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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10條 …執行起訖時間,通知國防部及受懲罰人所屬督導機關、第二條第二項委託機關(構)或行政法人辦理第十一條不列計服現役期間之登載事項。
  2.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8條 …前項慰勞之主管、協管機關與主辦、協辦單位及各役男運用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或法人團體辦理慰勞事宜。
  3.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31條 …戰時或交通不便之地區,各部會機關得將其應有之獎懲權責,委任或委託當地之地方政府、所屬單位或部隊辦理。
  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11條 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及前條所定核定權責,國防部得委託海岸巡防機關或國家安全局辦理。
  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9條 …逾期未補繳退撫基金者,依第三十六條規定辦理。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本條例所定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運用事項及前項專責單位型態,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準用公務人員退休撫…
  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條 …合民間力量自行研發、產製、維修或技術轉移時,應有效運用合作或委託方式辦理。
  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7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指委託人將研發、產製或維修之規範或其他要求提供受託人,由受託人以委託人編列之經費或自己之費用,依委託人提供之規範或其他要求,從事實際之研發、產製或維修工作,並由委託人依委託之成果或完成數量,以為驗結或支付…
  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8條 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時,應遵守下列原則:一、與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二、結合民間之特殊資源,以達預期之整合效益。三、落實技術轉移於國內法人團體之目標。四、外購武器裝備之技術轉移,應以建立國內自主維修體系為優先…
  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之權責如下:一、訂定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之政策、制度及中長程目標。二、核定主辦機關陳報之中長程計畫。三、綜理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之成效管考。…
  1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0條 …權責如下:一、向主管機關提出中長程目標之建議。二、合作或相互委託中長程計畫之陳報。三、工作計畫之核定。四、合作或相互委託管制項目之檢討及陳報。五、合作或相互委託項目及法人團體資格之核定。六、合格受託法人團體名單之建立及定…
  1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1條 科技工業機構之權責如下:一、提出合作或相互委託中長程計畫之建議。二、工作計畫之檢討及陳報。三、合作或相互委託項目與法人團體資格之初審及轉核。四、研發、產製及維修項目成本資料之蒐集、分析及轉核。五、合作或相互委託管制項目之…
  1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2條 …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研擬國防科技工業合作相互委託發展有關方案。二、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研發、產製或維修能力資料之調查及建立。三、綜理國防科技工業評鑑及驗證事務。四、軍品外購之工業合作相關事項。五、協調有關國防…
  1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3條 科技工業機構為從事本辦法所定之合作或相互委託研發,得成立研究園區。
  1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4條 科技工業機構依本辦法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或維修所生之智慧財產,應於契約中明定其歸屬。前項智慧財產歸屬法人團體者,應於契約中明定科技工業機構應享有無償、全球、非專屬及不可讓與之實施權利。但讓與未與法人團…
  1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9條 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法人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之研發,屬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方式辦理,其預算達政府採購法所定公告金額以上者,得採政府採購法限制性招標辦理。研發後之後續量產,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
  1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0條 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法人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之產製或維修,符合政府採購法得採選擇性招標辦理者,優先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但得以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1條 科技工業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選擇性招標之委託時,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公開展示:包括計畫展示與專案展示。展示通知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資訊網路。二、意願登記:法人團體以書面登記表達接受評鑑,或委託自費研發、試製或維…
  1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2條 科技工業機構應定期彙整該機構所有得委託之項目及預期效益,陳報主辦機關核定,並於核定後,陳報主管機關備查。科技工業機構遴選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或維修之項目,應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一、武器裝備總成、次總成及零附件,有穩…
  1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3條 科技工業機構接受法人團體委託從事研發、產製或維修之項目,應依下列原則選定之:一、科技工業機構具有特殊技術能力或資源從事之研發、產製或維修項目為優先。二、原製造生產地不在國內之量產項目為優先。三、能促進國防科技工業軍事專用…
  2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4條 科技工業機構接受法人團體委託,除國防政策另有規定外,應依公平之原則,以商業條件之合理考量,選定對科技工業機構最有利之對象。科技工業機構接受政府機關委託及為達成委託目的需獲得勞務財物,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5條 科技工業機構應依下列程序,選定接受委託之對象:一、委託需求:法人團體應以書面提出委託需求。二、成立評估小組:評估小組之成員應有七人以上,由主辦機關及科技工業機構派員組成之,必要時,並得由主管機關派員參與。評估小組之決議,…
  22.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46條 …知下列事項:一、詢問之目的。二、應到之日、時及處所。三、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四、不到場所生之效果。五、實施調查之權責或服役機關。六、調查人員之職稱及姓名。對非現役軍人之詢問,應以通知書載明前項應告知事項,並由調查機關主管長…
  23.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1條 國防部應選定軍事機關(構)、部隊及學校或會同教育部協調所需委託之大學設置教育中心,承辦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儲訓事宜。前項教育中心之編組、師資聘任、軍事課程內容、授課時間、地點、教學設備、經費撥用及學生輔導連繫等,由國…
  24.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8條 …用民牌軍車:依原申請民牌用途,由車屬單位逕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委託之民營機構申請完成裝設車上設備單元,始可通行。
  25.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受贈收入。三、接受委託研究、製造、技術移轉及服務收入。四、提供各項服務、加工、產品銷售及勞務收入。五、醫療收入。六、研發特許權收入。七、教學實習收入。八、委託經營之租金及權利金收…
  26.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教學訓練、實習及研究發展支出。二、承接委託研究、製造及技術服務支出。三、各項服務、加工、產品生產、銷售、推銷費用、勞務及採購農產品支出。四、醫療支出。五、研發特許權支出。六、科技成果維護及推廣支出。…
  27.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條 …以補助方式提供之專案經費。但不包含依政府採購法對中科院採購或委託之經費。
  28.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7條 中科院於業務範圍內得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公有財產,所生之收益列為中科院之收入。前項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不含智慧財產權。出租、利用及委託經營之土地,不得供建築使用。
  29.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8條 …院管理或所有公用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一、承租、利用或受託經營者使用公有財產,與中科院業務範圍有競爭。二、公有財產之規格、性能或所使用之程式具有機敏性。三、已無業務使用必要之公有財產。四、…
  30.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9條 出租、利用或委託經營之對象得為依我國法律成立或認許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但不包括外國人投資占資本總額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五以上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持有、控股或轉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