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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 200 頁-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32條 各機構因無法羅致業務所需人員時,得經甄審後以具低一等或二等之人員權理。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33條 各機構因業務需要,得指派人員代理工作,其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34條 …或不定期查核,有違反規定者,除予以糾正外,得對應負責任之相關人員依規定程序予以適當懲處。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 …師或其他與電業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電力、能源或電業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獨立董事,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4條 …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四、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五、直接持有該電業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11條 …事執行職務。獨立董事執行職務認有必要時,得請求董事會指派相關人員或聘請專家協助辦理;經董事會或其他法定程序決議聘請專家協助及其他行使獨立董事職權必要之費用,由電業負擔。
- 行政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專案技能檢定辦法 第4條 …然氣事業之安全技術員或受聘僱於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之專任技術人員,並檢具勞工保險證明。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難室及停車空間。六、不得設置於屋頂。七、應有輸配電業巡檢維修人員出入不受限制之通道。八、有良好之通風、防火及防漏水設施。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準則 第6條 …當場表明身分及目的,並出示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文或證明文件。前項人員於執行查核業務時,應核對受查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或其代理人之身分,並得對執行過程之內容照相、錄音或錄影。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準則 第8條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二、查核機關名稱、查核人員與協同人員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三、查核日期及起訖時間。四、查核內容及發現。五、現場處置措施。前項紀錄作成後,應由受查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或其代理人簽名…
- 行政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 第10條 實施本規則所定實地查核之人員,應主動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2條 燃料電池設備之操作構造及旋鈕設計應使其溫度無燙傷人員之虞,氣體排出口附近明顯位置,應有標識以預防燙傷。燃料電池設備通過具可燃性氣體部分,應有預防其洩漏氣體造成危害之措施。
- 行政發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1條 …發電機組本身重量、風壓、地震及其他振動或撞擊。二、防範非操作人員輕易攀爬之裝置或措施。高度超過二十公尺之風力發電機組,應設置雷擊保護。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19條 輸配電業應擬具電力調度運轉人員定期訓練及考核計畫,其執行情形應作成紀錄,至少留存五年備查。
-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4條 …現有戶籍之國民。二、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於國內現無戶籍之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三、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四、取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五、外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取得…
- 行政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13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辦理本辦法相關事項,各級承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金額短差,得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免除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民營事業機構辦理本辦法相關事項,各級…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1070123訂定) 第1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汽車交通安全、專業技術訓練檢定及公路人員之訓練,特設公路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1070123訂定) 第2條 …下列事項:一、汽車交通安全、駕駛職能、汽車專業技術訓練及公路人員專業職能訓練。二、汽車駕駛人、公路人員之考驗及檢定。三、訓練教材製作、機務管理及汽車技術導入。四、與汽車產業界、學術界、政府機關之協調合作及技術交流。五、其…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第2條 …管理及技術研究發展。八、汽車交通安全、專業技術訓練檢定及公路人員之訓練。九、車輛行車事故之鑑定及覆議業務。十、其他有關公路工程及監理行政事項。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第7條 本法於修正施行前本局及所屬機關(構)現職人員,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佐級以上現職人員,得依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或行政、教育、公…
- 行政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9條 前三條人員及第十二條之技術員,在航政人員考試未舉行前,除應具有公務員任用法所定各該級公務員之資格外,並應儘左列各項人員任用之:一、曾在國內外商船或其他航務專門學校畢業者。二、曾在國內外大學肄習造船或輪機工程之學校畢業者。…
-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本局人員之任用,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另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及原財政部關稅總局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仍依各該人員原適用之相關法令辦理。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4條 …花蓮機廠設人事管理員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5條 …各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6條 …雄機廠設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7條 各機廠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本通則所列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 第8條 各機廠原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銓敘審定有案之現職及依職期輪調規定調進之人事、主計、政風人員,得繼續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至離職時為止。前項人員經派充為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之職稱,其人事室及政風室主任、臺北、高雄機廠會計室會計…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2條 供應廠各置廠長一人,北區、中區兩廠置副廠長一人。除前項人員外,各供應廠並置主任九人,庫主任八人,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三人,兼任,工務員一人,助理工務員一人,事務員二十二人,業務助理五十八人,技術助理二人。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4條 …務中心各置人事管理員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各電力段各置兼任人事管理員一人,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15條 …運務段設政風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