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種滅火設備除滅火器外之其他設備,依下列規定核算滅火效能值:
一、八公升之消防專用水桶,每三個為一滅火效能值。
二、水槽每八十公升為一點五滅火效能值。
三、乾燥砂每五十公升為零點五滅火效能值。
四、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每一百六十公升為一滅火效能值。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0條
第四編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 › 第一章 消防設計
第200條
第四編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設備 › 第一章 消防設計
第200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