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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34 頁-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7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應由臺灣地區代理人申請開設新臺幣帳戶;其開戶代理人,以臺灣地區證券商或金融機構為限。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及其資金運用,應以保管機構受託保管專戶之名義,於臺灣地區金融機構開設活期存…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8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應檢具證券交易所登記文件,向證券商申請開戶,於完成開戶手續後,由證券商通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19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委託證券商買賣臺灣地區證券,應提供委託紀錄,並由指定之保管機構確認交易及辦理交割手續。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0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應依本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運用匯入之投資資金,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證券信用交易。二、賣出尚未持有之證券。三、放款或提供擔保。四、委託保管機構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以外…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1條 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之資金運用及庫存資料,應由保管機構設帳,逐日詳予登載,並向外匯業務主管機關通報前一日資金匯入出情形;於每月終了十日內,編製上一月份證券買賣明細、資金匯入出情形及庫存資料,向外匯業務主管機關申…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2條 上市或上櫃公司得依下列規定,核給有價證券與境外子公司或分公司之大陸籍員工:一、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二、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規定。三、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四、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大陸籍…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3條 …依法認購或獲配股份。大陸籍股東應由臺灣地區代理人或代表人辦理證券賣出之開戶。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4條 …及轉換或認購辦法,請求轉換或認購臺灣地區發行公司所發行之有價證券。機構投資人持有臺灣地區發行公司私募之海外公司債,依發行及交換或認購辦法,請求交換或認購其他上市、上櫃公司股票者,自該私募海外公司債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請求…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5條 …,於機構投資人依前條規定交換、轉換或認購臺灣地區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者,準用之。第十八條規定,於機構投資人依前條規定交換、轉換或認購臺灣地區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者,準用之。但已經登記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並開戶之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6條 機構投資人就其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取得有價證券所獲分配之投資收益及其賣出有價證券所得之價款,得申請結匯。機構投資人於發行公司債之公司分派其剩餘財產時,就其所得之價款,得一次全部申請結匯。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7條 …構投資人依第二十四條規定交換、轉換或認購臺灣地區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視為投資本金之匯入,保管機構應登載於第二十一條規定之帳冊,並於五日內向外匯業務主管機關申報,同時將資料提供予證券交易所登錄。依前項規定匯入之數額,計入原投…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29條 …資之海外存託憑證時,得請求存託機構將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過戶予請求人,或請求存託機構出售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並將所得價款扣除稅捐及相關費用後給付請求人。機構投資人持有參與私募之海外存託憑證,及嗣後因辦理…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30條 …規定,於機構投資人請求將其投資之海外存託憑證兌成所表彰之有價證券時,準用之。第十八條規定,於機構投資人請求將其投資之海外存託憑證兌成所表彰之有價證券時,準用之。但已經登記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並開戶之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第二…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31條 …自行或委託存託機構在原兌回股數範圍內自臺灣地區市場買入原有價證券或將其已持有之原有價證券交付保管機構後,由存託機構據以再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依前項規定再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以存託契約及保管契約已載明海外存託憑證經兌回後得再發…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33條 …海外股票於臺灣地區市場出售時,準用之。但已經登記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並開戶之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37條 …定之帳冊,並於五日內向外匯業務主管機關申報,同時將資料提供予證券交易所登錄。依前項規定匯入之數額,計入原投資臺灣地區證券之額度。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39條 …存款帳戶辦理期貨交易入出金作業,免開設該專戶。已依本辦法投資證券之機構投資人,得自其證券交易之新臺幣帳戶結購外幣從事期貨交易。前項及第四十一條所定之外幣,以期貨交易所接受之外幣為限,並應符合期貨交易所有關保證金收付之規定…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40條 …限:一、從事期貨交易。二、依本辦法之規定匯入之資金不足支應其證券投資交割時,憑相關成交證明,支應該證券交割款項。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43條 機構投資人從事期貨交易,應檢具期貨交易所或證券交易所登記文件,向期貨商申請開戶,於完成開戶手續後,由期貨商通報期貨交易所。
- 行政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第45條 …申報其期貨交易數量及持有部位。機構投資人已依本辦法之規定從事證券投資,基於避險需要,得依期貨交易所之規定申請前項部位限制之放寬。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依期貨交易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限制機構投資人之交易數量或持有部位、停止一部…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四十三條之四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開收購,係指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以公告、廣告、廣播、電傳資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或其他方式為公開要約而購買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行為。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五項規定公…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者。前項關係人持有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包括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應賣人係指擬讓售其持有被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人。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證券相關機構如下:一、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三、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指定之機構。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7條 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者,應向本會申報並公告後始得為之。對同一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競爭公開收購者,應於原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五個營業日以前向本會辦理公開收購之申報並公告。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認定發布之。公開收購人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特定持有人不得藉由協議或約定,使該持有人於參與應賣後得取得特別權利,致生持有人間實質收購條件不一致之情事。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10條 …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二、由具證券承銷商資格之財務顧問或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會計師,經充分知悉公開收購人,並採行合理程序評估資金來源後,所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11條 …,不適用前項應採公開收購之規定:一、與第三條關係人間進行受益證券轉讓。二、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上市證券拍賣辦法取得受益證券。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證券標購辦法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前條所稱與他人共同預定取得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係指預定取得人間因共同之目的,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取得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