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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來水法 第12-2條 …費額由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支應。保護區內原住民地區非屬自來水供水系統之簡易供水設施,應加速辦理。同一鄉(鎮、市、區)公所跨二以上保護區者,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得經各該保護區之運用小組協調及審議通過後運用之。
  2. 行政自來水法 第17-1條 …指自行開發水源或經合法取得水權,且自行設置及管理簡易供水處理系統,作為自來水使用之組織團體或事業經營體。
  3. 行政自來水法 第47條 自來水系統之送水及配水管線,不得與其他管線相連接。
  4. 行政自來水法 第97-2條 對前條第一項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
  5.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0條 …員會代表人申請自來水事業同意後,由自來水事業代管或接管其供水系統。
  6.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0-1條 …查。簡易自來水事業之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於代管期間應將其供水系統設備、廠房、水權狀等列冊無償移交自來水事業使用管理。前項簡易自來水事業如為接管者,其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應將其供水系統設備、廠房等之所有權列冊無償點交使用。…
  7. 行政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檢驗維護業相關登記事項之電腦資訊系統,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當地電業及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核或查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合格檢驗維護業之登記管理資料,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
  8.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8條 …稱正當理由如下:一、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二、當地出水或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三、供水有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克服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9.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1條 用電場所發生事故,致影響供電系統者,其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應填報電氣事故報告表,於事故發生後五日內,分送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輸配電業營業處所備查。
  10.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用電場所相關登記事項之電腦資訊系統,供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當地輸配電業查核或查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用電場所登記管理資料,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格式,傳送至前項電腦資訊系統;變更時,亦同。
  11. 行政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3條 …項如下:一、經濟部:(一)負責建立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資訊系統與綜整調查資料及協調、推動調查工作。(二)負責食物;礦產及基本金屬;機械(工程重機械除外);燃料;纖維、皮革、橡膠、棉、毛類;化學品;建材;交通運具、通訊器…
  12. 行政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8條 …期調查之重要物資應每季調查一次,並於每季末後十五日內完成資訊系統資料登載或修正。二、固定設施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完成調查及資訊系統資料登錄或修正。
  13.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3條 區域排水集水區域,指區域排水系統匯集天然或人工排水之地區範圍。區域排水設施,指區域排水起終點間為確保排水機能得發揮功效,所興建之水路、堤防、護岸、連通之滯洪池或蓄洪池、抽水站、閘門及其他排水設施等。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指區…
  14.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11條 管理機關應就區域排水系統之各級排水設施調查分類統一編號,並分年逐期建立下列資料,指定專人保管;如有變更者,應適時校正更新:一、區域排水系統位置圖。二、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地籍圖。三、區域排水現況調查表。四、抽水站、滯洪池、蓄…
  15.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適用之範圍,以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及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為限。前項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包含下列各款: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應有利用太陽電池轉換太陽光能為電能之發電設備外,並得包含支撐架、新設頂蓋及運轉維護孔道或通道之設…
  16.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4條 設置於建築物屋頂之太陽能熱水系統,其高度為二公尺以下者,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17.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7條 …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免請領雜項執照簽證表(附件二)及剖面示意圖、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另檢附結構計算說明書:一、設置高度超過三公尺。二、設…
  18.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8條 …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結構安全證明書(附件三)、工程完竣證明書(附件四)及剖面示意圖、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報請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19.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1條 …、從事僅供收受洗滌物場所之洗衣業務。十三、汽車改裝液化石油氣系統業務。十四、提供營業站屋屋頂供設置行動電話基地台。十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兼營項目。前項兼營項目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及其他法令規定。加氣站設置或經營第一…
  20.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3條 …用供電容量數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並個別通知。全國電力系統應備供電容量總額,每年由電業管制機關計算及公告。公用售電業應就備用供電容量負擔最終準備義務。
  21.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4條 …×備用供電容量比例。三、公用售電業總供電容量=達成年全國電力系統應備供電容量總額-(全國再生能源發電業直供及轉供裝置容量之淨尖峰能力+全國再生能源售電業購電裝置容量之淨尖峰能力+全國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備用供電…
  22.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6條 …認定之設備,該機組及設備於達成年須為可用狀態,且已併接至電力系統。二、供電容量來源如為需量反應,於達成年須可配合輸配電業通知後抑低負載。三、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備用供電容量來源須為可接受輸配電業調度之燃氣機組。…
  23.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12條 輸配電業因全國電力系統備轉容量不足而發布警戒時,電業管制機關得要求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配合調度。前項警戒之標準值,由輸配電業訂定並報請電業管制機關核定。
  24.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第3條 …戶戶籍證明,指全部受扶養人之戶籍證明,必要時,應繳交親屬關係系統表相互核對。四、經許可或查驗赴大陸地區之證明文件,指經主管機關准許赴大陸地區之證明文件或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經一般出境之查驗文件。五、決定在大陸地區長期…
  25.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8條 …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三、同一直轄市、縣(市)內,與同一路線系統之道路同側既有或先申請之加油站入口臨街面地界,至少應有五百公尺以上之距離。但直轄市、縣(市)政府考量車流方向,認為有設站需要者,不在此限。四、與所面臨道路上…
  26. 行政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8-2條 …說明。三、自助加油機應裝設靜電消除裝置,並設置監視現場動態之系統。四、自助加油系統應納入加油站電腦化連線系統管理。五、自助用加油槍禁止裝設省力擋片或類似之裝置。六、單筆最大加油量,汽油以一百公升為限;柴油以兩百公升為限。…
  27.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2條 …備或儲能設備遭人員誤操作。(六)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發生資通安全事件。(七)放射性物質洩漏、核電廠跳機。(八)輸配電線路、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九)煤、油、氣、水等供應中斷。二、工安衛生事故:因電業發生下…
  28.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5條 …應以專線方式設置緊急聯絡電話、傳真等通訊設備,並應備置不斷電系統裝置,以確保遇有停電情形仍能保持聯繫暢通。發生丙級規模之設備運轉事故,且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高壓氣體洩漏或可燃氣體洩漏者,比照第一項規定有關…
  29.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裝置容量。五、儲能設備:指儲存電能並穩定電力系統之設備,包含儲能組件、電力轉換系統及電能管理系統等,其設備規格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儲能設備所儲存之電能,係供再生能源義務用戶使用,包含參與公用售電業之再生…
  30. 行政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 第3條 …其他非屬經營電業業務之部門。六、輸電業務部門:指經營透過輸電系統輸送電能服務業務之部門。七、配電業務部門:指經營透過配電系統輸送電能服務業務之部門。八、調度業務部門:指執行機組排程、系統平衡、即時調度、安全監控等調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