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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 196 頁-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32條 …款情事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提報審議會審議後,以書面通知其廢止原核准及終止契約,並將非營利法人及其董(理)事長名單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終止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或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者,直…
- 行政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第19條 …輔導等相關紀錄。二、各業務單位因業務、課程或活動需要所建立之書面或電子檔案資料(影像、文字檔)及照片(肖像)。三、其他足以辨別學生身分之資訊。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6條 …規定為必要之處置。第一項懲處涉及行為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第二項之處置,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執行,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確保行為人之配合遵守。第二項第一款之處置,當事人均為學生時,學校得…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31條 校園性別事件之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以書面向行為人所屬學校申請調查。但行為人現為或曾為學校之校長時,應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調查。任何人知悉前項之事件時,得依其規定程序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檢舉之。學校及主管機關不得因…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32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被害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一、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二、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36條 …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完成後,應將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以書面向其所屬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報告。學校或主管機關應於接獲前項調查報告後二個月內,自行或移送相關權責機關依本法或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議處,並將處理之結果,以書面載…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37條 …人、被害人及行為人對於前條第三項處理之結果有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復。但行為人為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者,申請人或被害人得逕向主管機關申復。前項申復以一次為限。學校或主管…
- 行政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39條 …請人、被害人或行為人對學校或主管機關之申復結果不服,得於接獲書面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下列規定提起救濟。但法律別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學校校長、教師:依教師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二、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職員及…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8條 …教學生辦法之情形者,應予結案,並於接獲檢舉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檢舉人,不適用第九條規定;並得以親師生溝通、行政晤談或其他合理有效之方式,設法化解衝突。前項學校結案,檢舉人得依第十條規定提出陳情,由主管機關依…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9條 …理及本於職權繼續調查處理。學校應於接獲檢舉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者,應於書面通知內敘明理由。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19條 …人應配合。四、依第二款規定通知當事人及檢舉人配合調查時,應以書面為之,並記載調查原因、目的、時間、地點及不配合調查所生之效果。五、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而請學生接受訪談時,應以保密方式為之。六、學校相關人員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24條 …外之教職員、家長代表、學者專家或有關機關(構)指派之人員,以書面或出席方式說明、陳述意見。前項審議之決議,應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審議通過。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44條 …機關之裁罰處分有調查程序重大瑕疵者,得報請主管機關確認後,以書面促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撤銷或變更原處分。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45條 …素養之學者專家為之。第一項協助安排之事項,學校或主管機關應以書面載明實施方式及執行期間,並通知行為人。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47條 學校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後,免報主管機關核准者,應於十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並載明行為人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48條 …者,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作成終局實體處理之日起,學校應於十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及被害人,並一併提供調查報告。但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事件,僅須對行為人提供調查報告。學校應告知行為人不服前項終局實體處理之救濟…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51條 …提起陳情之日。主管機關對陳情案件作成適當處理後,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陳情人,並載明陳情人對主管機關之處理結果不服者,不得提起救濟。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54條 …二條所定事項,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得為下列決定,由主管機關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學校、陳情人:一、事件應受理而未受理者,應命學校受理。二、認事件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時,主管機關得命學校繼…
-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辦法 第2條 …之細項及指標,連同第六條第一款所定實施計畫公告之。本評鑑得以書面檢視資料、實地訪視或同時併行之方式辦理。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20條 …人已非調查學校或參與調查學校之教職員工與學生時,調查學校應以書面通知行為人現所屬學校配合調查,所屬學校應派員以列席方式參與防制委員會會議,被通知之學校不得拒絕。學制轉銜期間接獲檢舉之事件,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主管機關…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25條 …機關或學校處理。調查學校應於接獲檢舉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是否受理;無從通知者,免予通知;不受理之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39條 …陳述意見。三、依第一款規定通知當事人及檢舉人配合調查時,應以書面為之,並記載調查目的、時間、地點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但經當事人同意無需書面通知者,得逕為調查之訪談。四、調查時,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行為人接受調查應…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46條 …體處理。學校依前項規定作成終局實體處理後,應於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及被行為人,並一併提供調和報告或調查報告。學校應告知行為人不服終局實體處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學校應告知被行為人不服終局…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54條 …,除依第五十五條規定應報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及被行為人,並一併提供調查報告。學校應告知行為人不服終局實體處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學校應告知被行為人不服終局實體處理之…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55條 …停聘。學校應於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終局停聘決定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行為人及被行為人,並一併提供調查報告。學校應告知行為人不服前項解聘或終局停聘決定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學校應告知被行為人,不服第…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64條 …前條所定事項,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得為下列決定,由主管機關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學校或陳情人:一、事件應受理而未受理者,應命學校受理。二、調和協議顯失公平,或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者,主管機關得命學校繼續調查或另組處理小組進行…
-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68條 主管機關收受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所定陳情事件,應書面通知行為人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訴願管轄機關,並儘速處理陳情事件後通知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第16條 …學生之直升入學,應於前目免試入學前辦理;直升錄取之學生,應經書面聲明放棄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二、特色招生:(一)甄選入學:其分發或報到,原則應與免試入學之分發同時辦理;報到後之各班、科有餘額時,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 第2條 …生,於評議決定前,應以彈性輔導方式,安排其繼續留校就讀,並以書面載明學籍相關之權利及義務。
-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 第5條 …輔導及支持服務措施有爭議時,應自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高級中等以上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因主管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鑑定、安置、輔導及支持服務,於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