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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17條 …地之開發或處理,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其由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折算土地、建築物領回時,並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七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五條之限制。第一項被徵收土地未領地價之補償費及開發…
  2.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19條 …用、收益及處分,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其處理辦法,由主辦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
  3.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29條 …實施前將建設計畫與相關補貼及財務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該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第一項之補貼應循預算程序辦理。
  4.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4條 …鎮、市)民代表會審議通過之決算數。三、營利事業營業額:指各該地方政府轄區內所有營業人之銷售額。四、土地面積:指依下列公式算得數:各該地方政府土地面積=經地政機關登錄之土地面積+(行政轄區面積-經地政機關登錄之土地面積)x…
  5.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5條 …料為準。本辦法所定各項計算公式之設算資料,經主管機關函請各該地方政府提供者,各該地方政府應確實查填,並備具相關基礎資料併送主管機關,以供查對。本辦法所定各項計算公式中,各項決算數及前項資料如有不全或有爭議時,由主管機關區…
  6.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7條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級地方政府之金額,應依下列方式計算:一、第三條第一款之款項,以總額之百分之六十一點七六分配直轄市、百分之二十四分配縣(市)、百分之八點二四分配鄉(鎮、市)。二、第三條第二款之款項,全部分配縣(市)。…
  7.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11條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依前三條規定算定分配各該地方政府之比率,主管機關應按次一年度本稅款之推估數,設算分配各該地方政府之金額,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通知受分配地方政府納入預算。前項所稱次一年度本稅款推估數,指第三條第一款之款項…
  8.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11-1條 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通知受分配地方政府分配金額前或本辦法所定各項公式之設算資料發現錯誤時,得召開會議,查對各項設算資料及處理爭議問題。
  9.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12條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供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通知受分配地方政府納入預算。
  10. 行政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第15條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由主管機關按月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並以平均撥付為原則。但主管機關應於年度結束前,視當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情形,調整最末一月或二月之撥付金額。前項撥付受分配地方政府金額,應扣除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1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畫,主辦機關應於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該地方政府自行核定。前項建設計畫,指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興建之相關計畫,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公共建設計畫目的及需求。二、技術可行性評估結果。第一項財務計畫,應記…
  12. 行政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利息差額補貼、承租住宅租金補貼、興建及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補助地方政府興辦住宅相關支出、提升居住品質及住宅市場資訊等相關支出。二、長期照顧服務:長期照顧之政策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提供、促進並均衡服務與人力資源發展、長期照顧服…
  13.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16-1條 …定之稅課統籌分配部分,應本透明化及公平劃一方式分配之;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款項,應以總額百分之九十六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
  14.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18條 …,籌措所需財源,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附加徵收者,不在此限。各級地方政府不得對入境貨物課入境稅或通過稅。
  15.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20條 …許可,得經營獨占公用事業,並得依法徵收特許費,准許私人經營。地方政府所經營獨占公用事業之供給,以該管區域為限;但經鄰近地方政府之同意得為擴充其供給區域之約定。
  16.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0條 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但以下列事項為限:一、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二、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三、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四、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
  17.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4條 …。前項公債及借款未償餘額之限額,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辦理。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外發行公債或借款,應先經中央政府之核准。
  18.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5-1條 …共同性費用標準,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行政院訂定之中央暨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辦理。地方政府未依前項預算籌編原則辦理或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不徵收時,其上級政府應視實際情形酌予減列或減撥補助款;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
  19.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7條 …由中央或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按比例分擔之。各級地方政府未依第二項及前項規定負擔應負擔之經費時,其上級政府得扣減其補助款。
  20. 行政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37-1條 地方政府應就其基準財政收入及其他經常性之收入,優先支應下列各項支出:一、地方政府編制內員額與經上級政府核定有案之人事費及相關費用。二、一般經常性支出、公共設施管理維護及依法律規定必須負擔之經費。三、地方基本設施或小型建設…
  21. 行政稅捐稽徵法 第26-1條 …之;第一項第三款分期繳納地方稅之事由及實施方式之辦法,由各級地方政府依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定之。
  22. 行政印花稅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印花稅票之發行,必要時得由財政部委託地方政府辦理之。
  23. 行政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58-1條 …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造成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應受分配之地方政府每年度之稅收實質損失,於修正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定施行前,由中央政府補足之,並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有關公債收入不得充經常支出之…
  24. 行政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第10條 …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集散站業者應配合中央水利主管機關、地方政府、航政機關、警政機關及海關等有關機關勘察貨櫃堆置之安全管理。
  25. 行政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 第5條 …。二、建築改良物:當期房屋課稅現值。三、養地及其他農業用地:地方政府公告當期正產物收穫總量折算代金。造林地租金計收基準,比照林木、竹林砍伐時中央林業主管機關出租國有林事業區造林地之林產物分收規定辦理。
  26. 行政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用品免稅辦法 第7條 …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領館及其人員之申請案件,得送由駐在地之主管地方政府受理核轉。駐華外交機構之人員,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免稅進口自用物品,應經由其所屬機構辦理。第一項所稱申請書之格式由外交部統一製訂之。
  27.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3條 財政部視國有財產實際情況之需要,得委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代為管理或經營。
  28.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49條 …讓售之不動產範圍,由行政院另定之。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其經地方政府認定應與鄰接土地合併建築使用者,得讓售與有合併使用必要之鄰地所有權人。第一項及第三項讓售,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之。
  29.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記土地。前項未登記土地,除第四款所列廢道、廢渠、廢堤土地原為地方政府所有者外,應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會商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先辦地籍測量,再行囑託國有登記。第一項各款土地,係經地方政府投資開發者,得陳報行政院核准,…
  30.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43-2條 …規定得予讓售之不動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出租:一、經地方政府認定應與鄰接土地合併建築使用之土地。二、抵稅不動產。三、因土地徵收、重劃、照價收買、價購取得或變產置產,經列入營運開發之土地。四、興建國民住宅之用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