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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31條 於可能存在爆炸性氣體而有火災或爆炸危險之0區、1區及2區內,所有電壓等級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32條 空氣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爆炸性氣體,其濃度或含量足以產生爆炸性或可引燃性混合物之場所,並依爆炸性氣體發生機率及持續存在時間,分「區」如下:一、0區:爆炸性氣體存在或長時間存在,達到可引燃濃度或含量之場所。二、1區如下列規定之…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33條 …、氫氣或易燃性氣體、易燃性或可燃性液體揮發氣,與空氣混合成可爆炸或燃燒之氣體混合物,其最大實驗安全間隙為○‧五毫米以下或最小引燃電流比為○‧四五以下。二、ⅡB群:大氣中包含乙醛、乙烯或易燃性氣體、易燃性或可燃性液體揮發氣…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50條 於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而有火災或爆炸危險之20區、21區及22區等危險場所內,所有電壓等級之用電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可燃性金屬粉塵不適用本節規定。
  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51條 …中存在或可能累積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其濃度或含量足以產生爆炸性或可引燃性混合物之場所,並依其發生機率及持續存在時間,分「區」如下:一、20區:可燃性粉塵、纖維或飛絮持續存在或長時間存在,達到可引燃濃度或含量之場所。二…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614條 …麻醉劑:指可與空氣、氧氣或氧化亞氮等還原性氣體,形成易燃性或爆炸性混合物之麻醉劑。十二、備用電源:指作為經常電源供應中斷期間提供電力之一個以上發電機組或電池系統。十三、重要電力系統:指內含備用電源及所有相連結之配電系統及…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98條 …取適用於儲能之通風技術,使氣體充分流通及散逸,避免危害人體或爆炸性混合之氣體累積。套件型或整套型之儲能系統通風措施得依製造廠家說明書指示辦理。二、儲能系統之排氣口不得朝向避難出口及人車通道。三、獨棟或雙併住宅場所之儲能系…
  8.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302條 …一、能避免中毒或窒息。二、能防止人員接觸高壓力之管線、火災、爆炸及高溫。三、能避免因感應電壓,造成不安全狀況。四、能抑制淹水之可能危害。五、能使洞道內各處有雙方向緊急疏散出口,以確保緊急疏散。六、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之工…
  9. 行政再生水經營業籌設許可及再生水開發案興辦許可辦法 第5條 …布之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所定丙級災害規模以上。三、發生火災、爆炸、暴力滋擾、停電或其他意外事件,致設施或設備損毀或無法正常供水。四、發生取水構造物、供水設施及水處理設備之異常情形而造成水污染等。五、其他經該管主管機關指定…
  10.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2條 …災害造成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損壞。(二)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四)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侵害。(五)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人員誤操作。(六)電業設備或儲…
  11.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5條 …暢通。發生丙級規模之設備運轉事故,且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高壓氣體洩漏或可燃氣體洩漏者,比照第一項規定有關乙級規模事故之時限及方式進行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要求發生未達丙級規模事故者,以指定方式及時限進…
  12. 行政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第2條 …或其他天然災害,導致輸儲設備遭受損害。二、輸儲設備發生火災、爆炸、洩漏或其他工安災害。三、因天然氣事業發生作業事故,致影響供氣。四、輸儲設備附近發生火災或其他非常災害,且停止一部或全部供氣。
  13. 行政交通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容性:指再生資源與容器、設施接觸,不產生熱、激烈反應、火災、爆炸、可燃性流體、有害流體及不造成容器材料劣化致降低污染防治之效果者。
  14. 行政交通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運再生資源過程中,應防止再生資源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情事發生。不同再生資源項目,除本部公告再生資源項目之再生利用規範或核准再生資源項目之核准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混合清運。
