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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95條 雇主對於升降機之升降路各樓出入口門,應有連鎖裝置,使搬器地板與樓板相差七.五公分以上時,升降路出入口門不能開啟之。
  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96條 雇主對於升降機,應設置終點極限開關、緊急剎車及其他安全裝置。
  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15條 …雇主對於車輛機械應有足夠之馬力及強度,承受其規定之荷重;並應裝置名牌或相等之標示指出空重、載重、額定荷重等。
  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16條 …九、不得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但使用適合該用途之裝置無危害勞工之虞者,不在此限。十、不得使勞工搭載於堆高機之貨叉所承載貨物之托板、撬板及其他堆高機(乘坐席以外)部分。十一、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將吊斗等作業裝…
  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19條 …於破裂時,不致產生尖銳碎片。擋風玻璃上應置有動力雨刮器。二、裝置前照燈具。但使用於已設置有作業安全所必要照明設備場所者,不在此限。三、設置堅固頂蓬,以防止物體掉落之危害。四、設置制動裝置,且維持正常運作,並使駕駛離開駕駛…
  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1條 雇主對於車輛系營建機械之修理或附屬裝置之安裝、拆卸等作業時,應就該作業指定專人負責下列措施:一、決定作業順序並指揮作業。二、監視於機臂,突樑下作業之勞工所使用安全支柱、絞車等之狀況。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8-2條 …二、採取預防高空工作車逸走之措施,如停止原動機並確實使用制動裝置制動等,以保持於穩定狀態。勞工在工作台從事作業或將從事作業時,前項駕駛離開駕駛座,雇主應使駕駛確實使用制動裝置制動等,以保持高空工作車於穩定狀態。
  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9條 雇主對於軌道機械,應設有適當信號裝置,並於事先通知有關勞工週知。
  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30條 雇主對於連結軌道機械車輛時,應使用適當連結裝置。
  1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34條 …、曲率半徑應在十公尺以上。二、保持適度之軌道超高及加寬。三、裝置適當之護軌。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35條 …置具有充分效能之轉轍器及轍鎖;軌道之終端應設置充分效能之擋車裝置。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36條 雇主對於車輛於軌道上有滑走之虞時,應設置防止滑走之裝置。
  1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37條 雇主對於隧道坑井內部裝置軌道時,其側壁與行走之車輛,應保持六十公分以上淨距。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於適當之間隔,設置有相當寬度之避車設備並有顯明標示者。二、設置信號裝置或配置監視人員者。
  1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43條 …。五、應有防止人員於乘坐或站立時摔落之防護設施。六、凡藉捲揚裝置捲揚使用於傾斜軌道之車輛,應設搭乘人員與捲揚機操作者連繫之設備。七、使用於傾斜度超過三十度之軌道者,應設有預防脫軌之裝置。八、為防止因鋼索斷裂及超速危險,應…
  1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44條 …道之車輛,應依下列規定:一、車輛與車輛之連結,應有確實之連接裝置。二、凡藉捲揚裝置行駛之車輛,其捲揚鋼索之斷裂荷重之值與所承受最大荷重比之安全係數,載貨者應在六以上,載人者應在十以上。
  1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49條 …開駕駛位置時,應採取煞車等措施,以防止車輛逸走;對於操作捲揚裝置者,應規定其於操作時,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55-1條 …之重量不得超過該設備所能承受之最高負荷,並應設有防止超過負荷裝置。但設置有困難者,得以標示代替之。三、不得供人員搭乘、吊升或降落。但臨時或緊急處理作業經採取足以防止人員墜落,且採專人監督等安全措施者,不在此限。四、吊鉤或…
  1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69條 雇主對於火爐、煙囟、加熱裝置及其他易引起火災之高熱設備,除應有必要之防火構造外,並應於與建築物或可燃性物體間採取必要之隔離。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0條 …在三公尺以上並作為危險物品倉庫使用之建築物,均應裝設適當避雷裝置。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2條 雇主對於工作中遇停電有導致超壓、爆炸或火災等危險之虞者,應裝置足夠容量並能於緊急時供電之發電設備。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5條 …,應採取接地、使用除電劑、加濕、使用不致成為發火源之虞之除電裝置或其他去除靜電之裝置:一、灌注、卸收危險物於槽車、儲槽、容器等之設備。二、收存危險物之槽車、儲槽、容器等設備。三、塗敷含有易燃液體之塗料、粘接劑等之設備。四…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7條 …第三款所稱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係指包括電動機、變壓器、連接裝置、開關、分電盤、配電盤等電流流通之機械、器具或設備及非屬配線或移動電線之其他類似設備。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78條 …之人員易見之場所設置壓力表,及於其易於操作之位置安裝動力遮斷裝置。二、該軟管及連接用具應具耐腐蝕性、耐熱性及耐寒性。三、該軟管應經水壓試驗確定其安全耐壓力,並標示於該軟管,且使用時不得超過該壓力。四、為防止軟管內部承受異…
  2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1-1條 …鑄作業時,對於冷卻系統應配置進出口溫度、壓力、流量監測及警報裝置;於停電或緊急狀況時,應設置緊急排放高熱熔融物之裝置及應急冷卻設施,確保冷卻效果。
  2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5-3條 …作設備,應有去除靜電等必要措施。五、戶外容器,應裝設適當避雷裝置。六、設置冷卻用途之灑水設備。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8條 …換氣、除塵、去除靜電等必要設施。雇主依前項規定所採設施,不得裝置或使用有發生明火、電弧、火花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火災危險之機械、器具或設備。
  2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89條 …定確實套牢、連接。三、擬供氣於氣體軟管時,應事先確定在該軟管裝置之吹管在關閉狀態或將軟管確實止栓後,始得作業。四、氣體等之軟管供氣口之閥或旋塞,於使用時應設置標示使用者之名牌,以防止操作錯誤引起危害。五、從事熔斷作業時,…
  2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0條 …禁止在地面滾動或撞擊。十一、自車上卸下容器時,應有防止衝擊之裝置。十二、自容器閥上卸下調整器前,應先關閉容器閥,並釋放調整器之氣體,且操作人員應避開容器閥出口。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97條 …之有關閥、旋塞等之正常操作。二、確定冷卻、加熱、攪拌及壓縮等裝置之正常操作。三、保持溫度計、壓力計或其他計測裝置於正常操作功能。四、保持安全閥、緊急遮斷裝置、自動警報裝置或其他安全裝置於異常狀態時之有效運轉。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00條 …能即刻密閉之構造。六、乾燥設備之內部,應置有隨時能測定溫度之裝置,及調整內部溫度於安全溫度之裝置或溫度自動調整裝置。七、危險物乾燥設備之熱源,不得使用明火;其他設備如使用明火,為防止火焰或火星引燃乾燥物,應設置有效之覆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