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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 80 頁-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4條 …網路業務經營者均無法辦理第十一條及前條所定相關事宜時,應成立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建設協商小組,協調各地受理窗口、網路銜接或共用管線等相關作業事宜,必要時,由本會協調處理之。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5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其他第三人受託代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或維護用戶建築物電信設備,或負擔其設置、維護、使用之費用者,其約定不得違反下列規定:一、不得妨礙用戶選擇不同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會。二、不得妨礙不同電信服務經…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6條 建築物所有人所設置之電信設備不符本規則之規定,於建築物所有人改善或增設前,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得不予銜接提供服務,以維通信安全。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7條 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之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所有電信設備,應交由電信工程業者或電器承裝業者施工及維護。但經本會公告為簡易電信設備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8條 建築物內部自用電信機械設備,如用戶專用交換機等,應另依實際需求預留空間及管線,並與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之電信設備分開設置。但經洽得提供該建築物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同意者,不在此限。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19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利用設置於電信室之電信設備,提供該建築物以外之用戶電信服務者,應事先徵求該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20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為建設其電信網路之需要,得有償使用建築物空間設置集線室及集線電信設備。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第21條 建築物電信管箱、配線等電信設備設置,建築物起造人應建立並保留其管線竣工圖表等明細資料,移交該建築物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所有人負責保管。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2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以下簡稱審驗機構),係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委託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相關設置空間設計審查及完工審驗等業務之機構。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擔任審驗機構:一、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機構委託申請表(如附件一)。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資格之人員及其配置資料。四、審查及審驗部門組織架構及其功…
-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7條 審驗機構辦理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設計之審查及完工之審驗等業務,應依電信法、行政程序法、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工程技術規範、及本辦法等有關法令…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二、專任電信工程人員:指未同時擔任其他電信工程業職務之電信工程人員。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二、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
- 行政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8條 …,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網路瓶頸所在設施者,其…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1條 …擾分析評估資料。三、設備規格及原廠檢測之證明文件。四、架設於建築物屋頂之固定地球電臺,其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者,應依建築法令規定檢具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專業工業技師鑑定之建築物結構安全無顧慮證明書正本。五、衛星機構授權使…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2條 …或其使用者向長途或市內固定網路經營者租用。但銜接電路在同一棟建築物者不在此限。
- 行政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管理辦法 第9條 …各該主管機關(構)依相關規定辦理。前項纜線如有通過他人土地或建築物之情形,準用本法第六條之規定。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29條 …電桿之一。訂戶分接器或訂戶引進線應有接地裝置,位置應儘量靠近建築物。其接地電阻應小於一百歐姆;採訂戶分接器接地者,在確保網路建設涵蓋區域內之訂戶安全下,得以不超過三個訂戶分接器共用一處接地裝置。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22條 業餘電臺之天線不得違反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之規定。業餘電臺之天線結構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其高度超過地平面六十公尺者,應具有航空色標及標識燈具,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23條 業餘電臺之天線不得違反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之規定。業餘電臺之天線結構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其高度超過地平面六十公尺者,應具有航空色標及標識燈具,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之清除、掩埋及外釋。六、場所:指處理、貯存、清理衍生廢棄物之建築物或土地。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3條 …施:指電信設備與其所需之架空、地下或水底管線、電信引進管線、建築物內之管線,與其各項電信線路所需之管道、人孔、手孔、塔臺、電桿、交接箱、配線架、機房及其他附屬或相關設施。五、電信網路:指由電信基礎設施組成,用以傳送、接收…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1條 …電信工程人員施工及維護。除經主管機關公告為簡易電信設備者外,建築物責任分界點內之電信設備得由電器承裝業施作。前二項電信工程人員之遴用、電信工程業之登記、撤銷或廢止登記及管理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電信工程業應依工業團體法…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6條 設置公眾電信網路者得使用或通行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設置電信基礎設施,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之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因使用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予相當之補償。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使用或通行河川…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49條 建築物建造時,起造人應依規定建置屋內外電信設備,並預留裝置電信設備之電信室及其他空間。前項適用之建築物由主管機關公告之。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不足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物之電信服務需求時,由所有人與提供所…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87條 …、專用電信網路、電信終端設備、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作業,與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建置空間設計之審查及完工之審驗作業,主管機關得委託電信專業驗證機構辦理。前項各類驗證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認可條件、受委託之權限、解除或終止…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頻功率和天線增益之乘積。六、共站:指相同或不同電信事業於同一建築物、同一地點或同一構造物設置基地臺。七、共構:指相同或不同電信事業於共站之條件下以共用天線、基頻設備或射頻設備等方式設置基地臺。八、空地型鐵塔式基地臺:指利…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部、國防部、交通部會銜發布之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之規定。前項天線結構於室外之高度超過地平面六十公尺者,應具有航空色標及標識燈具,並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方向,應確保其水平方向正前方於下列距離內不得有高於天線之合法建築物:一、大型基地臺:十五公尺。二、微型基地臺:八公尺。基地臺天線輸入端之射頻功率大於二瓦特者,其為室外電波涵蓋所設置之天線不得架設於室內。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他因素之限制,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偏遠地區設置於建築物上之大型基地臺備用電源容量須達二小時以上。但備用電源之重量有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經出具相關專業技師鑑定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三、經主管機關指定為應具防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