、轉供起始之日起開始累計,憑證電量累計每達一千度由標準局核發一張電子憑證並登錄於憑證中心平台…
  2.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6條 …定有主要缺點者,即停止累計電量。經申請人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符合後,始恢復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計入憑證電量。
  3.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8條 …累計。前項讓與人得於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後,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經查核通過後,讓與人得向憑證中心申請恢復平台帳號及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計入憑證電量。
  4.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10條 …憑證之日起停止累計電量,並於六個月後始得向查驗機構申請發電設備查核,經查核通過後,申請人得向憑證中心申請恢復累計電量,停止累計期間之電量不得計入憑證電量。
  5.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1條 …可品質管理驗證機構、認可工廠檢查機構及認可再生能源憑證發電設備查驗機構檢驗規費,依下列規定計收:一、審查費:申請認可、延展或增列認可範圍,每件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二、評鑑費:查核作業,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
  6. 行政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第23條 …之文件書面審查:每案新臺幣二百元。二、評鑑費: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三、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7. 行政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第8條 …代理申請報驗為業之營利事業,得檢具授權書向檢驗機關(構)登記備查,並憑其登記代理報驗義務人辦理各項報驗手續。
  8. 行政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第3條 …得召開地方說明會並提送說明會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隔年起加採附表溫泉取用量級距加收費率計徵之。一、供溫泉地熱發電,每立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臺幣六元計算;但其水量可回注至含溫泉水之適當地層及地點達百分之九十以…
  9.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6條 …二條或第三條之規定,並應於任職次日起十日內報請度量衡專責機關備查。
  10.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10條 …將受委託業務辦理情形之統計月報表於次月十日前送度量衡專責機關備查。受託機關(構)於年度終結後一個月內,應將年度之印模繳回及將合格印證、證書之使用情形造冊送交度量衡專責機關備查,並提出執行總報告,其內容包括目標分析、執行成…
  11.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12條 …府機關(構)、團體或學校辦理。三、未依第六條規定於限期內報請備查。四、未依第七條規定通知。五、未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保存相關文件。六、未依第九條規定於期限內改善。七、同一委託契約期間內未依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送交統計月報表達二…
  12. 行政溫泉法 第5條 …證之鑽探紀錄、水量測試及相關資料,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一定規模、無地質災害之虞之認定、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與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應記載之內容、開發許可與變更之程序、條件、期限及其他…
  13. 行政溫泉法 第19條 …季填具使用量、溫度、利用狀況及其他必要事項,每半年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紀錄之書表格式及每半年應報主管機關之期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管理系統認可登錄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8條 …查驗商品在三十日以上者,應自停止日起十五日內,向檢驗機關申請備查;復工時,亦同。前項停工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期滿未能復工者,應於期滿前申請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間以六個月為限。
  15. 行政水利法 第83-7條 …,並於完工後定期檢查作成檢查紀錄,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監督查核其出流管制設施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因土地開發利用變更或自然因素影響,致出流管制設施之實際施工、使用、管理或維護與…
  16. 行政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5條 …及撥款辦理水災生活救助,有關水災生活救助報告迅即彙轉相關單位備查。為勘災必要時,得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水災受災戶配合勘災。但經通知二次未配合者,不予水災生活救助。
  17.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核對。逾期未能完成者,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並報請主辦機關備查。
  18. 行政水源之水量不足時水權用水量分配或輪流使用辦法 第3條 …互協議;協議成立者,應由水權人聯名將協議結果以書面送主管機關備查;協議不成立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邀集有關機關團體評議之。
  19. 行政水源之水量不足時水權用水量分配或輪流使用辦法 第4條 …記錄取用水量,並於次月十五日前將前一月之取用水紀錄送主管機關備查,至水源水量充足時為止。
  20.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申請人應將水利建造物之開工日期,於開工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21.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形、洪水情勢摘要通報主管機關;撤防後,將防汛經過彙報主管機關備查。
  22.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2-1條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建造執照核發前供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備查。二、規劃具雨水貯滯(留)相關功能之措施,且每公頃貯滯(留)容量不小於六百七十五立方公尺,經義務人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於建造執照核發前供直轄巿、縣(巿)主管機…
  23.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15條 …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實際完成變更之日起二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一、變更義務人。二、變更簽證之技師。前項第一款義務人之變更,應由變更後之義務人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文件為之;第二款簽證技師之變更,義務人應檢附技師…
  24.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21條 …檢測施工品質,並依照工程進度,製作監造紀錄及監造月報表,留供備查。
  25.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28條 …日起三十工作日內,檢附前揭文件影本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替代之,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26.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30條 …年四月底前定期檢查並作成檢查紀錄,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監督查核其出流管制設施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
  27.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0條 …利建造物內容與特性編製安全維護手冊,據以辦理,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檢查之時機、項目、頻率、檢查重點及初步研判準則。二、有監測資料者,其初步研判準則。三、緊急狀…
  28.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3條 …水建造物興辦人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將該年定期檢查結果彙報主管機關備查。蓄水及引水建造物興辦人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前一年辦理之定期檢查結果,彙報主管機關備查。不定期檢查結果應於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但有特殊情況經敘明理…
  29.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30條 …核意見及其限定期限改善,並將處理情形於翌年一月底前報主管機關備查。但主管機關定有一定備查期限者,依該期限辦理。
  30. 行政再生水設施檢查及水量申報辦法 第2條 …護管理情形,每三年定期檢討修正檢查維護手冊,報請該管主管機關備查。必要時,該管主管機關得視需求,令再生水經營業及供自行使用者檢討修正檢查維護手冊。前二項再生水設施,指再生水經營業之取水構造物、水處理設施及供水設施,或供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