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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之外文者,應附具英譯本對照。報驗義務人未依前二項規定辦理者,驗證機構得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2.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驗證機構受理產品驗證申請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型式驗證實施程序及標準辦理。前項型式驗證實施程序,應包括產品設計及製造階段之符合性評鑑程序,並應依產品之型式及製造技術能力分別為之。
  3.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驗證機構實施產品型式驗證,經審驗合格者,應發給附字號之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前項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之有效期間,為三年。
  4.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第二十條規定之情形外,報驗義務人得檢附展延申請書及相關書件向驗證機構申請展延三年。逾期申請展延者,應重新申請型式驗證。前項展延之申請,經驗證機構審查核可者,收繳舊證換發新證。
  5.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驗證機構實施前條型式驗證之審驗,必要時,得要求生產廠場提供試驗用樣品,並就特定項目執行複測、抽樣、監督試驗或赴生產廠場實地就品管及製程查核。驗證機構執行前項監督試驗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6.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9條 …驗證合格證明書之名義人非相同者,得經該證明書名義人之授權,向驗證機構申請核發授權放行通知書,辦理通關。前項授權放行通知書之授權範圍,及於證明書所列全部型號產品。第一項授權,經證明書名義人通知驗證機構終止者,驗證機構應廢止…
  7.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0條 …型式驗證。三、前款變更不影響證明書登載事項及產品識別者,報請驗證機構備查。前項情形驗證機構認有必要時,得要求報驗義務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技術文件或測試報告。
  8.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1條 …驗證合格證明書之產品,其生產廠場有增加、變更或遷移者,應報請驗證機構變更記載,並申請重新換發證明書。
  9.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3條 …機構或公益法人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為驗證機構:一、具有從事型式驗證業務能力與公正性、固定辦公處所、組織健全且財務基礎良好。二、已建立符合國際標準ISO/IEC17065或其他同等標準要求之產品驗證…
  10.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7條 具有第二十三條資格條件之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認可為驗證機構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註明擬申請之產品驗證項目之文件。二、符合第二十三條資格條件之證書影本及相關佐證文件。三、驗證人員名冊及其擬任之產品驗證…
  11.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核發認可文件,公告認可辦理產品型式驗證業務。驗證機構辦理產品型式驗證業務時,應以驗證機構名義為之。但與型式驗證相關之符合性評鑑工作,得由驗證機構依其專業及技術需求,另委由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符合性評鑑機…
  12.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0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驗證機構之認可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六十日內,驗證機構得申請展延。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前項展延時,準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公告認可規定。
  13.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1條 驗證機構辦理產品型式驗證及相關符合性評鑑工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受理或為差別待遇。
  14.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2條 驗證機構應將各該型式驗證之相關資料、執行情形及結果之電子檔,傳送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備查。
  15.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3條 驗證機構擬增列驗證類別或項目者,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重新核發認可文件。認證範圍經我國認證機構減列時,驗證機構應即停止辦理型式驗證範圍內受影響之符合性評鑑業務,並於三個月內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
  16.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4條 驗證機構遷移地址或變更其他基本資料者,應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記載;未經審查核准前,不得執行型式驗證。
  17.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5條 驗證機構之驗證人員有出缺、增補或任免之異動者,應於異動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異動人員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8.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6條 …缺未補實,致不符合第二十三條第五款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該驗證機構暫停辦理有關型式驗證工作。前項情形驗證機構應於驗證人員補實後,檢附驗證人員基本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准予恢復辦理型式驗證工作。
  19.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7條 驗證機構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認可期限者,於原認可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不得受理驗證案件。
  20.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8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對驗證機構每年辦理業務定期查核及不定期督導;驗證機構無正當理由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1.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39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暫停辦理型式驗證,並限期改善:一、經國內認證機構暫停其認證資格。二、驗證機構所採用之符合性評鑑機構,未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三、經通知限期提供資料,無正當理由屆期未提供。四、中央…
  22.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0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認可:一、主動申請終止認可。二、經國內認證機構撤銷或廢止其認證資格。三、驗證機構採用之符合性評鑑機構,皆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核准。四、驗證機構喪失執行型式驗證業務能…
  23.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1條 有第三十七條及前條情形時,驗證機構應將未完成之驗證案件交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驗證機構辦理。驗證機構之認可經撤銷或廢止者,自認可終止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可為驗證機構。但依前條第一款主動申請終止認可者,不在此限。
  24.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2條 驗證機構應於認可終止後七日內,將所有型式驗證相關符合性評鑑業務案件之完整資料移交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
  25.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3條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驗證機構之能力評鑑、技術一致性確認、人力培訓與資格審定及登錄管理等,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得委託國內專業團體辦理之。
  26.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5條 …核准其採用適當檢驗方式者,型式驗證合格標章亦應一併撤銷,並由驗證機構通知限期繳回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27.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7條 …關依前項規定承認之國外試驗報告、檢驗證明及其他相關驗證證明,驗證機構得承認其效力,並據以免除第四條所定全部或部分之驗證或測試。但因未簽定協定、協約或其他特殊原因致執行有困難者,驗證機構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以實驗室對實…
  2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8條 …關公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施型式驗證合格及張貼合格標章,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前項應實施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驗證,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一、依第十…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8條 …大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認可,或定期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一部:一、驗證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二、監測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所定之辦法。三、醫療機構違反第二十條第四項及中央主管機關依…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監測機構、醫療機構、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其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應公布該罰鍰處分之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