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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 200 頁-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25條 公墓不得收葬未經核發埋葬許可證明之屍體或骨灰。骨灰(骸)存放設施不得收存未檢附火化許可證明、起掘許可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之骨灰(骸)。火化場或移動式火化設施,不得火化未經核發火化許可證明之屍體。但依法遷葬者,不在此限。申請…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29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核發起掘許可證明者,不得起掘。但依法遷葬者,不在此限。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36-3條 …之一第二項之規定。第二項情形之設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由其他殯葬設施經營業承接經營者,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指定團體應將其開設專戶內之賸餘款項轉存至該承接業者開設之日常支出專戶及急難支出專戶。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37-1條 …送行政執行;其不遵從而繼續販售者,廢止其殯葬設施經營業之經營許可。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42條 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加入殯葬服務業之公會,始得營業。本條例施行前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辦理登記之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及殯葬服務業,並已報經所在地直轄市…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43條 殯葬服務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領得經營許可證書後,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屆期未開始營業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44條 殯葬服務業於第四十二條申請許可事項有所變更時,應於十五日內,向許可經營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45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請許可及營業。禮儀師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證書之申請或換(補)發、執業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於前項辦法施行後定之。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47條 …行完畢未滿三年者。五、曾經營殯葬服務業,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許可,自廢止或撤銷之日起未滿五年者。但第四十三條所定屆期未開始營業或第五十七條所定自行停止業務者,不在此限。六、受第七十五條第三項所定之停止營業處分,尚未執行完…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50條 非依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之公司,不得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公司,須具一定規模;其應備具一定規模之證明、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及與信託業簽訂之…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54條 …:一、破產。二、依法解散,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三、自行停止營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勒令停業逾六個月以上。四、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停業期滿後,逾三個月未申請復業。五、…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57條 …或暫停營業期滿未申請復業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74條 …,得按次處罰並禁止其繼續使用,情節重大者,得廢止該設施之設置許可。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75條 …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禮廳及靈堂設置許可。殯葬設施經營業或其受僱人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收葬、收存或火化屍體、骨灰(骸)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火化場違反第二十五條…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0條 …改善為止;其不遵從而繼續販售者,得廢止其殯葬設施經營業之經營許可。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違反第三十五條第四項所定之辦法中有關強制及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6條 …營業;拒不遵從者,得按次加倍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禮儀師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執行業務規範、再訓練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依其情節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89條 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之公司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代理人或受僱人,亦同。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條第二項…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0條 …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殯葬禮儀服務業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2條 …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 行政殯葬管理條例 第96條 …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許可。醫院違反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醫院或其受託經營者違反第六十六條規定,除未將服務項目及收費基準表公開展示於明顯…
- 行政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4條 …灣地區人民身分者,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申請人在臺灣地區: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合法停留者,或經廢止臺灣地區戶籍尚未離境者,親自向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提出申請。二、申請人在大陸地區:應向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機構…
- 行政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5條 …款之文件未能於申請時繳附者,得就該款所定情形先行具結,並於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後,於許可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補附之。
- 行政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之:一、於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前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二、持用偽造、變造、無效或經撤銷之文書、相片申請。三、現(曾)擔…
- 行政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7條 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由移民署核發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證明書。
- 行政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第8條 經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申請恢復臺灣地區戶籍者,應向移民署申請入國證明文件,持憑至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申請人未在原戶籍地居住者,向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依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撤銷或廢止許可者,…
-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申請喪失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申請人居住國外者,得向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
-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者,其居留期間不列入前項所定合法居留期間之計算:一、經勞動部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二、在臺灣地區就學。三、經有關機關請求內政部移民署禁止其出國。四、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等待…
-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為我國所需高級專業人才,經許可在臺灣地區永久居留。(五)其他經內政部認定者。前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四目之文件,包含申請人及其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領取生活扶助之下列人員所檢附者:一、…
-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者。七、父母一方具有我國國籍證明及本人出生證明。八、歸化國籍許可證書。九、其他經內政部認定之證明文件。第一項第六款所定證明文件,指下列各款文件之一:一、未能檢附戶籍資料者,檢附結婚、認領、收養、監護、輔助宣告或未成年子女…
- 行政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撤銷國籍之喪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喪失國籍許可證書。二、原擬取得該外國國籍之政府所核發之駁回、同意撤回其申請案或其他未取得該國國籍之相關證明文件。三、未成年人附繳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前項第二款未取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