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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 200 頁-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6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學校規模大小及校務發展需要,並配合學校班級數,訂定第三條及前條單位之設置基準或總量,並納入第十一條所定之組織規程準則。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8條 …得置專任運動教練。學校設有游泳池或因學生運動與訓練需要,經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得聘(僱)用救生員或運動傷害防護員若干人。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10條 …與其任教類別、學科相符教師證書之專任或代理教師,並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取得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之專任專業及技術教師。學校前項合格教師比率(學校合格教師總人數╱學校聘任之專任及代理教師總人數),應達下列基準:一、公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 第11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就所屬公立學校依本標準規定,訂定組織規程準則;各學校應擬訂員額編制表,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各該主管機關應將組織規程準則及各學校職員員額編制表,分別轉請考試院核備或備查。私立學校應依本標準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及…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第3條 …補助或減免者。第一項所定其餘學生就學費用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份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及十一月十日前,報各該主管機關複審及彙總後,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及十二月十日前,報中央主管機關核撥補助經費。前項就讀學校屬教育部主管者,應由學校依前項規定審核學生資格,並檢具資料文件,…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申請補助就學費用查核,發現有虛報、浮報等情事時,應通知各該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其相關人員,予以懲處。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就學費用不予補助;已補助者,應追繳之。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一、申請資格…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第6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財政狀況,對其主管學校之學生給予較本辦法規定更優之就學費用補助。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每年應邀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相關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界與學校代表及學者專家召開會議,考量國家人才培育政策、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區域教育資源分布等面向,作為各該主管機關審查學校群、科、學程設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5條 …學程者:(一)應於預定辦理學年度前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各該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二)各該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後二個月內將審查結果通知學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二、非屬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已規定…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0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教育資源分布情形或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會商相關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後,指定學校辦理特定科、學程。學校辦理前項特定科、學程所需經費,各該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1條 …招生資料,依本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招生。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辦法規定,訂定補充規定。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第7條 …項分組教學,每班以二組為限;每組至少十二人,但情形特殊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每組人數,不在此限。學校實施校內實習課程時,得辦理校外職場參觀,強化學生對職場之了解。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第10條 …外實習合作機構簽訂合作契約,並將合作契約連同實習計畫,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4條 學校主管機關應就學校辦理實習課程及實施場所,依下列評量項目,進行績效評量(以下簡稱本評量):一、實習課程整體規劃。二、實習課程實施、輔導及獎勵措施。三、實習課程經費之編列及執行。四、實習課程師資之專業能力及職場經驗。五、…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5條 學校主管機關得將本評量納入學校校務評鑑,依校務評鑑程序規定辦理,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量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定期辦理評量。前項受託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且設立宗旨與教育相關之法人或團體。二、有…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6條 …員資格、講習、倫理、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經評量小組通過及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於辦理評量六個月前公告之。三、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說明會,向受評量之學校詳細說明。四、評量實施前,應辦理評量委員評量說明會。五、評量結束後,應…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績效評量辦法 第7條 …十分。五、丁等:未達六十分。學校經評量結果達甲等以上者,學校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學校、校外實習合作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予以獎勵;評量結果乙等者,不予獎勵;評量結果丙等以下者,應辦理追蹤輔導。評量結果為丙等以…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2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之實施成效進行考核。各級主管機關為實施前項考核,應訂定年度建教合作考核實施計畫及考評表冊,並遴聘相關職業類科領域之專家學者、團體及機關代表,組成考核小組…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學校考核之項目及基準,規定如下:一、行政措施及運作:(一)建教合作規劃及發展計畫之訂定。(二)辦理建教合作相關單位及人員之設置。(三)依本法第六條規定,辦理建教合作機構之遴選。(四)對本法第九條現場評估建議…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建教合作機構考核之項目及基準,規定如下:一、行政措施及運作:(一)建教合作理念及願景。(二)建教合作相關單位及人員之設置。(三)學校建教合作協調會運作之參與,及依協調會決議之執行。(四)建教生及家長意見之處…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5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之考核,以一百分為滿分;其具有特色及具體成果者,予以加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7條 各級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就特定學校或建教合作機構之部分項目,進行專案考核。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8條 …考核結果有不服者,得自收受考核結果通知之次日起七日內,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申復;主管機關應自接受申復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複核,並通知申復學校或建教合作機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9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之結果,一等之學校,得給予獎勵;四等以下之學校,依本法處分,並得依相關法規規定,減少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之獎勵或補助經費,或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建教合作考核辦法 第10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建教合作機構辦理建教合作考核之結果,一等之建教合作機構,得給予獎勵;五等者,一年內不得參與建教合作。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第5條 …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二、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三、其他學校規定之相關文件。前項第一款文件之驗證,得以受理學校向申請人國外畢業學校查證代替之。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3條 …修習十八小時,且不得採短期密集方式授課,但有特殊原因報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修習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學分證明。三、學習時數課程:每一學習時數至少四十五分鐘;修習成績合格者,發給學習時數證明。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5條 …參採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部定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訂定。二、學分課程及學習時數課程:依職場所需之專業技術,參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