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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第5條 …業務之協調、獎勵、督導及考核事項。(八)油品品質之查驗及品質不合格處分相關事項。(九)石油業油料管線之災害防救業務事項。(十)石油業儲油設備與代檢機構設置之督導及檢查事項。(十一)石油基金補助山地鄉與離島地區業務規劃與申…
  2. 行政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印、驗對驗訖章、取樣章等管理事項。四、檢驗商品核發各項證書與不合格通知書及單照、證書之保管事項。五、檢驗不合格案及違規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六、各類規費之核計、催繳事項。七、出口商品港口驗對事項。八、應施檢驗商品之廠商印鑑…
  3. 行政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10條 …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並換領登記證書;逾期未申請展延或展延審查不合格者,原登記證書於登記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前項展延審查項目為申請書表所載事項及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4. 行政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 第14條 …主管機關通知,在規定期限內參加技術規範訓練或講習;訓練或講習不合格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再通知其參加訓練或講習。前項施行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並換領登記執照;逾期未申請展延或展延審查不合格者,原登記執照於有效期限屆滿失其效力。前項展延審查項目,為申請書表所載事項、最近一期完稅證明、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及登記執照有效期限內受僱人員至少一位參加…
  6. 行政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依第五條至第八條僱用之人員參加技術規範訓練或講習;訓練或講習不合格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再通知其參加訓練或講習。前項通知應以掛號方式為之。
  7. 行政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 第12條 定量包裝商品經抽測不合格者,生產者或輸入業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時,得於收到不合格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連同複測費,向度量衡專責機關及其所屬分局,就原加倍抽樣封存之定量包裝商品申請複測。原加倍抽樣封存之定量包裝…
  8. 行政度量衡法 第21條 …度量衡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計量使用或備置:一、經檢查不合格者。二、檢定合格印證無法辨識或脫落而無正當理由者。三、附加足以影響度量衡器量測功能之設備者。度量衡專責機關發現前項情事時,應於該度量衡器為停止使用之標示。
  9. 行政度量衡法 第48條 經指定公告之定量包裝商品,經抽測不合格者,生產者或輸入業者得申請複測一次,並負擔複測費。
  10. 行政度量衡法 第50條 …出法定範圍,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或一年之內經抽測有二次不合格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11.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3條 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檢驗機關(構)應發給不合格通知書。
  12.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4條 檢驗不合格之商品,除存置於海關、全數取樣或取樣後已封存者外,檢驗機關(構)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派員封存。
  13.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5條 報驗義務人接到不合格通知書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向檢驗機關(構)申請免費複驗一次。報驗義務人申請複驗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必要文件,向原檢驗機關(構)辦理,檢驗機關(構)得僅就不合格項目執行檢驗…
  14.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7條 檢驗不合格之商品,報驗義務人於接到不合格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填具申請書並載明改善計畫提報標準檢驗局核准者,得向原檢驗機關(構)申請重新報驗。但於首次接到不合格通知書之次日起一年後,不得再提報改善計畫申請核准。前項重新報…
  15.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8條 報驗義務人依前條規定改裝、調整或加工不合格之商品時,檢驗機關(構)得派員監督處理。
  16.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9條 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依規定期限將檢驗不合格之商品退運、銷毀、拆解至不堪使用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未於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期間內提報改善計畫申請核准者,應於期間屆滿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為之。二、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報改善…
  17.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10條 檢驗不合格之樣品,由報驗義務人於接獲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領回,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重新報驗、退運、銷毀或其他處置。未依前項規定領回之樣品,由檢驗機關(構)自行處理。但樣品保存期限未達三個月者,不在此限。
  18. 行政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 第11條 檢驗機關(構)執行不合格之商品追蹤處理時,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規定向廠商查閱有關資料。
  19.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26條 商品檢驗不合格者,標準檢驗局應發給不合格通知書,報驗義務人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得申請免費複驗一次。前項檢驗不合格商品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0.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57條 商品因檢驗不合格,其後續之倉儲、搬運、消毒、銷燬或改善等處理費用,應由生產廠場或輸出入者負擔。
  21. 行政正字標記管理規則 第16條 …實施產品檢驗。前項再實施產品檢驗應重新抽樣全項檢驗。但僅標示不合格者,得僅就標示部分實施檢驗。第三項通知送達之次日起至再實施產品檢驗合格報告書送達前,該產品不得使用正字標記。正字標記產品經發現有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時,經產…
  22.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10條 …納檢定費。前項無法辦理檢定為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者,視為檢定不合格。
  23.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21條 …之法定度量衡器,有一具以上合格者,不去除其封印:一、重新檢定不合格。二、經檢查不合格。前項經檢查不合格之法定度量衡器,並另加貼停止使用之標示。
  24. 行政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第10條 執行市場檢查具有檢驗合格證明之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檢驗機關應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問紀錄,依相關規定辦理。
  25. 行政商品先行放行辦法 第3條 …機場、碼頭倉庫取樣、查核。五、須改裝、調整、加工或分裝。六、不合格商品經核准得改裝、調整或加工重新報驗。七、未完成品。八、全拆散或半拆散之商品。九、液、氣態石油製品。十、其他經標準檢驗局認有先行放行必要。前項第三款規定之…
  26. 行政商品先行放行辦法 第5條 …形之一者,檢驗機關(構)不得准許先行放行:一、輸入商品有檢驗不合格紀錄或經購(取)樣檢驗不符合檢驗標準,且其後輸入同品名、貨品分類號列、型式、製造商及廠牌之商品,未經連續二批三倍數量檢驗合格。二、報驗義務人自申請先行放行…
  27. 行政商品先行放行辦法 第9條 …第五款、第六款或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事由。但未逾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申請核准或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重新報驗之期限者,申請延展指定期間不以一次為限。三、未依檢驗機關(構)指定期間將第三條第一…
  28. 行政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第7條 …執行紀錄核銷。但報驗義務人為主管機關核定且報驗前一年內無檢驗不合格紀錄之資訊商品優良廠商,得以抽批方式核銷。
  29.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三個月。但樣品保存期限未逾該期間者,依其保存期限。樣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應依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之規定處理。領回樣品,應憑取樣憑單領取之。
  30. 行政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91.01.09訂定) 第11條 …標識,未依前條第四項規定申報、遺失二次以上或其報驗商品經檢驗不合格者,應立即停止其預購商品檢驗標識。前項停止預購商品檢驗標識之情形,於其報驗商品經連續三批檢驗合格後,得預購商品檢驗標識。報驗義務人依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