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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40 頁- 行政環境用藥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輸出、輸入、販賣及使用數量,應於次月十日前完成紀錄。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必要時,指有因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國內發生重大疫情。二、環境用藥污染事件。三、環境用藥…
- 行政大陸地區古物運入臺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 第9條 …出口同意函。申請單位持本部之復運出口同意函向貿易主管機關申辦輸出許可,並向出口地海關辦理大陸地區古物復運出口。
- 行政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第5條 …出入時應遵行下列事項:一、申請單位持核准函向貿易主管機關申請輸出許可,並向海關辦理古物出進口查驗。但為保護古物,得申請於古物保存或展覽場所辦理出進口查驗。二、古物運出入時應審慎移運,並全程辦理保險;古物運出前,應檢附派遣…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6條 …輔導及服務事項。八、關於產品檢驗發證、原產地證明書核發及貨品輸出入簽證事項。九、關於電信器材進、出口查驗及護照憑證之簽發事項。十、關於園區事業外籍人員延長居留申請之核轉事項。十一、關於外籍或僑居國外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5條 園區事業之輸出入貨品,應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前項貨品除經貿易主管機關規定,應申請簽證或核准者外,得免辦輸出入許可證。但依其他法令須由其他機關審查或發證者,應依該機關相關規定辦理。由課稅區廠商售供園區事業自用之機…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0條 園區事業之輸出入貨品,有私運或其他違法漏稅情事者,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理。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3條 …萬元以下罰鍰。管理局並得停止園區事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貨品之輸出入。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學園區內(以下簡稱園區內)下列各款有關貿易業務事項:一、貨品輸出入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二、有關原產地證明書申請案之審核及發證。三、有關輸出入貨品通關自動化事項。四、接受其他機關委託辦理業務。五、其他有關園區內貿易業務事項…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園區事業得以電子文件方式使用科學園區通關系統,辦理貨品輸出入之簽證、通關及儲運手續。園區事業使用前項科學園區通關系統,應先向管理局申請核准。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7條 …子資料傳輸方式使用科學園區通關系統向管理局或海關申請辦理有關輸出入貨品時,其所傳輸之資料或檢送之文件及表報,內容均應確實,如有疏誤,應於規定時限內申請更正。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園區事業貨品之輸出,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應申請簽證之貨品,應先向管理局申請核發輸出許可證,並將該貨品存放指定地點,再向海關申請辦理通關手續。但依其他法令須由其他機關審查或發證者,應依該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輸出許可證有效期限為自簽證之日起三十日。但貿易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輸出許可證不得申請延期;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出口者,申請重簽時,應將原輸出許可證申請註銷。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易主管機關公告應申請簽證之貨品,應先向管理局申請核發向課稅區輸出或自課稅區輸入許可證,再向海關申請辦理通關手續。二、屬經濟部公告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應先經管理局核准後,再向海關申請辦理通關手續。三、讓售自國外輸入免徵進口…
- 行政科學園區貿易業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園區與課稅區或加工出口區間輸出入之貨品及園區事業間相互交易,以外幣收付者,應透過在指定銀行開立之外匯存款帳戶存撥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3條 …畫面、列表。六、應建立資料外洩防護機制,管制個人資料檔案透過輸出入裝置、通訊軟體、系統操作複製至網頁或網路檔案、或列印等方式傳輸,並應留存相關紀錄、軌跡與數位證據。七、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後,應留存下列…
- 行政管理外匯條例 第6條 …際貿易主管機關應依前條第一款所稱之外匯調度及其收支計畫,擬訂輸出入計畫。
- 行政銀行流動性覆蓋比率實施標準 第6條 輸出入銀行、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大陸地區商業銀行或陸資銀行在臺分行及經金管會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清算之銀行,不適用本標準之規定。
- 行政行政法人會計制度設置準則 第9條 …訂、憑證格式之設計、程式之編製、報表之設計、會計資料之輸入及輸出、會計資料錯誤更正等會計處理事項。十一、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之劃分:為利權責分工,行政法人應依營運(業務)性質明確劃分會計事務與非會計事務,俾利依循。十二、…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15條 …。三、為促進事業合理經營,而分別作專業發展。四、為確保或促進輸出,而專就國外市場之競爭予以約定。五、為加強貿易效能,而就國外商品或服務之輸入採取共同行為。六、因經濟不景氣,致同一行業之事業難以繼續維持或生產過剩,為有計畫…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1條 …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前三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2條 …之商品,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二、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八、抽驗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與原檢驗報告之設備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之比較結果。九、抽驗樣品之一般正常…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審驗合格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一)不變更輸出功率、調變技術、工作頻率、頻道數目、主要元件之電路板佈線等技術及設計功能,僅變更天線、外觀、顏色、材質、附屬非電信介面、電源供應方式、配件、廠牌或型號,且其…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6條 …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八、設備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但審驗時不具一般正常使用模式者,得不包括一般正常使用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九、測試儀器名稱、…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7條 …牌、型號、最大增益與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之輸出功率組合)、併同審驗之外接電源與配件之名稱、廠牌及型號。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8條 …之天線總表(含天線型式、廠牌、型號、最大增益與電信終端設備之輸出功率組合)、併同審驗之外接電源與配件之名稱、廠牌及型號。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9條 …驗申請書。三、正體中文或英文技術規格資料或型錄,應包含頻率及輸出功率等技術規格。四、設備來源證明文件。五、申請者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應檢附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六、電子檔案,包含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資…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1條 …方式、配件、廠牌或型號。二、僅以韌體或軟體變更調變技術、減少輸出功率、頻率範圍、頻寬或頻道數。依前項申請系列產品型式認證者,應以書面敘明該產品與原審驗合格型號產品間之差異性,向原驗證機關(構)申請。取得審驗證明之電信終端…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驗證機構廢止其審驗證明:一、僅以韌體或軟體變更調變技術、減少輸出功率、頻率範圍、頻寬或頻道數,未依規定重新申請審驗,經抽驗符合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規定。二、僅變更外觀、顏色、材質、外接電源或配件,未依規定重新申請審驗,經…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2條 …成登錄之程序。四、系列產品:指不改變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之輸出功率、調變技術、工作頻率、頻道數目及主要元件之電路板佈線等技術規格、設計性能,且其通信介面、電磁相容及電氣安全之基本設計、性能、實體形狀及材質相同之其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