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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54條 …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或核准文件者,管理機關得先行核發附停止條件之許可處分,使其得據以取得該等文件。其申請人未於六個月內取得者,該處分自始不生效力。但有特殊原因並經管理機關同意者,得延長之。
  2.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1條 …應依前條之海堤整建計畫,視公共利害、政府財力及經濟價值等各項條件全盤衡量,釐訂海堤整建工程優先次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年分期實施。前項優先條件相等,經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或地方人民協議自願負擔部分工程費或因實際…
  3.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27條 …代理領勘;未領勘或不符規定者,駁回其申請案。管理機關認為符合條件者,發給使用許可書。
  4.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3條 …內者為限。轉供之發電設備符合一定裝置容量範圍且申請人符合一定條件者,得先行檢附經查驗機構核可之自行評估報告提出申請,並應依規定期限向憑證中心補提第一項第四款之發電設備查核報告。逾期未提出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提出且經憑…
  5. 行政救火栓設置標準 第5條 …距及數量應視當地之區域性質、消防設備、人口密度、建築物、氣象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設置。但在市中心區以每隔六十公尺至一百二十公尺設置一處為原則,其密度應使每處救火栓與其四周救火栓之消防能力範圍彼此銜接。
  6.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2條 …析儀及照度計等十二項檢定業務之政府機關或團體,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我國之行政機關(構)、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公益法人。二、在國內具有完善之測試設備及場地,並足以執行受委託業務。三、測試實驗室應取得簽署國際實驗…
  7.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3條 受委託執行衡器檢定業務之政府機關或團體,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我國之行政機關(構)、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法人。二、在國內具有完善之測試設備及場地,並足以執行受委託業務。三、測試實驗室應為度量衡專責機關評鑑通過或…
  8.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4條 符合前二條資格條件之申請者,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評鑑。度量衡專責機關得成立評鑑小組,辦理前項申請案件之書面審查及實地評鑑,經書面審查符合者,依品質系統、技術能力及度量衡器技術規範之執行能力,執行實地…
  9. 行政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 第12條 …經複查符合後,始予恢復:一、未能有效維持第二條或第三條之資格條件。二、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將受託事項再委託,或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同意,將受託事項未涉及公權力行使部分交由其他政府機關(構)、團體或學校辦理…
  10. 行政溫泉法 第5條 …與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應記載之內容、開發許可與變更之程序、條件、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於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國有林區、森林遊樂區、水質水量保護區或原住民保留地,各該管機關亦得辦理溫泉取供事業。
  11. 行政溫泉法 第7條 …溫度、成分或其他損害公共利益之情形。前項第二款開發許可移轉之條件、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溫泉法 第17條 …(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前項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之程序、條件、期限、廢止、撤銷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3. 行政溫泉法 第18條 …、標章有效期限、禁忌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溫泉標章申請之資格、條件、期限、廢止、撤銷、型式、使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溫泉法 第21條 …溫泉使用事業之場所,檢查溫泉計量設備、溫泉使用量、溫度、衛生條件、利用狀況等事項,或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事業或其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5. 行政實施管理及檢驗制度認可廠場監視查驗辦法 第3條 …制度認可廠場,指生產廠場之品質管理及檢驗制度符合主管機關指定條件,並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審查符合,取得認可者。前項指定條件由主管機關依商品種類定之。
  16. 行政標準法 第5條 …存、運輸或使用等方法,或其生產、儲存或運輸過程中之安全及衛生條件。三、產品包裝之種類、等級、性能、構造、形狀、尺度或包裝方法。四、產品、工程或環境保護之檢驗、分析、鑑定、檢查或試驗方法。五、產品、工程技術或環境保護相關之…
  17. 行政標準法 第8條 已有相關國際標準或我國團體標準存在,而其適用範圍、等級、條件及水準等均適合我國國情者,標準專責機關得據以轉訂為國家標準。依前項轉訂為國家標準時,得不經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程序。
  18. 行政標準法 第11條 …條選定之國家標準項目,得依廠商之申請實施驗證;經驗證合於驗證條件及程序者,得核准其使用正字標記。前項驗證條件、程序、正字標記圖式及其使用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正字標記之使用,除合於第一項規定外,不…
  19. 行政水利法 第60條 …申請許可,始得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地下水鑿井業之許可、資格、條件及其分類、技術條件、施工、經營管理事項及其所屬技術員、技工之資格、施工管理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管理之。
  20. 行政水利法 第83-6條 …管機關得視需要檢討變更之:一、因天然災害或其他重大事變致水文條件有明顯差異、地形地貌改變或公共設施遭受損壞。二、政府興辦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三、配合國土計畫、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之擬訂或變更。前項逕流分擔計畫之變更…
  21. 行政水利法 第83-10條 土地開發利用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義務人免依第八十三條之七及第八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一、全部納入水土保持計畫內,或未納入部分未達第八十三條之七第一項所定一定規模。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
  22. 行政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7條 …高發給新臺幣二萬元,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轄區自然環境條件、財政狀況及受災損害情形自行發放。六、農田受災救助:每戶農田受災面積應達○.○五公頃以上;其流失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十萬元,埋沒每公頃最高發給新臺幣五萬元。…
  23. 行政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於受主辦機關之接管處分後,對接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予無條件配合。民間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他受僱人員,對於接管人所為之有關詢問,有據實答復之義務;其他受僱人員,應受接管人之指揮。
  24.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3條 …前項開發行為所在直轄市、縣(市)或特定園區內之系統再生水供應條件不足時,開發單位得採下列方式之一替代之:一、取用廢(污)水放流或排放點後,未排入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或放流水,經處理再利用。二、與同一自來水供應地區內之既…
  25. 行政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第5條 …前項調整使用系統再生水之一定比率,由中央主管機關評估水源供應條件、產業用水特性、開發單位節水成效、鄰近公共下水道系統及再生水廠建設情形及其他相關因素,視個案情形審議決定之,其比率應低於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比率。
  26. 行政國營事業管理法 第31條 …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應由國營事業建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主管機關,並上網公告。
  27. 行政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水災潛勢:指經由調查基本資料,以設計降雨條件、特定地形地貌資料及水理模式演算,模擬防洪設施於正常運作下造成淹水之可能狀況。二、淹水潛勢圖:指經濟部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第四條第一項淹水潛勢圖製作手…
  28. 行政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冊,經濟部得會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其內容應包括限制條件及使用說明之方式。前項使用說明應述明淹水潛勢圖係基於設計降雨條件、特定地形地貌資料及水理模式演算所繪製,參考使用時應特別注意。
  29. 行政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5-1條 …許可執照之既存漁船加油站(以下簡稱既存漁船加油站),符合下列條件,其經營者應於修正施行日起三年內取得經營許可執照:一、金門縣或連江縣所轄之各島嶼上,特定油品種類唯一供應者。二、經金門縣或連江縣政府監督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
  30.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 第11條 …本收費之計算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事業重新核定,不受第一項所定條件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