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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 198 頁-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6條 學校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年度總收入置稽核人員或設稽核單位者,管理委員會之成員、學校總務、主計及行政主管相關人員,不得擔任稽核人員。前項所稱年度總收入,指學校最近年度收支餘絀決算表之業務收入及業務外收入。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9條 …籌收入支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事費,其合計總數應以最近年度決算自籌收入百分之五十為限;編制內行政人員辦理自籌收入業務有績效之工作酬勞,每月給與總額以不超過其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百分之六十為限,並不限於現金支給。前條…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7-1條 學校各項稽核工作應依下列規定及期程辦理:一、年度稽核計畫應於前一年度終了前經校長同意後實施。二、每年二月底前作成前一年度稽核報告,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前項第二款年度稽核報告,應完整記錄稽核情形,並應包括下列事項:一…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8條 稽核人員或稽核單位應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校長同意後實施。稽核人員或稽核單位執行稽核任務,應獨立超然,並得視任務需求,請校內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資料以供查閱。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1條 …、校務基金之相關作業程序未能發揮其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四、年度決算實質短絀。五、賸餘或可用資金有異常減少。六、開源節流計畫之執行未具成效。七、其他缺失或異常事項。前項第四款所稱年度決算實質短絀,指學校年度收支餘絀依一般…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2條 …現校務基金之執行有缺失或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及提供意見,作成年度稽核報告,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稽核人員或稽核單位應定期追蹤前項缺失或異常事項至改善為止。第一項稽核報告、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應於向校務會議報告後,至少…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3條 …討。稽核人員或稽核單位應將第一項開源節流計畫之執行情形,納入年度稽核計畫,定期追蹤其改善成效,並作成年度稽核報告。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5條 學校應以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擬訂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教育績效目標。二、年度工作重點。三、財務預測。四、風險評估。五、預期效益。六、其他。前項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務會議通過後…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6條 學校應就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之教育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作成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並載明下列事項:一、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包括投資效益)。二、財務變化情形。三、檢討及改進。四、其他事項。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經校…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7條 學校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及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應於本部備查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登載於學校網頁建置之校務基金公開專區。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8條 …金公開專區:一、前三季於每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告。二、第四季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前項應公開透明之資訊,包括截至當季止之可用資金變化情形及支出用途。
-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0條 …輕重,調降學校依第九條第一項所定比率上限或限制不得支給:一、年度決算實質短絀。二、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事費支出超過最近年度決算自籌收入百分之五十。三、可用資金過低,致影響學校校務基金健全。四、依前條之專案報告,有…
- 行政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得循預算程序撥充基金或以未分配賸餘處理。
-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 行政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7條 …提供該講座主持人所需之資源外,本部每年獎助新臺幣二百萬元,按年度撥給;其獎助金額分配如下:一、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二、教學研究經費:扣除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後金額,包括延聘助理、業務費、旅運費等。獲…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7條 …理推廣教育應妥適規劃課程,並應組成推廣教育審查小組,審查每學年度各班次開班計畫;審查通過後,除境外教學開班計畫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應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外,其餘國內辦理之開班計畫及審查紀錄,應留校存查。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第14條 …應冠以「推廣教育」字樣,並載明其為學分班或非學分班,及修讀學年度與學期。推廣教育非學分班學員修讀期滿,由學校發給修讀證明。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員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者,由學校發給學分證明。取得前項推廣教育學分證明者,得作為下列…
- 行政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第4條 …、學位學程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名額,以該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博士班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為限。但經同一學院其他系、所、學位學程流用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者,不在此限。各系、所、院、學位學程當學年度博士班對外招生時程…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5條 …比率或專任師資數規定者,調整其各學制班別招生名額總量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之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前項招生名額之調整,採無條件進位方式計算至整數。專科以上學校各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教師之學術或實務專長,應與其主聘…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6條 專科以上學校申請各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不得逾前一學年度核定數。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無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並經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一、最近一學年度全校新生註冊率達九成以上,且為配合國家重大政策、辦理教育實驗或其學…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8條 …調整招生名額總量或各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招生名額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之百分之五十。二、專科以上學校日間與進修學制二年制專科班、五年制專科班、四年以上學制學士班及二年制學士班,最近連續二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於公立學…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9條 專科以上學校向本部申請增設、調整下一學年度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者,應於規定期限內,檢具計畫書向本部申請。但申請停招、裁撤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免檢具計畫書。前項計畫書提報項目包括評鑑成績、設立年限、…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10條 …間學制碩士班,調整原則如下:(一)申請調入之碩士班最近三個學年度註冊率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二)招生名額調整比例以一比一為限;調整名額每校不得超過三十人。六、每班招生名額,應依附表八規定辦理。
-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第12條 …調整招生名額總量或各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招生名額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之百分之九十五。第一項與教職員工生溝通之形式得以書面或會議方式為之,並應說明停招、整併、更名之考量、學生受教權益維護及教職員工之安置規劃及輔導等…
- 行政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4條 …所稱離校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所載修業截止日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開學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開學日為止。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其他有關事項。
- 行政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累存基金餘額或解繳國庫。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15條 海外臺灣學校每學年度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應予公開,並應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及於招生簡章載明。海外臺灣學校招收具我國籍之學生,不得少於招生總人數百分之五十。但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一日修正發布前已設立之海外…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0條 …學校應建立會計制度,依我國或當地國法令規章辦理會計事務,並於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完成決算,連同其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財務報表,經轄區駐外館處轉本部備查。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8條 …起迄時間為一月至十二月者,其學齡兒童入學年齡,以計算至入學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滿六歲者為準。前項但書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