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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0 頁-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並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各等別考試均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各等別考試筆試成績之計算如下:一、二等、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格之一,並得應本考試三等考試、四等考試。服志願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四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五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本考試採二試或三試程序之等別,各試均分別錄取。前一試錄取者,始得應下一試。第一項口試以…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第7條 …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總成績之計算,三等、四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之;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第一試筆試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專業科目平均…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二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本考試採二試或三試程序之等別,各試均分別錄取。前一試錄取者,始得應下一試。第一項口試以…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二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之。三等、四等考試以筆試成績計算之。各等別筆試成績,二等、三等考試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專業科目…
- 司法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第10條 前條公開甄試分筆試及口試,各占甄試總分百分之九十及百分之十。司法院於受理律師參加公開甄試之報名後,應即將其所提文件提交審查小組審查,並於審查小組審查完成後,就資格審查合格者辦理筆試。筆試應試科目分為民事法、刑事法、民事書…
- 司法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第11條 司法院於前條筆試完成後,應就筆試及格者辦理下列事項,並檢具相關資料提請本會進行口試:一、以適當方法公開申請人姓名,由各界於所定期間內陳述意見。二、品德調查,並得函請檢察署、申請人曾登錄地區法院、曾入會地區之律師公會或其他…
- 司法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第19條 …項之公開甄試,除本條另有規定外,準用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之規定。筆試應試科目為書類製作、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爭訟法三科。前項應試科目,書類製作成績占筆試總分百分之二十,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爭訟法成績各占總分百分之四十。除第二項所定筆…
- 考試軍法官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 考試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者。現役軍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持有權責機關出具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準用第一項規定:一、服役十年以上且服滿現役最少年限。二、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
- 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之方式,中將轉任考試併採筆試二科、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及口試;少將轉任考試及上校轉任考試併採筆試二科及口試。併採筆試二科、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及口試者,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成績占百…
- 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8條 …機關提報之職缺等級,擇優錄取。但應考人考試總成績未滿五十分或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 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7條 …績。第一項考試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一、警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五,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十五,合併計算為考試成績。其筆試成績,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
- 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8條 …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本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4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得採筆試、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實地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或其他方式行之。除單採筆試者外,其他應併採二種以上方式。筆試除外國語文科目、專門名詞或有特別規定者外,應使用本…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20條 …執業經歷,申請應試科目、分階段或分試考試之減免。其考試方式除筆試外,並得以口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之審查或其他相互對等之適當方式行之。前項各該職業主管機關認可要件與程序之共通準則、應試科目與考試階段之減免要件與核准程序、代…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各類科應試科目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之規定。具有第五條附表一所列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格之一者,其應試科目依附表二之規定。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申請,並經核定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分科目免試資格者,其應試科目依附表六之規定;其考試方式,得以筆試、口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之審查或其他相互對等之適當方式行之。前項考試之試題以中文為之者,應同時提供英文版題目。應考人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呼吸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 考試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第3條 送審之代表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分試考試之第一試筆試榜示日或非分試考試之考試報名首日前五年內所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科學及技術報告或文化藝術論著、發表於有正式審查程序之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二、附具本國文字撰寫之…
- 考試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第4條 …表發明及其說明書,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分試考試之第一試筆試榜示日或非分試考試之考試報名首日前五年內取得專利證書者。二、說明書應以本國文字為之,並敘明發明之名稱、經過及時間、技術領域、先前技術、發明概要、圖式簡單說明…
- 考試著作發明審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三)研究能力與研究成果:占四十分。(四)分試考試之第一試筆試榜示日或非分試考試之考試報名首日前五年內公開發表之其他足資證明其專門學術能力之著作,並以三件為限:占十分。二、發明:(一)創作主題與內容:占三十分。(二)創…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 考試試場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試場:指舉行筆試、電腦化測驗、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之場所。二、監場人員:指考試期間依本規則監督與維護試場秩序之人員。三、試場主持考試人員:指於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及實地測驗現場…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獸醫師考試規則 第3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稱分試,指兼採二種以上考試方式或筆試程序之考試。其考試方式依序進行,前一試獲錄取者,始得應次一試。各試成績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但各該考試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所稱分階段考試,指考試…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其餘類科組均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本考試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其餘類科…
-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監獄官、公職法醫師及鑑識人員等類科,四等考試各類科,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或不予分配訓練。前項體格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