  15. 行政汽車貨運營運實施細則 第10條 …油、液化石油氣、濃硫酸、濃鹽酸、硝酸炸藥及其他有強烈腐蝕性、爆炸性、易燃性之危險物品。(四)限時專送貨物。四、超過第一款至第三款所規定長度、重量、體積之貨物,經報值之貴重物品其運費之加成,由汽車貨運業與託運人約定之。
  16.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4條 …十一、危險物品不得與不相容之其他危險物品或貨物同車裝運;裝載爆炸物,不得同時裝載爆管、雷管等引爆物。十二、危險物品運送途中,遇惡劣天候時,應停放適當地點,不得繼續行駛。十三、裝卸時,除應依照危險物品之特性採取必要之安全措…
  17.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本法所稱危險物品之分類如下:一、第一類:爆炸物。二、第二類:壓縮、液化或受壓溶解之氣體。三、第三類:易燃液體。四、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之物質。五、第五類:氧化劑及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毒性物質…
  18. 行政小船管理規則 第8條 載客小船不得兼載爆炸性、易燃性、有毒性、傳染性、放射性、壓縮性或有腐蝕性之危險物品。
  19.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5條 …船之電力裝置應符合左列之一般規定:一、應將可燃性化學品失火與爆炸之危險減至最低程度。二、電力裝置與配線,除為操作所必需,並符合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外,不應裝置於第四十六條規定之危險位置。三、電力設備通常所用之材料易為特定之貨…
  20.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4條 …二、裝置有汽油機之區域應具備足夠容量之機械式通風系統,以防止爆炸之發生,並應設置警告標示牌,註明在未完全通風之情況下,不得起動該汽油機。十三、船外機應能固定於船身,並備有安全鏈或纜。
  21.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5條 …。七、內燃機點火裝置之點火感應圈及點火用配電器應避免安裝在有爆炸性氣體之場所,否則該點火裝置應具有不致造成爆燃性氣體產生爆燃之構造。八、內燃機正上方及其四周圍壁之構材若採木質或其他易燃材料可能有引起火災之虞者,應於該項構…
  22.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20條 …品或易損壞物品,應按其性質在包皮上分別標明忌火、忌水、輕放、爆炸品、或易損壞品等字樣,如不註明或標明致有毀損者,貨運業者不負責任。如因而毀損他人及貨運業者之貨物、財產及車輛者,託運人應負賠償之責。
  23. 行政船員法 第69條 …員或貨載受害之虞者,船長或雇用人得將貨物投棄。船員攜帶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險物品上船,船長或雇用人有權處置或投棄。前二項處置或投棄,應選擇對海域污染最少之方式及地點為之。
  24.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76條 …所適用之規定。其一般規定如下:一、電力裝置應使易燃貨物燃燒與爆炸之危險減至最低程度。二、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採適當步驟以確保施行及適用本節有關規定之統一性。三、電力裝置與配線,除為操作所必需,並符合第七十七條規定外,不得…
  25.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56條 為避免由固體散裝貨物粉塵造成之爆炸危險,應於裝載、卸載和清掃時,保持通風及沖洗。對於釋放大量可燃氣體之貨物,應對貨物處所進行有效通風。以氣體探測器定時監測貨物處所之空氣,並注意貨物處所鄰近封閉處所之空氣有無異常。
  2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68條 …予標示,並不得塗抹。二、按照製造者之操作說明使用時,不致點燃爆炸。三、外殼印有使用浮煙信號之清楚簡要說明或圖例。四、平水時能以均勻之速率噴出極易見之彩色煙霧不少於三分鐘。五、噴出煙霧期間,不噴出任何火燄。六、在海浪中不致…
  27.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38條 …甲板內之各圍蔽空間得視為其下一個或數個艙區之一部分。載運下列爆炸物時,不得以蒸汽作滅火之用,並應於每一存放爆炸物之艙區及鄰接之貨艙中裝置一項火警偵測系統:1.不安全之彈藥及信管。2.總淨重超過九公斤之爆炸物品。3.總重超…
  28.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40條 …泡沫滅火系統。(二)船舶載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五款第三目規定之爆炸物時,適用其規定。五、鍋爐間之滅火裝置(一)船舶總噸位一千以上者,適用第七級船規定。(二)船舶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一千者,適用第一百三十八條第六款第二目及第三…
  29.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3條 …船員從事下列危險性工作:一、從事製造、裝卸、搬運、保管或使用爆炸性物品之工作。二、從事製造、裝卸、搬運、保管或使用引火性物品之工作。但臨時性搬運或使用引火性液體之工作,不在此限。三、處理爆竹煙火類物品或其他易燃性物品之工…
  30.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5條 …作。二、從事動力捲揚機、動力運搬機及索道之運轉工作。三、處理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之工作。四、惡劣天候情況下之甲板工作。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危險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