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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 200 頁-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0條 …訓練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文官學院或受託訓練機關(構)、學校函送保訓會廢止其當年度受訓資格:一、未於規定之時間內報到或經核准中途離訓。二、除前條事由外,請假缺課時數合計超過課程時數百分之二十。三、未經核准中途離訓。四…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1條 受訓人員於訓練期間,服務機關(構)、學校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給予公假。文官學院或受託訓練機關(構)、學校應於訓練結束後,將前二條有關請假缺課等資料,函送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構)、學校。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5條 …院發給訓練評鑑合格證書,並函知各受訓人員及其服務機關(構)、學校。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6條 …合格者,由保訓會納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提供機關(構)、學校用人之查詢。為確保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保訓會應定期請銓敘部提供最新銓審資料。列入高階公務人員人才資料庫之人員,如有資料異動之情形…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19條 …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由各服務機關(構)、學校經各主管機關向保訓會申請補訓,並由保訓會於次年度起調訓。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補訓及依前項保留之受訓資格。受訓人員訓練成績經評鑑不合格者,於次年度起符合…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21條 …同遴選評測結果分別製作職能行為展現報告,函送服務機關(構)、學校,並提供受訓人員進行自主學習或參加客製化課程之參考。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22條 …會及文官學院編列預算支應外,得向受訓人員或其服務機關(構)、學校收取必要費用。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5條 …門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成績優良者。二、相關學門之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至少二年,或相關學門之二年制、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至少三年,成績優良者。
- 總統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26條 …研究獎助費等級,由本院另定之。其退休、資遣及撫卹分別準用公立學校教師相關規定辦理。各研究所(處)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 總統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9條 …五)關於各機關組織法規及編制表備查事項。(六)關於國內機關、學校請蒞臨致詞或請頒書面賀詞案簽辦事項。(七)其他奉交辦事項。三、第三科(一)關於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
- 總統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9條 院外個人、機構、學校或政府機關(構),於不妨害本院學術研究發展及應取得之權益前提下,為發展特定研究成果,得提供研究經費、技術、材料、設備、人員或智慧財產,資助本院人員進行研究計畫,本院人員應報經本院核可,並由本院簽訂契約…
-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3條 …成之數位圖檔資料。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之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4條 學術研究、學校教育、文化推廣等學術、公益及商業使用,得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
- 總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各級政府或所屬機關學校自行舉辦或與本館聯合舉辦之活動,使用特展室場地,得免收費用。
-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7條 …勘驗或送請鑑定之必要時,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或囑託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實施之。
-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公務員或學校教職員退休(伍)後,經遴聘(僱)至其所設之掩護機構任職者(以下簡稱掩護機構服務人員)。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5條 …照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全額公費優待之規定,並以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或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且在法定修業年限或實驗教育計畫期程就學期間所發生之費用為限。但延長修業年限…
- 總統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7條 …發給:一、戶口名簿影本。二、已蓋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身分證明。三、學費繳費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繳付學費事實之證明文件。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失能等級證明書、國防部發給之撫卹令…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7條 …勘驗或送請鑑定之必要時,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或囑託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實施之。
- 行政行政院處務規程 第14條 …理下列事項之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一、各級學校教育、終身教育、體育與運動及國際教育交流合作。二、國家科技發展、學術研究及核能安全管制。三、文化資產保存與藝術、影視及文創產業發展。四、通訊傳播之監理及發展…
-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2條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需用印信時,應填具請製發印信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依照印信條例有關規定向製發機關申請製發,其有上級機關者,並應報由上級機關層轉,領取時亦同。新成立之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其印信由各該主管機關依前項…
-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5條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之印信啟用時,應銼去四角小柱,填具印信啟用報備表(表內印模以墨色拓印,格式如附件二)並於啟用後一週內,依原申請製發程序,報請製發機關備查;其係同級政府代領者,由領用印信之機關,函送該同級政府層報。
-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6條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對於印信管理事項,應指定專人辦理,其有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者,並應指定內部單位專責統一辦理。各級地方民意機關印信及各級人民團體圖記之管理,準用前項規定。
-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8條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基於業務需要,須將印信拓模或縮小製模套印於文件者,應經該機關首長核准,並依第五條規定拓模一份向印信原製發機關報備。製版及套印過程中,應指定專人監督;套印完畢後,底片、印版應予銷燬或指定單位或人員保管…
- 行政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 第13條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因裁撤、歸併、變更名稱、或依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之規定換發、補發及繳銷印信時,應填具繳銷廢舊印信申報表(格式如附件三),並將原領印信左下方截去一角,其他部分不得毀損,洗刷潔淨,於繳銷廢舊印信申…
- 行政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7條 …勘驗或送請鑑定之必要時,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或囑託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實施之。
- 行政訴願法 第69條 …受理訴願機關得依職權或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囑託有關機關、學校、團體或有專門知識經驗者為鑑定。受理訴願機關認無鑑定之必要,而訴願人或參加人願自行負擔鑑定費用時,得向受理訴願機關請求准予交付鑑定。受理訴願機關非有正當理由…
- 行政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軍事機關,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所稱情報機關,指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之機關。
- 行政機關公文傳真作業辦法 第2條 …四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辦法之規定,於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適用之。
- 行政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3條 …日及住(居)所。二、相對人姓名、性別及住(居)所,如為機關、學校、公司或其他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及事務所或營業所。三、申請人有法定代理人或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住(居)所。四、調解事由及請求內容。五、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