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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3條 …產險業及再保險業;所稱子公司,除金融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第5條 …司及其從屬公司、外國金融機構之分支機構,其發行之普通公司債經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買賣者。
  3.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
  4.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條 …到申報書件即日起屆滿一定營業日即可生效。前項所稱營業日,係指證券市場交易日。
  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代理一個以上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信託業依特定金錢信託契約及證券經紀商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受託投資境外基金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適用本辦法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之相關規定。銷售機構受理境外基金投資人之申購、買回或轉…
  6.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境外基金之投資顧問業務,應由經核准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為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除擔任銷售機構者外,辦理境外基金之投資顧問業務,應具有即時取得境外基金投資研究相關資訊設備,或與總代理人簽訂提供資訊合作契約。前項資訊合作契約應行…
  7.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對於一定金額以上或疑似洗錢之境外基金交易,其申購、買回或轉換應留存完整正確之交易紀錄及憑證,並應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
  8.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8條 境外基金機構得委任經核准營業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經紀商擔任總代理人,辦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業務。境外基金機構應與其所委任之總代理人簽訂人員培訓計畫,其計畫要點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本會核定;修正時,亦…
  9.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9條 …必要資訊傳輸設備。四、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款、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或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定糾正、限期改善三次以上之處分。五、最近二年未曾受本法第一…
  10.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1條 …資人須知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等相關資訊,並交付予銷售機構、參與證券商及投資人。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於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者,得免交付投資人。二、擔任境外基金機構在國內之訴訟及一切文件之送達代收人。三、負責與境外基金機構連絡,…
  11.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會審查核准並於三日內公告:一、銷售機構之變動情形。二、參與證券商之變動情形。三、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於國內募集銷售之級別有新增、暫停、恢復或註銷情事。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同業公會應按月彙報本會及中央銀行;第三款事項,同…
  12.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5條 總代理人如發現銷售機構代理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或參與證券商辦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申購與買回,違反法令、契約、逾越授權範圍或損害投資人權益之情事,應立即督促其改善,並立即通知本會。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參與證券商及其董事…
  13.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6條 …核人員辦理之。辦理募集及銷售之業務人員及內部稽核人員,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前項內部稽核人員,得由總代理人登記之內部稽核人員兼任之。從事第一項業務之業務人員不得少於三人。
  14.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7條 …會核准並於二日內辦理公告及通知投資人。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於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者,得免通知投資人。前項公告日至變更或終止基準日,不得少於十五個營業日。總代理人終止代理後,於轉由其他境外基金總代理人辦理前,應協助投資人辦理…
  1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總代理人得委任經核准營業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經紀商、銀行、信託業及其他經本會核定之機構,擔任境外基金之銷售機構,辦理該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業務。信託業或證券經紀商依本辦法擔任境外基金銷售機構者,得與…
  16.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9條 …辦法第五條規定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未曾因辦理境外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業務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
  17.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2條 …定其對投資人應負之責任。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總代理人應與參與證券商簽訂契約,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
  18.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3條 …金不得投資於黃金、商品現貨及不動產。三、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占該境外基金總投資之比率,不得超過本會所訂定之比率。四、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別境外基金比率,不得超過本會規定之一定限額。五、境外基金之投資組…
  19.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4條 …理機構(得含其控制或從屬機構)所管理以公開募集方式集資投資於證券之基金總資產淨值超過二十億美元或等值之外幣者。所稱總資產淨值之計算不包括退休基金或全權委託帳戶。二、最近二年未因辦理資產管理業務受當地主管機關處分並有紀錄在…
  20.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6條 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經本會核准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並進行交易:一、基金註冊地與基金管理機構所在地為我國承認且公告。但因金融主管機關雙邊或多邊合作下所募集發行,其基金註冊地,不在此限。二、符合第二十三條第一…
  21.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6-1條 總代理人代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本會得視證券市場管理需要,訂定境外基金在國內募集及銷售總額。
  22.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7-1條 …下列文件送同業公會審查,轉報本會核准後,始得募集及銷售,並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五款規定之文件。二、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出具符合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23.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8條 本辦法發布前經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投資顧問之境外基金,應由其境外基金機構委任之總代理人填具申報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募集及銷售。總代理人依前項規定提出申報,其應檢附之書件及程序,由本會公告之。
  24.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29條 …准或申報生效後,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者,應檢具銷售機構及參與證券商名單等相關文件向中央銀行申請辦理相關外匯業務之許可,始得募集及銷售。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以新臺幣掛牌者,應逐案申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境外基金之款項收付…
  2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3條 …義,在國內金融機構設置基金專戶辦理款項之收付。三、本會指定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定之銀行專戶,並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匯至境外基金機構於境外指定之帳戶或於國內金融機構設置基金專戶辦理款項之收付。依前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申購款項收付…
  26.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4條 …理人申購境外基金時,除依特定金錢信託契約或依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受託投資境外基金者外,其款項收付應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前條第二項規定之方式為之。
  27.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5條 …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及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款項收付者,應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簽訂契約,其辦理投資人申購、買回、轉換、孳息分派及清算等事項之資訊傳輸,應經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28.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39條 總代理人、銷售機構及參與證券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時,應交付投資人須知及公開說明書中譯本予投資人。但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於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者,不在此限。投資人須知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總代理人、境外基金發行機構、管理機構、保…
  29.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46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提供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款項收付、基金憑證保管、帳簿劃撥及結算交割等操作辦法,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擬訂,報經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30.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2條 …對象進行境外基金之私募: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法人或機構。二、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前項第二款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九十九人。境外基金機構應第一項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