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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2條 …限期清除或銷燬相關之感受性植物、疑患特定疫病蟲害之植物或植物產品,除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本法之規定者不予補償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組織評價委員會,評定其價格,並依評價全額發給補償費。前項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由直…
  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3-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植物、植物產品及其他有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物品,公告為應實施輸入檢疫之品目(以下簡稱檢疫物)。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未列入前項檢疫物,經發現有傳播有害生物風險之虞者,植物檢疫機關得採取檢疫處理、退運、…
  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5條 …入之微生物製劑,不在此限。三、土壤。四、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五、前四款物品所使用之包裝、容器。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學校、法人或依法設立登記之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前項物…
  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6-1條 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途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禁止輸入或依檢疫條件管理之特定國家、地區卸貨轉運者,應經植物檢疫機關核准;未經核准者,植物檢疫機關得為必要之處置。
  5.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9-1條 過境植物或植物產品有感染或散布有害生物之虞者,植物檢疫機關得施行檢疫,並採行其他安全措施。
  6.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19-2條 來自國外之車、船、航空器所載殘留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不得攜帶著陸。
  7.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0條 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國要求提出檢疫證明者,輸出人得申請植物檢疫機關檢疫。檢疫機關實施檢疫後,應發給證明。前項檢疫,應在植物檢疫機關內實施。但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在該植物或植物產品所在地實施。
  8.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1-1條 …轉運、郵遞寄送、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其申請之方式、程序、期限、檢疫作業程序、處理基準、方法、有害物之處理、隔離檢疫作業程序、證明書之核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4條 …空器之所有人或管理人違反第十九條之二規定,將殘留之植物或植物產品攜帶著陸。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處罰者,其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應限期令其清除或銷燬;屆期不為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
  10.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 第25條 …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五、植物或植物產品所有人或管理人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措施,實施共同防治。六、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運出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依…
  11.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蟲害之檢查;其檢查範圍如下:一、種植之植物、繁殖用植物或植物產品。二、土壤或土壤以外之栽培介質。三、包裝或容器。四、農機及農器具。五、疫病蟲害種類。六、其他與疫病蟲害有關事項。
  12.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依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取得檢疫合格證明者,得應輸入國要求,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標識;其係郵遞或旅客所攜帶者,在規定數量以內,亦得由植物檢疫機關發給檢疫卡。
  13.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輸出之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出前經檢疫不符合輸入國之規定者,由植物檢疫機關通知申請人限期領回;屆期不領回者,由植物檢疫機關處置。
  14. 行政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輸出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檢疫物,因不可歸責於植物檢疫機關之原因,於隔離期間死亡、受銷燬處理或其他因執行檢疫必要所致不能避免之毀損,植物檢疫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15.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5條 …(EuropeanArticleNumber,EAN)之農藥產品條碼。九、危害圖式、危害防範圖式、警示語及危害警告訊息。十、內容物淨重量或容量,並以法定度量衡單位表示;內容物分裝為小包裝者,應另標明小包裝數量及每包淨重量…
  16.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6條 …可證字號。二、農藥許可證權利人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三、輸入產品者,應註明國外生產工廠名稱及地址。四、製造日期及批號。五、農藥普通名稱。六、有廠牌名稱者,應註明廠牌名稱。七、物理性狀、有效成分與其他成分之種類及含量。八、…
  17. 行政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第7條 …農藥許可證應記載事項者,農藥生產業或輸入農藥之業者,應自行依產品特性標示,圖文不得與農藥標示應記載事項重疊,且不得有虛偽或誇張情事。
  18.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密閉式貨櫃,指運送動物產品之密閉容器,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構造堅固,可重複持續使用。二、於運送途中,門應完全關閉。三、於運送途中,可有效防止其內存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向外散播或被外在之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侵入。四…
  19.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備具英文譯本。密閉式貨櫃運送之動物產品,輸入人或其代理人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檢疫時,動物檢疫人員得查核該貨櫃封條之完整性;該貨櫃於到達我國時原始封條須更換者,輸入…
  20. 行政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件及下列要件之一:(一)經高溫滅菌罐製(包括殺菌軟袋包裝)之產品。(二)產品為原廠密閉式包裝,經臨場檢疫確認未被開啟或破損,無污染動物傳染病病原體之虞。二、以空運或海運方式輸入含肉加工產品、未含牛源成分之犬貓食品、供動物…
  21.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3條 前條補助之植物或植物產品價格,不得超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地改良物徵收時,所定之植物補償費查估基準。
  22. 行政植物疫病蟲害緊急防治補償費補助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之補償,於清除、銷燬完成後三十日內,檢具清除、銷燬紀錄、評價記錄及補償費金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23.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7條 …至田間、集貨、理貨、加工、分裝或貯存等場所無償抽取農作物或農產品,並得向生產者或貨主查詢農藥使用種類或方法,以及農產品來源或進出貨交易憑證資料,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向生產者或貨主查詢時,應作成紀…
  24.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應另通知衛生主管機關。二、命生產者或貨主不得販售該農作物或農產品,並得派員進行追蹤管理。前項農作物農藥殘留限量表如附件。
  25.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9-1條 …以書面通知送驗主管機關及生產者或貨主。經檢驗合格之農作物或農產品,始得准予販售。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不得販售之農作物或農產品,生產者或貨主應檢附農藥購買證明或使用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重新抽取樣品送原檢驗機關(構)檢驗。檢驗機…
  26. 行政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 第9-2條 …縣(市)主管機關於接獲衛生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執行農產品農藥殘留抽樣檢驗,檢驗結果超過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移送之案件,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予調查處理:一、抽樣之場所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
  27.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9條 …,其處理方式如下:一、未申報或不實申報項目,無同成分、同劑型產品可供替代,致影響民眾用藥權益者:以該項目之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百分之八十調整,且不得高於調整前支付價格百分之八十。二、前款以外之未申報項目:不列入藥物支付標準。…
  28.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地之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二、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及其費用、產品特性、副作用、與本保險已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應公布於服務機構網際網路或明顯之處所。三、除緊急情況外,應於手術或處置前二日,將相關說明書交付予病患或其親屬,同…
  29.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第3條 …病床使用情形。二、訂有給付上限之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廠牌、產品性質(含副作用、禁忌症及應注意事項等)及收費標準等相關資訊。三、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主管機關核定有關醫療品質之資訊。
  30.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14條 …:(1)原開發公司之母廠或子廠所生產之同一成分、劑型及劑量之產品。(2)具有原開發公司以書面授權在本國委託製造或共同販售,且在授權期間所產、售之同一成分、劑型及劑量之產品。2.BA/BE學名藥品:實施生體可用率或生體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