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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48條 …、○○○倍稀釋液○.一公撮,另於對側,以同樣方法注射英國中央獸醫研究所(CentralveterinaryLaboratory)之對照用標準品(ReferenceStandardPreparation)為對照,經二四小時…
  2.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置動物防疫人員,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動物防疫機關;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動物防疫檢疫機關,必要時得設中央獸醫研究所。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應置動物檢疫人員,由具獸醫師資格者任之。各級主管機…
  3.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13條 …場所得附加記號、標示或證明文件等防治措施。必要時,得委託執業獸醫師施行前述措施,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故意破壞、偽造所附加記號、標示或證明文件。前項防治措施,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動物傳染病種類,令動物所有人或管理…
  4.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13-1條 …關文件或移動管制及其他應施行之防治措施,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獸醫師、獸醫佐及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依規定辦理。前項疫苗使用、標示、申報、管制、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動物傳染病或動物種類定之。
  5.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16條 …應遵行下列規定:一、設置消毒設施與設備及實施消毒作業。二、由獸醫師(佐)管理場內衛生安全。三、收受化製原料前,應與來源場簽訂委託化製書面契約。但經主管機關指定化製者,不在此限。四、自行或委託運輸業者使用符合第二項規定之運…
  6.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17條 獸醫師或獸醫佐於執行業務時,發現動物罹患、疑患或可能感染第六條第一項甲類動物傳染病或重大人畜共通之乙類、丙類動物傳染病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動物防疫機關接到報告時,應立即為必要之處置,並層報中央主管…
  7.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22條 …,得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令動物防疫人員、委託之執業獸醫師或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聘請執業獸醫師,隨時施行動物生體檢查、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或投藥等措施。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依指示,控制動物之行動及提供其他必要協…
  8.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43條 …一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各級主管機關之輔導或查核。四、獸醫師或獸醫佐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使用疫苗之種類、投與時機、附加標示、繳交、申報相關文件或移動管制或其他應施行防治措施;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
  9. 行政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第45條 …文件,或不為動物防治措施或規避、妨礙或拒絕動物防疫人員或執業獸醫師施行防治措施之指示。三、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使用疫苗之種類、投與時機、附加標示、繳交、申報相關文件或移動管制或其他…
  10. 行政動物傳染病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4條 …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法人、團體或獸醫師(佐)辦理。
  11.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1條 …隔二星期,以進行場地之清潔與消毒。專任飼養管理工作人員及專任獸醫師在檢疫期間不得接觸其他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
  12.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2條 …員:指依畜牧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及畜牧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所稱之屠宰衛生檢查助理。二、雜碎:指家畜、家禽屠體於摘取內臟、剝皮、去肢、去頭尾等屠體修整作業時所產生之內臟、皮、肢、頭、…
  13.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6條 …屠體及其對應內臟。檢查站附近應設有控制裝置,以便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於必要時,同時停止屠體吊掛輸送設備及電動內臟輸送設備之運行。未採用電動屠體吊掛輸送設備及內臟輸送設備之低速作業家畜屠宰場,其內臟檢查得於專用之不銹鋼內臟車…
  14.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8條 …:其溫度應能維持攝氏五度以下,並能加鎖,其鑰匙由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保管,得以預冷室之一室或其一角落以粗鐵絲網等圍建供用。十、分切包裝室(無屠體分切包裝作業者得免設;適用於預冷後分切之作業方式):(一)應設於預冷室及凍結設…
  15.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3條 …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應置具有同意合作諮詢之獸醫師或畜牧技師及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之動物管理人員: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畜牧、獸醫、水產、動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二、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畜…
  16.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經營管理規劃書(格式如附件)。但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十、獸醫師或畜牧技師之諮詢同意書。但負責人或動物管理人員具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資格者,免附。十一、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前項文件、資料經所在地…
  17.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7條 …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駁回:一、未依第三條規定置獸醫師、畜牧技師、動物管理人員,或動物管理人員資格未符合第三條所定各款之一之資格。二、經營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或加工之場所及設備,其飼養、環保、安全、…
  18. 行政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第9條 …,不得交付。營利性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買賣:一、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二、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19. 行政偶蹄類動物進出澎湖地區檢查規則 第6條 …宰之豬隻逕送澎湖縣肉品市場繫留觀察,不得移出,於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監督下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