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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3 頁-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7條 …、廣告物之設置。四、地基調查鑽孔。五、障礙物之堆置。六、抽降地下水。七、管線、人孔及其他工程設施之開挖。八、地下構造物之拆除。九、地下鑽掘式管、涵之設置。十、河川區域之工程行為。前項各款行為之審核與管理之範圍,依附件三之…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63條 …、地層、地質、鄰近建築物及交通影響情形等。二、地面有否龜裂、地下水位狀況及地層凍結狀況等。三、有無地下埋設物及其狀況。四、地下有無高溫、危險或有害之氣體、蒸氣及其狀況。依前項調查結果擬訂開挖計畫,其內容應包括開挖方法、順…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65條 …安全進出作業場所之措施。五、應設置排水設備,隨時排除地面水及地下水。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73條 …定辦理:一、依擋土支撐構築處所之地質鑽探資料,研判土壤性質、地下水位、埋設物及地面荷載現況,妥為設計,且繪製詳細構築圖樣及擬訂施工計畫,並據以構築之。二、構築圖樣及施工計畫應包括樁或擋土壁體及其他襯板、橫檔、支撐及支柱等…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0條 …表形狀、地層、地質、岩層變動情形及斷層與含水砂土地帶之位置、地下水位之狀況等作成紀錄,並繪出詳圖。二、依調查結果訂定合適之施工計畫,並依該計畫施工。該施工計畫內容應包括開挖方法、開挖順序與時機,隧道、坑道之支撐、換氣、照…
- 行政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01-1條 雇主對於以潛盾工法施工之隧道、坑道開挖作業,為防止地下水、土砂自鏡面開口處與潛盾機殼間滲湧,應於出發及到達工作井處採取防止地下水、土砂滲湧等必要工程設施。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35條 …堵牆、擋土支撐等。二、排除可能形成表土崩塌或土石飛落之雨水、地下水等。
- 行政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第6條 …態敏感類型。五、木材生產林用以生產菇蕈用材者,不得位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劃定之污染管制區。造林區域位於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污染管制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劃之造林專區者,不受前項第三款規定之限制。
- 行政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第30條 …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屬不利農業經營之農業用地。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公告之污染控制場址、污染整治場址或污染管制區。三、經濟部一百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訂定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列管有案之國有農業用地,並經直轄…
-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9條 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避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響國民健康,農業用地做為廢棄物處理場(廠)或污染性工廠等使用,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農業用地設立廢棄物處理場(廠)或污染性工廠者,環境主管機關應全面普查建立資料…
- 行政農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具有防止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發惡臭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設備或措施。必要時,應依農業主管機關指示清洗及消毒。三、…
- 行政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8條 …,於參加本保險期間經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告為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於公告解除列管前,得視為依法從事農業工作,繼續參加本保險。農會應於污染控制場址公告解除列管後三個月內,…
-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知者,不在此限:一、土砂或渣物淤塞河床或水道。二、破壞地表或地下水源涵養。三、水、土壤或其他環境受污染。四、土地發生崩塌或土石流失。五、損害田地、房舍、道路、橋樑安全。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 行政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11條 …,於參加本保險期間經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告為農地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於公告解除列管前,得視為依法從事農業工作,繼續參加本保險。農會應於污染控制場址公告解除列管後三個月內,…
-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5條 …,應設置淨水或消毒設施,處理後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使用地下水者,其水源應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置場所等污染源保持至少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屠宰場之蓄水池應為密閉性構造物,其設置地點應距污穢場所、化糞池三公尺以上。(二)屠…
-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關公告處公告之:一、土砂或渣物淤塞河床或水道。二、破壞地表或地下水源涵養。三、水、土壤或其他環境受污染。四、土地發生崩塌或土石流失。五、損害田地、房舍、道路、橋樑安全。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 行政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七款所稱依法公告,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公告。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第6條 …水河川放流之許可、申報及管制督導事項。六、第六科:(一)關於地下水質保護政策、方案之擬訂及推動事項。(二)關於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及宣導事項。(三)關於地下水污染之調查評估、管制、整治復育與財務等措施之規…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第15-1條 …抽驗及自來水事業災情通報)之協調及監督事項。(五)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緊急措施、列管與整治之協調及監督事項。(六)關於清潔人員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七、第七科:(一)關於環境監測調查業務綜合規劃事項。(二)關於河川、湖泊、…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 第7條 …廢水、污水排放、管制之策劃、指導及監督事項。三、關於地面水、地下水、地盤下陷污染防治之策劃、指導及監督事項。四、關於海洋污染防治之策劃、指導、監督或執行事項。五、關於污水放流海洋之指導及監督事項。六、關於其他水質保護事項…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6條 …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一、第一科:(一)關於飲用水、地面水、地下水、水污染源放流水、海水中各類污染物檢測方法之研訂、修正及解釋事項。(二)關於不屬本組其他各科之事項。二、第二科:(一)關於飲用水、地面水、地下水、水污染源…
- 行政再生資源再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生資源之貯存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使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使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發惡臭及影響四…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54條 …、許可證(文件)。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作業環境內因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所產生之水,符合下列規定,且經主管機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規定審查同意,應納入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者,其所採行之水措,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或…
-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5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之飲用水水源者,其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項目│最大限值│單位│├─────────────┼──────────┼─…
-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6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包裝水、盛裝水及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之飲用水水源者,其單一水樣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項目│最大限值│…
- 行政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第7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自來水及簡易自來水之飲用水水源者,經檢驗其水質任一項目超過第五條最大限值時,主管機關應針對該項目每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檢驗一次,並持續檢驗五次。依前項檢驗之六次算術平均值超過第五條所定最大限值時,即認定…
- 行政飲用水管理條例 第3條 …存在於河川、湖潭、水庫、池塘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二、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2條 本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水:指以任何形式存在之地面水及地下水。二、地面水體:指存在於河川、海洋、湖潭、水庫、池塘、灌溉渠道、各級排水路或其他體系內全部或部分之水。三、地下水體:指存在於地下水層之水。四、污染物:指任何能…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2條 廢(污)水不得注入於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但廢(污)水經處理至合於土壤處理標準及依第十八條所定之辦法,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發給許可證並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者,得排放於土壤。前項許可證有效期間內,因水質惡化…
-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3條 事業貯存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物質時,應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之設施及監測設備,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申辦有關使用事宜。前項監測設備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監測、記錄及申報。第一項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