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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 106 頁-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7條 …予固定,不使發生移動、傾倒,並不致遭受衝撞。四、不得施行修理工程。五、裝載場所及其附近,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出。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條 新船或現成船作重大修理、改裝及有關裝配工程者,得由船舶所有人列舉事實及理由,送請航政機關酌予核減或豁免本規則之適用。
-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檢查外,應另依客船管理規則規定施行檢查。附表所列從事離岸風電工程之船舶,除依本規則施行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外,應另具備主管機關委託之驗船機構核發之船級證書。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條 …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副駕駛員指機長以外之駕駛人員。三、飛航工程師:指領有檢定證、體格檢查及格證,在航空器上擔任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之人員。四、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指領有檢定證,在地面上擔任航空器機體、發動機及通信電子…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條 …科檢定,但已檢定合格之學科檢定項目不須重新檢定。駕駛員或飛航工程師之檢定加簽,應另送訓練紀錄及有效檢定證之影本。檢定證應由持有人簽名並遵守下列規定:一、確保檢定證之有效性並於檢定證授權之工作範圍內執行工作。二、檢定證失效…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條 …證經撤銷或廢止者,一年內不得申請同類航空人員檢定。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其檢定證經撤銷或廢止者,一年內不得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及維修員檢定。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8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檢定證者,其年齡應滿二十一歲,且未逾六十五歲,並具下列資格之一及提出相關文件:一、專科以上學校航空工程、機械、電機或電子科系畢業,經完成飛航工程師訓練(包括地面學科、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操作、隨機見習及實…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89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飛航原理。三、載重平衡。四、航空氣象。五、航空發動機。六、航空儀表。七、航空器一般維護。八、航空器結構學。九、人為因素學。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0條 申請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者,其檢定項目依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1條 飛航工程師之檢定證應註明航空器型別。飛航工程師僅得擔任經檢定合格航空器型別之航空器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2條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之檢定類別分為:一、A類:指航空器一般維修。二、B1類:指航空器機體及發動機維修。三、B2類:指航空電子及電器系統維修。四、B3類:指最大起飛重量二千公斤以下,裝置往復式發動機之非加壓艙式飛機維修。五、C…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3條 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者,需年滿十八歲,其學科檢定項目如附件一;術科檢定項目依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術科檢定報告表實施。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94條 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民航局審查合格後,發給檢定證:一、申請A類、B1.2子類、B1.4子類或B3類檢定證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具所申請檢定類別或子類別之航空器實際維修三年…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5條 各類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權限如下:一、A類檢定證:得依維修廠或航空器使用人所賦予之權限,對所執行之停機線例行維修與簡易缺點改正工作項目辦理維修簽證。二、B1類檢定證:除具前款相關A類檢定證之權限外,得於執行航空器結構、…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99條 申請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新增檢定類別、技術限制移除或加註航空器型別項目者,應備有訓練或工作經歷紀錄簿,用以登錄並證明其訓練及工作經歷。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03條 …,始得執行或督導其所核可之檢定項目。維修員不得代替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從事航空器之恢復可用簽證。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16條 外國人持外國有效檢定證申請我國航空器簽派員、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相應類別檢定證者,除應依第四條規定檢送相關文件外,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一、其外國航空器簽派員、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或維修員經歷紀錄及原外國檢定證影本。二、…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3條 …或團體。四、檢定代表:指受民航局委託從事檢定工作之個人,分為工程檢定代表及製造檢定代表。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4條 …項委託機關、團體、個人辦理:一、型別檢定證或補充型別檢定證之工程資料審查。二、大修理之審查。三、對於依據製造許可證、零組件製造者核准書或技術標準件核准書所製造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執行適航檢查及簽署適航掛籤。四、…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執行檢定業務所需之專業能力,並依其類別發給工程檢定代表證書(如附件二)後,始得執行檢定業務:一、持有民航局核發之型別檢定證或補充型別檢定證者。二、持有民航局核發之型別檢定證或補充型別檢定證者推薦之所屬人…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 第8條 第六條工程檢定代表證書及第七條製造檢定代表證書之有效期限均為一年。有效期限屆滿三十日前,檢定代表得檢附檢定代表證書有效期限內之檢定工作紀錄摘要及檢定業務相關之訓練紀錄向民航局申請換證,未於有效期限屆滿三十日前提出換證申請…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2條 …行學員階段考驗、結業考驗及飛航教師適職性考驗之人員。四、飛航工程師檢定考試官:指受委託之機關、團體推薦之教師飛航工程師,經民航局評鑑資格能力後,負責執行飛航工程師首次航空器型別術科檢定之人員。五、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考試…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辦理飛航工程師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飛航工程師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經核准辦理飛航工程師訓練之航空人員訓練…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9條 飛航工程師檢定考試官之資格條件如下:一、曾任飛航工程師年資三年以上。二、飛航總時間二千小時以上,曾具有該機型之飛航工程師教師年資二年以上。三、持有飛航工程師檢定證。四、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辦理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術科檢定之機關、團體,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申請民航局審查合格具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作業能力並發給委託檢定證書及檢定考試官名冊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一、維修廠檢定證書或航空維修訓練機構許可證之影本。二…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1條 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考試官之資格條件如下:一、航空器維修八年以上之實際工作經驗。二、國、內外大學或專科院校機械、電機或相關之工程學、科系畢業。三、持有航空器機體維護、航空器發動機維護或航空器通信電子維護之地面機械員或B類…
- 行政航空人員術科檢定委託辦法 第13條 …如下:一、曾任航空器維修工作六年以上經驗。二、持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或維修員檢定證。三、二年內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處分之紀錄者。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應包括正駕駛員及副駕駛員各一員,或正駕駛員、副駕駛員及飛航工程師各一員,或按各機型之飛航手冊規定之最低飛航組員。八、加強飛航組員:指於航空器飛航時,應包括正駕駛員、巡航駕駛員及副駕駛員各一員,或正駕駛員、巡航駕駛員、副…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2條 …、各種維修勤務及其他維修事項,由領有合格證書之負責航空器維修工程師簽證,並經機長簽署後始得飛航。前項飛航日記簿或日常維護紀錄之記載,應以不褪色墨汁即時填寫且不同日期不得共同記載於同一表內,並自記載之日起應保存一年以上;其…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護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各條件之一:一、持有或曾持有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並具有機務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之經驗。二、運輸類航空器五年以上之維護經驗,且其中有一年以上曾擔任管理職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