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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7 頁-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7-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自行辦理確認客戶身分作業,不得委由第三方執行之。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或記錄其身分資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客戶為自然人者,應檢視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護照、居留證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留存或記錄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及統一編號等身分資料…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8-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除依前條規定確認客戶身分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檢核:一、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方法或作業程序,以辨識客戶、客戶之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9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婉拒進行交易:一、疑似使用匿名、假名、人頭、虛設行號或虛設法人團體名義進行交易。二、拒絕提供確認身分所需相關文件。三、持用偽、變造身分證明文件。四、客戶為資恐防…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0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建立業務關係之客戶,應依下列原則持續實施審查:一、對客戶之交易進行詳細審視,確保該交易與客戶之業務特性與洗錢及資恐風險相符,必要時並應瞭解其資金來源。二、定期檢視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資料是否足夠。三…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於客戶或其交易涉及國家或地區,屬高洗錢或資恐風險者,應採取下列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一、在進行交易前,應取得高階管理人員同意。二、採取合理措施以瞭解客戶資金來源。三、持續監督進行中之交易。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2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於確認客戶身分時,應採取合理措施辨識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受益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簡稱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並依前條規定,採取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第八條…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3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時,應留存下列交易紀錄。但交易案件確無該交易紀錄者,不在此限:一、地政士:(一)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二)定金及價款收支證明文件。(三)交易帳戶號碼。(四)簽證文件。(五)…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4-1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對於客戶之不動產買賣交易涉及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及方式,於交易完成後十個工作日內向調查局申報。但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為代收款項且收受時已申報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再將同款…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5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時,發現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向調查局申報:一、客戶有第九條各款所定情形之一。二、交易金額源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或支付予該國家或地區之帳戶或人員,且無合理說明。三、客戶或…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6條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於發現前條各款情事之一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填具調查局所訂申報書表,並由地政士簽章或不動產經紀業蓋用戳章,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調查局申報。不動產買賣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7條 …指定(以下簡稱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者,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不得為其從事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行為;已從事者,應即停止。第三人受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委任、委託、信託或因其他原因而為其持有或管理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 行政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18條 地政士事務所及不動產經紀業所屬人員,對所發現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情形及向調查局申報之相關資訊,應保守秘密,不得任意洩露。
-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條 …室。二、乙類場所:(一)車站、飛機場大廈、候船室。(二)期貨經紀業、證券交易所、金融機構。(三)學校教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訓練班、K書中心、前款第六目以外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安置及教養機構)及身心障礙者…
- 行政洗錢防制法 第5條 …,指從事下列交易之事業或人員:一、銀樓業。二、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三、律師、公證人、會計師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交易時:(一)買賣不動產。(二)管理客戶金錢、證券或其他資產。(三)管理銀行、…
- 行政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第4條 …以外之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不含獸醫服務業、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七、其他教育服務業。八、醫療保健服務業。九、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十、連鎖便利商店。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行業。前項產業用地(二)土地所占面積,不…
- 行政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經營財產保險(即產物保險)。│││保險經紀人商業│經營保險經紀業務。│││保險代理人商業│經營保險代理業務。│││保險公證人商業│經營保險公證業務。│││信託投資商業│經營信託投資業務。│││政府債券經紀商業│經營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