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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3 頁-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3條 …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二、政治檔案,指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所保管,於威權統治時期,與二二八事件、動員戡亂體制、戒嚴體制相關之檔案或各類紀錄及文件;已裁撤機關(構)之檔案亦適用之。三、政黨,指依據…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7條 為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成政黨公平競爭,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之不當黨產,除可明確認定其原屬之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外,應移轉為國家所有,並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8條 …委員及其他委員三人為專任;其餘四人為兼任。但全體委員中,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三人;同一性別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不得兼任促轉會委員。促轉會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促轉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2條 …轉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6條 …依本條例接受調查之有關人員,提供促轉會因其職務或業務所知悉與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之相關資料者,不受其對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負保密義務之拘束,免除其因提供該等資料之法律責任。促轉會依本條例規定進行之調查,涉及個人…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8條 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者,應通報促轉會,經促轉會審定者,應命移歸為國家檔案。前項通報得以書面或言詞向促轉會表示;其以言詞為之者,促轉會應作成紀錄。促轉會得主動調查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持有政治檔案之情形,…
- 行政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第19條 明知為由政府機關(構)、政黨、附隨組織或黨營機構所保管之政治檔案,以毀棄、損壞、隱匿之方式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內政部處務規程 第7條 民政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選舉罷免、政黨、政治獻金、遊說、就職宣誓政策、制度、法規與計畫之擬(訂)定、解釋及執行。二、地方行政區劃規劃與調整之輔導、區域合作之推動及爭議之協調。三、地方機關組織之規範、地方自治之監…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條 …單記投票之方法行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依政黨名單投票選出。公職人員罷免,由原選舉區之選舉人以無記名投票之方法決定。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1條 …、選舉、罷免結果之審查事項。八、當選證書之製發事項。九、訂定政黨使用電視及其他大眾傳播工具從事競選宣傳活動之辦法。十、其他有關選舉、罷免事項。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事務,指揮、監督鄉(鎮、…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4條 …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得由依…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8條 依法設立之政黨,得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檢附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於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辦理登記。前項推薦書,一名候選人以一個政黨推薦為限,…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29條 …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後,經發現登記政黨之資格在公告前或投票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投票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撤銷其政黨候選人名單登記;當選後依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不合第二十四條第四項…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1條 經登記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候選人登記。經政黨推薦之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政黨得於登記期間截止前,備具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撤回推薦書,向原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逾期不予受理…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2條 …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之保證金,依公告數額,由登記之政黨按登記人數繳納。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業務專用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保證金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日後三十日內…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34條 …管選舉委員會審定公告。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所提名單中之候選人,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有不合規定者,不准予登記,其名單所排列之順位由後依序遞補。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申請登記之政黨,不符…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4條 …立之人民團體或經常定為投票所、開票所之處所及其他公共場所。但政黨之各級黨部辦公處,不在此限。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7條 …各候選人之號次、相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推薦之政黨、學歷、經歷及政見。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之號次、名稱、政見及其登記候選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出生地、學歷及經歷。有政黨標章…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8條 …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供登記之政黨從事競選宣傳或發表政見,每次時間不得少於一小時,受指定之電視台不得拒絕;其舉辦之次數、時間、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經登記之政黨三分…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8-1條 …選定公職人員選舉種類,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及政黨選舉活動;其舉辦之次數、時間、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9條 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供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並應為公正、公平之對待。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之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不得播送競選及…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2條 政黨及任何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罷免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其為非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者,並應載明其住址或地址;其為法人或團體者,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之名稱與其代表人姓名及地址。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3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4條 政黨及任何人從事競選或罷免活動使用擴音器,不得製造噪音。違反者,由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6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於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七時前或下午十時後,從事公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7條 …,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9條 …核派充之:一、公職人員選舉,由候選人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但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由其所屬政黨推薦。二、公職人員選舉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推薦。三、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2條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各候選人之號次、姓名及相片;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刊印無。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政黨之號次、標章及名稱。…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3條 …工具圈選一人。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圈選一政黨。選舉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第一項圈選工具,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式樣製備。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64條 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一、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二、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四、圈後加以塗改。五、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六、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七、將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