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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0條 …建築物之建蔽率已超過第一款規定者,得就地修建。但改建、增建或拆除後新建,不得違反第一款之規定。
  2.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4-3條 …合併整體開發建築、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及放射性污染建築物拆除重建時增加之建築容積,得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及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9-1條 …核定之相關公共工程拆遷處理規定獲准遷建,或因地震毀損並經全部拆除而無法於原地重建者,得按其原都市計畫及相關法規規定之建蔽率、容積率、建築物高度或總樓地板面積,於同一縣(市)都市計畫住宅區、風景區、保護區或農業區之自有土地…
  4.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9-2條 合法建築物因政府興辦公共設施拆除後賸餘部分就地整建,其建蔽率、容積率、前後院之退縮規定及停車空間之留設,得不受本細則或都市計畫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限制。
  5.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40條 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經報縣(市)政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者,得就原規定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原規定未訂定容積率者,得依重建時容積率重建,並酌予提高。但最高以不超過其原規定容積率、重建時容積率或總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三…
  6.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4條 …之日起,未於五日內派員實地勘查者,應予申誡或記過。二、對應予拆除之違建,未依規定通知拆除隊或工程隊拆除者,應予記過或記大過。三、對承攬違建之建築師、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未依法令議處者應予記大過。四、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
  7.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6條 拆除違章建築時,警察單位未能應主管建築機關要求及時配備必要警力,擔任現場警戒維持秩序者,其主管及主辦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應予申誡、記過或記大過。
  8.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7條 …查報轄區內之新違章建築已全部完工而未查報者,應予記大過。三、拆除新違章建築時,無故不到現場會同辦理者,應予申誡或記過。
  9.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9條 拆除隊或工程隊工作人員,執行拆除不力者,依左列規定予以處分:一、未於規定時間到達現場執行拆除者,應予申誡或記過。二、未能一次澈底執行拆除任務者,應予記過或記大過。三、經命令再拆而仍未澈底拆除者,應予記大過。雇員及工人有前…
  10.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11條 擔任現場警戒各級警察人員執行疏導,警戒工作努力,使拆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或有特殊重大績效者,視實際情形予以嘉獎、記功或記大功。
  11.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14條 拆除隊或工程隊工作人員執行拆除,能迅速圓滿達成任務者,視其績效予以嘉獎、記功或記大功。
  12. 行政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第18條 …續)後,未能及時到達現場維持秩序或擔任上項工作不力或故延無法拆除者,視其情節輕重,由國防部按現行有關法規,對其主管及執行人員分別予以適當懲處。其維持秩序工作努力,使拆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者,予以適當獎勵。
  13.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4條 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發布前已建築且開發主管機關尚無限期要求自行拆除之合法建築物,得於維持原有使用範圍內申請修建或改建。如因非可歸責於建築物所有權人之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致全毀,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申請重建者,得檢具原有合法建…
  14.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5條 …第八款申請建築之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建築面積以不超過原拆除建築物面積為限。第一項建築之構造以木竹造、磚造、金屬架構式或鋼構造等之地面上一層建築物為限,簷高不得超過三點五公尺。
  15.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11條 …時建築物使用許可證內應註明主管機關通知整體開發時,自行無條件拆除。
  16.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12條 …及建物所有權狀內註明本建物為臨時建物,於整體開發時,應無條件拆除。
  17.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申請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者,於接獲開發主管機關通知並限期拆除回復原狀時,負有無條件自行拆除之義務,逾期不拆除者,由開發主管機關強制拆除之。
  18. 行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第11條 …計畫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於接獲地方政府開闢公共設施通知限期拆除時,負有自行無條件拆除之義務,逾期不拆者,由地方政府強制拆除之;其所需僱工拆除費用,由臨時建築權利人負擔。
  19.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12條 …應針對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或影響公共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研訂更新基本方針,納入計畫書。
  20. 行政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6條 …建造執照已撤銷或失效。二、所興建農舍因天然災害致全倒、或自行拆除、或滅失。
  21.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5條 …,已施工之建築物,視其是否依核准投資之計畫圖說施工決定保留或拆除之;決定保留之建築物應依資產重估價格予以補償,該公共設施由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自行經營或另行公告徵求他人投資經營,其需拆除者,原投資人應於限期內負…
  22.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6條 投資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內地上物之拆除、遷移、補償事項應由投資人自行處理,並得申請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予以協助,所需費用由投資人負擔。
  23.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30條 …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七、危險建築物、工作物之拆除及災害現場障礙物之移除。八、優先使用傳播媒體及通訊設備,蒐集與傳播災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九、國外救災組織來臺協助救災之申請、接待、責任受災地區分配及協調聯…
  24.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55條 …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各該機關依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所為之拆除或移除處分。五、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緊急應變所需之警報訊號。
  25. 行政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6條 …一、工作人員必須確認未發射之專業爆竹煙火完全清除後,始可進行拆除作業。十二、施放時,施放作業場所應置專人看守,防止與施放作業無關之人員進入。於未爆之專業爆竹煙火完全清除後,始可解除警戒。
  26.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0條 …築,除應依規定辦理產籍註銷手續外,其後續處理不得為標售變賣。拆除前,應報監督機關備查;拆除後,有變賣價值之拆卸物資,應依前項規定辦理變賣。
  27.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8條 …、變更、改築之房屋、倉庫並其他之建築物或堆積物等,應限期令其拆除,如係變更地形應令其回復原狀,倘在限期內不能完全除去回復原狀或其所施方法不適合時,要塞司令部得逕自執行或命第三人代執行之,其費用由違背者擔負。
  28.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14-1條 …令其所有人限期遷移,並由權責機關給予補償;屆期不遷移者,強制拆除,不予補償,並依前項規定處罰。前項拆遷補償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29.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原眷戶於國軍老舊眷村內自行增建之房屋,由主管機關按拆除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予以補償,其補償坪數計算方式如下:一、現有房屋總坪數(含原公配眷舍坪數與自行增建坪數),減去原公配眷舍坪數與輔助購宅坪型,等於…
  30.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所定違占建戶之拆遷補償,按拆除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規定辦理。前項房屋拆遷補償之面積,以實際丈量面積核計,不足七十九平方公尺者,以七十九平方公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