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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辦法 第10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人員或其他有權受理檢舉犯罪之人,檢舉組織犯罪,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2.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5條 …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四條之罪。前項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聲請書應記載偵、他字案號及第十一條之事項,其監察對象非電信服務用戶,應予載明;並檢附相關文件及監察對象住居所之調查…
  3.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6條 …或有事實足信有其他通訊作為前條第一項犯罪連絡而情形急迫者,司法警察機關得報請該管檢察官以口頭通知執行機關先予執行通訊監察。但檢察官應告知執行機關第十一條所定之事項,並於二十四小時內陳報該管法院補發通訊監察書;檢察機關為受…
  4.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10條 …全預警情報之用。但發現有第五條所定情事者,應將所得資料移送司法警察機關、司法機關或軍事審判機關依法處理。
  5.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11-1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為偵查犯罪及蒐集證據,有事實足認通訊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得調取之。檢察官為偵查犯罪及蒐集證據,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或網路流量紀錄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6.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4條 …或其代理人、被告或其辯護人、被移送人或其選任律師、輔佐人、司法警察官、案件移送機關、自訴案件之自訴人之聲請,核發證人保護書。但時間急迫,不及核發證人保護書者,得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司法警察機關於調查刑事或流氓案件時,如…
  7.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8條 證人保護書,由檢察官或法院自行或發交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執行保護機關執行之。前項執行機關,得依證人保護書之意旨,命受保護人遵守一定之事項,並得於管轄區域外,執行其職務。所有參與核發及執行第一項保護措施之人,對保護相關事項,…
  8.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10條 …形,如危害之虞已消失或無繼續保護之必要者,經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同意後,停止執行保護措施。但其因情事變更仍有繼續保護之必要者,得經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同意,變更原有之保護措施。停止執行保護之案件,有重新保護之必要…
  9.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12條 …人之生命、身體或自由有遭受立即危害之虞時,法院或檢察官得命司法警察機關派員於一定期間內隨身保護證人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之人身安全。前項情形於必要時,並得禁止或限制特定之人接近證人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之身體、住居所…
  10. 行政證人保護法 第15條 …件而認應保密檢舉人之姓名及身分資料者,於案件移送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時,得請求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依本法身分保密之規定施以保護措施。
  11.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22條 司法人員、司法警察(官)或分會工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發現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符合法律扶助法所定申請要件時,應告知其得依法提出申請。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不符法律扶助法所定申請要件時,分會應依其意願及需求提供適當之法律訴訟協助。…
  12. 行政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40條 檢察官訊問或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問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時,應告知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並將其意見記明筆錄。
  13.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所稱司法警察官,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所定之司法警察官。本法所稱司法警察機關,指內政部警政署與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局以上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與所屬各直轄市、縣(市)調查處、站以上單位、憲兵司令部…
  14.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不得供閱覽或提供偵查、審判機關以外之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司法警察機關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先採取身分保密之保護措施,如陳報檢察官或法院未獲同意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得供閱覽或提供偵查、審判機關以外之其他機關、團體或…
  15.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院或檢察官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發交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執行保護機關執行,而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者,應以言詞、書面、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通知執行機關主管或承辦人先予執行,並於三日內補發證人保護書。前項執行機關應製…
  16.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司法警察機關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先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者,其保護之對象包括證人或與其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司法警察機關採取前項保護措施後,應於七日內載明本法第五條規定應記載之事項,以保密方式陳報檢察官或法院核發證人保護書。…
  17.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核發證人保護書,以發交承辦該案之司法警察機關為原則。但必要時,得自行或發交其他執行保護機關執行。前項執行保護之機關如無法執行或執行確有困難者,應即陳報檢察官或法院另行指定或協調其他機關協助。
  18.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司法警察官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同意執行機關停止或變更保護措施者,以司法警察機關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先採取之必要保護措施為限。第九條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第一項同意停止或變更證人保護措施,應即通知執行機關及受保護人,…
  19.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應注意避免有人藉偽證、誣告或其他案件之告訴、告發探知受保護人之姓名及身分資料,並應注意對當事人以外使用代號之受保護人身分資料予以保密。前項受理告訴、告發案件機關,有向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
  20.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四項所稱其他相關機關,為執行保護措施之司法警察機關以外,受保護人所在地、住居所、工作場所或安置場所之司法警察機關。
  21.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司法警察機關對安置機關應為必要之協助。法院或檢察官核發短期生活安置之保護書時,並應載明安置機關名稱及生活安置之內容。
  22.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政府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法院、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保密檢舉人之姓名及身分資料者,應以保密方式移送之。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認無保密必要時,應以書面通知前項機關。
  23. 行政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執行保護機關對執行證人保護等與證人保護有關之文件,應以保密方式妥善保管,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並於執行保護結束二年後,依該機關(構)之規定,辦理銷毀。但執行身分保密之保護措施,其案件尚未不起訴處分或判決確…
  24. 行政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第12條 …機關、人員接獲通報後,應依職權為適當之處置。地方檢察署應指定法警負責接收科技設備監控訊號,並於接獲異常之監控訊號後,立即通報觀護人。
  25. 行政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 第7條 …段實施,第一階段為法律實務及相關理論課程,第二階段為行政或司法警察機關業務、檢察及審判司法業務學習(以下簡稱司法業務學習),第三階段為綜合研習。研習期間得視需要舉行各種擬判測驗、隨堂考試及法律課程考試,其科目及方式於考試…
  26. 行政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第6條 …務、金融監督管理、教育(社教、文化)行政、法務行政、矯正、司法警察、工商登記、公路監理、衛生醫療(安養)、環保稽查、重大工程、公產管理、商品檢驗、商標、專利、水利、動植物防疫檢疫、勞動檢查、水土保持、證照管理、河川及砂石…
  27. 行政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第9條 …計畫、地政、建築管理、消防、稅務、教育(社教、文化)行政、司法警察、工商登記、運輸管理、衛生醫療(安養)、環保行政、環保稽查、採購業務、重大工程、公產管理、商品檢驗、水利、動植物防疫檢疫、勞動檢查、水土保持、證照管理、殯…
  28. 行政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第3條 …檢舉人於前條所列案件之貪污瀆職事實未被發覺前,向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者,依本辦法規定核給檢舉獎金(以下簡稱獎金)。
  29. 行政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第13條 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或政風機構應設置專用電話、答錄機、信箱、傳真機或其他通訊設備,以利檢舉貪污瀆職案件。
  30.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條 …保安處分之執行,檢察官應將受處分人連同裁判書及應備文件,命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解送至保安處分處所。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之規定,於保安處分之執行,除感化教育外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