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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39條 緊急廣播設備之配線,除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外,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導線間及導線對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值,以直流二百五十伏特額定之絕緣電阻計測定,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下者,在零點一MΩ以上,對地電壓超過一百五十伏特者,在…
  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0條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依第一百十二條之規定劃定警報分區。前項瓦斯,指下列氣體燃料:一、天然氣。二、液化石油氣。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2條 …上瓦斯漏氣受信總機時,該受信總機處,設有能相互同時通話連絡之設備。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4條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配線,除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外,依下列規定:一、電源回路導線間及導線對大地間之絕緣電阻值,以直流五百伏特額定之絕緣電阻計測定,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下者,應在零點一MΩ以上,對地電壓超過一百…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5條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能監視十分鐘以上。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5-1條 …置遠端啟動裝置時,應設有可與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場所通話之設備。四、手動啟動裝置之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五、裝置附近,應設置送、收話器,並與其他內線電話明確區分。六、應避免斜裝置,…
  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6條 …設有探測器連動自動關閉裝置之防火門,並設有避難指標及緊急照明設備確保該指標明顯易見者,得免設出口標示燈。四、樓梯或坡道,設有緊急照明設備及供確認避難方向之樓層標示者,得免設避難方向指示燈。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所定主要出入口…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6-5條 …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於主要出入口。二、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連動。三、由主要出入口往避難方向所設探測器動作時,該出入口之出口標示燈應停止閃滅及音聲引導。避難方向指示燈設於樓梯或坡道者,在樓梯級面或坡道表面之照度,應在…
  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46-7條 …出口標示燈及非設於樓梯或坡道之避難方向指示燈,與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探測器連動亮燈,且配合其設置場所使用型態採取適當亮燈方式,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予減光或消燈。一、設置場所無人期間。二、設置位置可利用自然採光辨識出入口…
  1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5條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其有效動作二十分鐘以上。但設於下列場所之主要避難路徑者,該容量應在六十分鐘以上,並得採蓄電池設備及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五萬平方公尺以上。…
  1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6條 出口標示燈及避難方向指示燈之配線,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外,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蓄電池設備集中設置時,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二、電源回路不得設開關。但以三線式配線使經常充電或燈具內置蓄電池設備者,不…
  1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9條 …或第九目所列場所使用之樓層,除符合前款規定外,且設有自動撒水設備或內部裝修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八十八條規定者。五、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之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
  1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6條 緊急照明設備除內置蓄電池式外,其配線依下列規定:一、照明器具直接連接於分路配線,不得裝置插座或開關等。二、緊急照明燈之電源回路,其配線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施予耐燃保護。但天花板及其底材使用不燃材料時,得施予耐熱保護。
  1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7條 緊急照明設備應連接緊急電源。前項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三十分鐘以上。但採蓄電池設備與緊急發電機併設方式時,其容量應能使其持續動作分別為十分鐘及三十分鐘以上。
  1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79條 下列處所得免設緊急照明設備:一、在避難層,由居室任一點至通往屋外出口之步行距離在三十公尺以下之居室。二、具有效採光,且直接面向室外之通道或走廊。三、集合住宅之居室。四、保齡球館球道以防煙區劃之部分。五、工作場所中,設有固…
  1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88條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排煙設備,依下列規定設置:一、每層樓地板面積每五百平方公尺內,以防煙壁區劃。但戲院、電影院、歌廳、集會堂等場所觀眾席,及工廠等類似建築物,其天花板高度在五公尺以上,且天花板及室內牆面以耐燃一…
  1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89條 特別安全梯或緊急昇降機間排煙室之排煙設備,依下列規定選擇設置:一、設置直接面向戶外之窗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排煙時窗戶與煙接觸部分使用不燃材料。(二)窗戶有效開口面積位於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上之範圍內。(三)窗戶…
  1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0條 下列處所得免設排煙設備:一、建築物在第十層以下之各樓層(地下層除外),其非居室部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天花板及室內牆面,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且除面向室外之開口外,以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區劃。(二…
  1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2條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依下列規定設置:一、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使用洩波同軸電纜,該電纜適合傳送或輻射一百五十百萬赫(MHz)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周波數。二、洩波同軸電纜之標稱阻抗為五十歐姆。三、洩波同軸電纜經耐燃處理。四、分…
  2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2-1條 …中央管理室或值日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並監控或操作下列消防安全設備:一、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受信總機。二、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受信總機。三、緊急廣播設備之擴大機及操作裝置。四、連結送水管之加壓送水裝置及與其送水口處之通…
  2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4條 …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不列入管制量計算。(三)製造或處理設備高於地面六公尺以上。但高閃火點物品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不在此限。(四)建築物除供一般處理場所使用以外,尚有其他用途。但以無開口且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2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5條 …、塗裝、印刷、清洗、淬火、鍋爐、油壓、切削、研磨或熱媒油循環設備作業場所。但處理高閃火點物品或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不在此限。二、室內儲存場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一層建築物以外。(二)儲存公…
  2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7條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滅火設備分類如下:一、第一種滅火設備:指室內或室外消防栓設備。二、第二種滅火設備:指自動撒水設備。三、第三種滅火設備:指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四、第四種滅火設備:指大型…
  2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8條 …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及爆竹煙火場所,應依下表選擇適當之滅火設備。
  2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9條 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者,應依下列規定核算其最低滅火效能值: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或處理場所之建築物,外牆為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外牆為非防火構造者,總樓地板面積每五十平方公尺(含未滿…
  2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0條 第五種滅火設備除滅火器外之其他設備,依下列規定核算滅火效能值:一、八公升之消防專用水桶,每三個為一滅火效能值。二、水槽每八十公升為一點五滅火效能值。三、乾燥砂每五十公升為零點五滅火效能值。四、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每一百六…
  2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1條 …檔案)顯著滅火困難場所應依下表設置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種滅火設備:前項場所除下列情形外,並應設置第四種及第五種滅火設備:一、製造及一般處理場所儲存或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之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者,其設置之第一種、第二種或第三…
  2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2條 一般滅火困難場所,依下列設置滅火設備: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室內儲存場所、室外儲存場所、第二種販賣場所及室內加油站設置第四種及第五種滅火設備,其第五種滅火設備之滅火效能值,在該場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
  2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3條 其他滅火困難場所,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其滅火效能值應在該場所建築物與其附屬設施及其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所核算之最低滅火效能值以上。但該場所已設置第一種至第四種滅火設備之一時,在該設備有效防護範圍內,其滅火效能值…
  3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4條 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一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