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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 163 頁-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5條 …、設計及整建。(二)海堤區域之劃定及變更。(三)海堤之檢查、維護及養護。(四)海堤申請使用之許可事項及堤身所在土地之管理。(五)海堤之巡防及違法案件之取締與處分事項。前項第一款海堤之類別變更事項,應考量海堤保護標的、海堤…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協助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與維護海堤區域內防風林及其他用於防風之設施。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5條 …政府申請許可。海堤區域使用人對施設之建造物或其使用範圍應負責維護管理;如有造成損害者,應負責賠償。第一項許可使用經依本法第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廢止其許可,或其許可期限屆滿,或未屆滿而不繼續使用者,使用人應負責回復原狀;如有損…
-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36條 …勵之:一、自動捐獻土地、金錢、器材或物資有助海堤整建、養護、維護或防汎搶險者。二、民眾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協助巡查,經查證屬實者。三、民眾協助巡查,發現有違法使用或其他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 行政水利法 第49條 …人經辦之防水、引水、蓄水、洩水之水利建造物及其附屬建造物,應維護管理、歲修養護、定期整理或改造,並應定期及不定期辦理檢查及安全評估。前項檢查及安全評估之認定範圍及細目,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 行政水利法 第54-1條 為維護水庫安全,水庫蓄水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毀壞或變更蓄水建造物或設備。二、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三、棄置廢土或廢棄物。四、採取土石。但主管機關辦理之濬渫,不在此限。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
- 行政水利法 第64條 …本水道或其減河、湖、海,並應特別注意有關建築物及其重要設備之維護。但經上級主管機關之核准,得洩入其他或新闢水道者,不在此限。
- 行政水利法 第72-1條 …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在前項建造物上下游之規定距離內,除基於維護水利安全之必要外,不得為挖掘行為或採取砂石;其距離由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 行政水利法 第78-4條 排水集水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告、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排水管理辦法管理之。但農田、市區及事業排水,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令管理之。
- 行政水利法 第83-7條 …可。出流管制計畫書核定後,義務人應依其內容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並於完工後定期檢查作成檢查紀錄,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監督查核其出流管制設施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因土地開發利用…
- 行政水利法 第84條 政府為發展及維護水利事業,得徵收左列各費:一、水權費。二、河工費。三、防洪受益費。前項所稱各費,除依法支付管理費用外,一律撥充水利建設專款,由主管機關列入預算,統籌支配。
- 行政水利法 第86條 政府因辦理及維護內陸通航水道及其港埠工程,得向通行之船舶徵收河工費,其徵收標準及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交通部訂定之。
- 行政水利法 第87條 政府因辦理及維護防洪工程,得向受益者分別輕重徵收防洪受益費。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徵收防洪受益費之區域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水利法 第91-2條 …依第七十八條之二第一項所定之河川管理辦法。五、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之使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依第七十八條之四所定之管理辦法。六、自取得許可之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逾六個月未使用。七、…
- 行政水利法 第93-9條 …事業場所、建築物或土地實施查核出流管制設施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並得令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配合措施或提供相關資料;被檢查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有具體事實認屬違反出流管制計畫核定內容且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時,直轄…
- 行政水利法 第93-11條 …七第五項規定,未依核定之出流管制計畫書內容施工、使用、管理或維護出流管制設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行政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21-1條 …第四十條、第五十四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第二項區域內之治安秩序維護及違反前項準用商港法規定事項之處理,有由港務警察機關協助執行必要者,由國營事業報請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同意,準用商港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7條 …項向主管機關申請水利建造物核准之人;興辦完成後為控制、運轉、維護或管理水利事業之人。二、未涉及水利建造物建造、改造及拆除者,為控制、運轉、維護或管理水利事業之人。三、政府興辦水利事業者,興辦完成前為主辦機關(構),興辦完…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0條 …費,不包括渠化水道之過閘費;防洪受益費,包括防洪工程建設費及維護費。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水權費,由本法第二十八條辦理水權登記之主管機關徵收之。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稱水利建設專款,指專用於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管理及水利事業研究發展之款項,其項目包括調查測驗、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學術獎勵、人才培育及儀器製造。
- 行政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本法第八十八條所稱徵收防洪受益費之區域,指辦理及維護防洪工程受保護之區域。
-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5條 …書變更之審查與核定,亦同。四、出流管制設施施工、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之監督查核,由當地之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辦理;屬跨越二以上直轄巿、縣(巿)行政轄區者,由各該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會同辦理。前項審查涉及其他相關機…
-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3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監督查核其出流管制設施使用、管理及維護情形。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5條 …項。五、水利建造物資料建立之督導事項。六、其他有關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歲修養護及檢查與安全評估等之督導事項。前項第一款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辦理之。中央主管機關對地方主管機關依據第一項辦理之有關防水、洩水建造物之事項,得視需…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7條 …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後之改善及緊急處理事項。四、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及歲修養護事項。五、其他有關水利建造物之安全維護事項。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8條 …設施及操作設備之功能。三、有安全監測設備者,其運用情形。四、維護管理及歲修養護情形。五、建造物或蓄水範圍周邊。六、安全資料完整性。七、其他有關安全事項。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9條 …二款所稱一定值及不定期檢查之重點,應於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安全維護手冊內分別訂定之。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0條 興辦人應依水利建造物內容與特性編製安全維護手冊,據以辦理,並應報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水利建造物安全維護手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檢查之時機、項目、頻率、檢查重點及初步研判準則。二、有監測資料者,其初步研判準則…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1條 …五、主要設施施工與品質檢驗紀錄。六、操作設備之運轉資料。七、維護改善紀錄及相關圖說。八、其他有關安全資料。前項安全資料應以河川水系、排水系統或區域等為單元分別編製,並得依建造物特性擇要訂定之。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2條 …水庫操作運轉系統與運轉紀錄。九、洩洪警報系統與警報紀錄。十、維護改善紀錄及相關圖說資料。十一、潰壩演算及潰壩緊急應變計畫。前項第五款設計分析資料包括水理分析、穩定分析、結構設計分析等。蓄水建造物無潰壩之虞、無下游河道或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