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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9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條 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保險人核定下列全民健康保險權益案件有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權益案件之審議:一、關於保險對象之資格及投保手續事項。二、關於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事項。三、關於保險費、滯納金…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3條 審議之申請,以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為申請人。投保單位得依其所屬保險對象之請求,代為辦理前項申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條 …送全民健康保險會(以下稱健保會)備查,並公開於網際網路: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統計表。二、醫療給付統計表。三、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增減表。四、保險收支會計報表。五、安全準備運用概況表。六、其他與保險事務有關…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之被保險人,因故留職停薪者,經徵得原投保單位之同意,得由原投保單位以原投保金額等級繼續投保;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按月向其投保單位繳納,投保單位連同其應負擔部分彙繳保險人。被保險人依性別工作平等…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徵得原投保單位之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但其保險費仍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分別計算:一、為退休人員。二、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自願繼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政府登記立案之宗教機構者,得以該宗教機構或所屬當地宗教團體為投保單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以被保險人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之規定,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指其所屬之公會。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之規定,於本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之保險…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以訓練機構(關)為投保單位之第六類保險對象,其保險費仍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計算。前項保險對象接受訓練未逾三個月者,得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符合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之投保單位,應填具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及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投保單位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外,應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下列相關證件影本:一、工廠:工廠登記有關證明文件。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投保單位應備下列資料,以供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因業務需要所為之訪查或查詢:一、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僱用員工或會員名冊(卡)、出勤工作紀錄、薪資表、薪資資料。二、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及眷屬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保單位應於三日內填具保險對象投保申報表一份,送交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一、合於本法第八條或第九條規定者。二、轉換投保單位。三、改變投保身分。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成年無謀生能力,或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投保單位應於其成年當月底,填具續保申報表一份送交保險人辦理續保。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被保險人因育嬰留職停薪,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者,投保單位應填具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報;原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亦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4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六項所稱退保原因,指下列情形之一:一、轉換投保單位。二、改變投保身分。三、死亡。四、合於本法第十三條所定條件或原因。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保險對象有前條所定情形之一者,投保單位應於三日內填具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辦理退保手續,同時提供予保險對象。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保險對象有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應予退保情形而投保單位未依前條規定辦理退保手續時,保險人得逕依相關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為其辦理退保手續並通知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但通知顯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號變更或錯誤、第六類被保險人申報之通訊地址或戶籍地址變更時,投保單位應即填具保險對象變更事項申報表一份,連同有關證件送交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或前條所定情形,應即通知投保單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地址或其通訊地址變更時,應於十五日內填具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報表一份,連同有關證件送交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投保單位有停業、歇業、解散或裁撤情事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續。已辦理停業之投保單位復業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投保單位有歇業、解散、破產宣告、無保險對象投保達一百八十日以上之情事,或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經依法執行無效果者,保險人得註銷該投保單位。其應繳保險費之計算,以事實發生日為準;事實發生日不明者,以保險人查定之日為準。前項投…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第三條第一項所稱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如下:一、政府為投保單位時,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三十四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二、政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補助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於次月底前寄發或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遞送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繳納。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於次月底仍未收到前項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時,應於十五日內通知保險人補寄送,並依保險人補寄送之表單,限期繳納;其怠為通知…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投保單位得於金融機構設立「全民健康保險」專戶,並轉知被保險人以轉帳或代收方式繳納保險費。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得徵得被保險人或會員(代表)大會同意後,一次預收三個月或六個月保險費,並應掣發收據,按月彙繳保險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3條 投保單位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扣繳或收繳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負擔之保險費時,應於被保險人之薪資單(袋)註明或掣發收據。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因故不及於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期限扣、收繳保險費時,應先行墊繳。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未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期限繳納者,投保單位應通知被保險人繳納欠繳之保險費,並於彙繳保險費時,一併向保…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投保單位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應按月繳納之補充保險費,應自行計算後填具繳款書,於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如有溢、短繳時,保險人得自依法應繳或已繳之保險費中逕予互為抵扣。投保單位未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足額繳納補充保險費時,保險…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投保單位、保險對象或扣費義務人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繳納滯納金者,由保險人核計應加徵之金額,通知其向指定金融機構繳納。投保單位或扣費義務人填寫繳款書繳納補充保險費者,得由各代收保險費金融機構計算應加徵之滯納金金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第十八條及本法第十一條規定計繳保險費。其重複繳納之保險費,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得於發生重複繳納保險費之日起五年內向保險人申請退還,逾期不予受理。前項申請退還重複繳納之保險費,經保險人審查屬實後,於計算次月保險費時,一併結…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所稱非可歸責於投保單位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經投保單位二次以書面通知應投保之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被保險人仍拒不辦理,並通知保險人。二、應投保之眷屬,被保險人未向其投保單位申報。三、第二類、第三類或第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