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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29 頁- 行政土地法 第16條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妨害基本國策者,中央地政機關得報請行政院制止之。
- 行政土地法 第17條 左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一、林地。二、漁地。三、狩獵地。四、鹽地。五、礦地。六、水源地。七、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前項移轉,不包括因繼承而取得土地。但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 行政土地法 第24條 外國人租賃或購買之土地,經登記後,依法令之所定,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 行政土地法 第25條 …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 行政土地法 第73-1條 …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
- 行政土地法 第98條 以現金為租賃之擔保者,其現金利息視為租金之一部。前項利率之計算,應與租金所由算定之利率相等。
- 行政土地法 第100條 …月以上時。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 行政土地法 第103條 …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 行政土地登記規則 第108-2條 …產所有權人申請之。申請登記權利人為需役不動產承租人者,應檢附租賃關係證明文件。前項以地上權、永佃權、典權、農育權、耕作權或租賃關係使用需役不動產而設定不動產役權者,其不動產役權存續期間,不得逾原使用需役不動產權利之期限。…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不動產成交案件,指不動產買賣案件、不動產租賃案件及預售屋買賣案件。本辦法所稱銷售預售屋者,指預售屋買賣案件中,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預售屋為自建自售者,其預售屋買賣契約出賣人。二、預售屋採合建、都市更新或都市…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3條 …務人得協議由一人或他人代理共同申報;其有數人者,亦同。不動產租賃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以下簡稱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者,應由經紀業申報登錄;由數經紀業居間或代理者,應由承租人委託之經紀業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案件應由銷售預…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5條 不動產租賃案件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之類別及內容如下:一、交易標的:建物門牌、不動產標示、承租人、租賃筆棟數等資訊。二、租金資訊:不動產租金總額、車位個數、車位租金總額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訊項目。三、標的資訊:租賃…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10條 經紀業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使用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錄。前項經紀業屆期未申報登錄,應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15條 經紀業申報登錄不動產租賃案件租金或面積資訊不實,應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二項規定,於接獲裁處書及限期改正通知書後十五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按次處罰並限期於十五日內改正,…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1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報登錄之不動產租賃案件實際資訊,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租金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提供查詢之資訊類別及內容如下:一、交易標的:土地地號、建物門牌、租賃筆棟數等資訊。二、租金資訊:不…
- 行政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 第23-1條 租賃住宅包租業(以下簡稱包租業)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申報登錄租賃住宅轉租案件成交實際資訊之類別、內容及申報方式,準用第五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租賃住宅轉租案…
- 行政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 第9條 …:一、公產管理機關應清查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已有租賃關係至本辦法發布時仍出租之公有土地,造具清冊,送交第二條規定之主辦機關查註意見後,檢討評估,就符合第三條規定得予放領之土地,造具擬辦公地放領清冊(含土地及承…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4條 …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五、仲介業務︰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六、代銷業務︰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七、經紀人員︰指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經紀人之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2條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二、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三、定金收據。四、不動產廣告稿。五、不動產說明書。六、不動產租賃…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4條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前項不動產說明書視為租賃或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分。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4-1條 經營仲介業務者,對於居間或代理成交之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下簡稱申報登錄資訊)。經營代銷業務,受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變更或…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4-2條 經營仲介業務者經買賣或租賃雙方當事人之書面同意,得同時接受雙方之委託,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類似不動產之交易價格。二、公平提供雙方當事人有關契約內容規範之說明。三、提供買受人或承租人關於不動產必要之資訊…
- 行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非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不適用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3條 …積。三、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四、土地開發建設期限。五、租賃或設定地上權期限。六、投標資格。七、受理投標期間。八、標售、標租或地上權權利金底價。九、押標金金額。十、領取投標須知、標單時間及地點。十一、投標應備書件。十…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6條 標租土地租金應隨同消費者物價指數逐年調整。租賃擔保金金額不得低於每年調整後之年租金。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7條 …得標人。決標後,得標人之押標金不予發還,逕予抵充價款、租金、租賃擔保金或地上權權利金。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3條 招標機關應於標租土地得標人得標後三十日內,與得標人簽訂租賃契約。租賃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雙方當事人。二、土地坐落及面積。三、租賃期限。四、土地使用限制。五、租金金額、繳款方式及期限。六、租金調整方式。七、未依約繳交…
- 行政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15條 租賃或地上權契約書應載明租賃或地上權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終止租約或撤銷地上權,已繳交之租金及權利金不得要求退還:一、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約定繳交租金或地租金額達二年以上之總額。二、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未依都市計畫及…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55-1條 區段徵收之土地以抵價地抵付補償地價者,其原有租賃關係及他項權利準用市地重劃有關規定處理。
-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63條 出租之公、私有耕地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逕為註銷其租約並通知當事人。依前項規定註銷租約者,承租人得依左列規定請求或領取補償:一、重劃後分配土地者,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按重劃計畫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