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憑證」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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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2條 …基於法律規定所生效力之移轉。四、其他經本會核准。前項有關私募受益憑證轉讓之限制,應於受益憑證以明顯文字註記,並於交付應募人或購買人之相關書面文件中載明。
  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私募受益憑證價款繳納完成日起五日內,應填具申報書及檢附下列書件,向本會申報備查:一、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二、董事會決議私募基金議事錄。三、基金經理人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資格條件…
  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54條 …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六、不得運用基金買入本基金之受益憑證。但經受益人請求買回或因基金全部或一部不再存續而收回受益憑證者,不在此限。七、不得轉讓或出售基金所購入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之委託書。八、持有第十八條第一項…
  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4條 基金之受益權,按受益權單位總數,平均分割,每一受益憑證之受益權單位數,依受益憑證之記載。受益人對於受益憑證之權利,依其受益憑證所載內容,按受益權之單位數行使之。基金追加發行之受益權,亦享有相同權利。
  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5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後,應於基金保管機構收足申購價金之日起,於七個營業日內依規定製作並交付受益憑證予申購人。前項所稱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製作完成並首次交付基金受益憑證之日。
  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6條 受益憑證應為記名式。發行受益憑證得不印製實體,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規則,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
  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7條 受益憑證為數人共有者,其共有人應推派一人行使受益權。政府或法人為受益人時,應指定自然人一人代表行使受益權。
  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8條 受益憑證,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自由轉讓之。受益憑證之轉讓,由受益人以背書交付,並將受讓人姓名或名稱記載於受益憑證。前項轉讓,非將受讓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居所記載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受益人名簿,不得對抗該事業。受益憑證之…
  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69條 受益憑證,除不印製實體者外,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本會所定格式,載明其應記載事項,經基金保管機構簽署後發行之。前項受益憑證應編號,並記載下列事項:一、基金名稱、受益權單位總數、發行日期、存續期間及得否追加發行之意旨。二、證…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70條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載有受益人得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約定者,受益人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回受益憑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得拒絕;對買回價金之給付不得遲延。但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證券…
  1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7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經理投資國內之基金,應自受益人買回受益憑證請求到達之次一營業日起五個營業日內,給付買回價金。受益人請求買回一部受益憑證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依前項規定之期限給付買回價金外,並應於受益人買回受益憑證之請求…
  1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73條 …日公告前一營業日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但對在國外發行受益憑證募集之基金,依募集所在地之法令規定辦理。
  1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訂定) 第85條 …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五、合併基準日。六、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公式。七、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合併基準日前二日止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出買回受益憑證申請之聲明。八、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合併基準…
  14.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3條 …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受益憑證。三、國內外機構編製之臺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但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交易所或期貨交易所編製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編製者,不在此限。四、大陸地區證券市場有…
  15.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7條 …價證券。二、國內募集投資國內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三、中央政府債券。四、登錄櫃檯買賣之黃金現貨。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擔保品。證券商應與客戶約定,融通期限屆滿前,客戶得以有價證券買賣結餘款償還借貸款…
  16.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8條 …價證券。二、國內募集投資國內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三、中央政府債券。四、登錄櫃檯買賣之黃金現貨。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擔保品。證券商應逐日計算每一借貸帳戶內之擔保品價值與客戶債務之比率,其低於規定之…
  17.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0條 …規定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每種得為借貸款項融通擔保品之證券或受益憑證,證券商合計融通餘額不得超過該種證券上市或上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百分之五,且與信用交易市場融資餘額及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餘額合併計算不…
  18.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股權公司債。四、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依信託業法發行之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五、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購買之有價證券。前…
  19. 行政保險業投資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五、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私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購買之有價證券。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發行人須最近二期不同…
  2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4條 …約主要內容。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概況。四、投資風險揭露。五、受益憑證轉讓之方式及限制。六、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2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原則及方法。五、投資收益分配之項目、時間及給付方式。六、申購受益憑證:至少應包括申購程序與截止時間、申購價金之計算與給付方式、受益憑證之交付方式與交付日期、基金成立與不成立之條件及不成立時之處理方式。七、買回受益憑證:至…
  22.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書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五、依各國法令規定募集發行及私募之基金受益憑證、認股權憑證及認購(售)權證。六、中央銀行定期存單及中央銀行儲蓄券。七、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八、國際性或區域性金融組織發行之債券。九、依信託業法發行…
  23.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人發行之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但不包括封閉式基金)或指數投資證券;且經理部門應逐筆彙整成交記錄及其損益情形,按季提報董事會備查。但其他法…
  24.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取得或處分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指數股票型基金,超過每一基金已發行受益憑證總額百分之十者,超過部分應計入前條之交易限額。但保險業透過全委交易投資取得或處分利害關係人發行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在此限。本辦法施行前之其他交易案件,其…
  25.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參與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包括放空型ExchangeTradedFunds、商品ExchangeTradedFunds及槓桿型ExchangeTradedF…
  26.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6條 …會所定條件:一、本會指定外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之股票、認股權證、受益憑證、存託憑證及其他有價證券。二、經本會認可之信用評等公司評等為適當等級以上之債券。但受託賣出之外國債券,不在此限。三、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
  27.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10條 …投資交易市場而有差異,投資人應就所投資標的為股票、認股權證、受益憑證、債券及存託憑證等,瞭解其特性及風險,並注意所投資外國證券交易市場國家主權評等變動情形。二、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係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應遵照當地國家之法令及…
  28.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1-1條 …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互易之居間業務或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之人員,應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證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僅從事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股權性…
  29. 行政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第7條 …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之固定收益型之受益憑證。五、於本基金淨值百分之五範圍內購買股票,且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超過該公司資本額百分之五。六、投資國內成分證券之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內成分證券之…
  30.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9條 …一千萬元:(一)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二)僅經營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互易之居間業務。四、經營二種以上證券業務者:按其經營種類依前三款規定併計之。五、設置分支機構:每設置一家增提新臺幣五百萬元。六、設置簡易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