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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3條 …之一: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具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從事業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期貨機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三、從事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或數位經濟等專業領域…
  2.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3-1條 …貨商之總經理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與經營期貨商之能力,除由證券商或金融機構兼營者得另依其他法令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從事業務工…
  3.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3-2條 本規則所稱證券機構,係指證券交易法所稱之證券商、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證券服務事業;金融機構,係指銀行法所稱之銀行;保險機構,係指保險法所稱之保險公司;期貨機構,係指本法所稱之期貨商、期貨交易所…
  4.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5條 …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舉辦之業務員測驗合格者。二、經本法第五條公告之國外期貨交易所所屬國權責機構舉辦之業務員測驗合格,仍在執行業務之有效期間…
  5.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5-1條 …一:一、依期經管理規則規定,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備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二、依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取得期貨商業務員資格,並具備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三、經教育…
  6.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7條 …業務之人員,不得兼任期貨交易開戶、結算交割及主辦會計等職務。證券商兼營期貨業務,其業務員如具有證券及期貨業務員資格者,於辦理登記範圍之開戶、受託買賣、自行買賣、結算交割、內部稽核、自行查核、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主辦會計業…
  7.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7-1條 …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證券業、保險業或其他期貨業之負責人。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因期貨商與該等機構間之投資關係,且無董事長、經理人互相兼任情事,並經本會核准者。二、因特殊需要經本…
  8. 行政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7-2條 …貨商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與有效領導及經營期貨商之能力,除由證券商或金融機構兼營者得另依其他法令之規定外,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從事業務工作…
  9. 行政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第10條 …務之全部或一部;其業務與外匯有關者,應先經中央銀行核准;有關證券業務部分,應報請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一、信託業務:(一)收受、經理及運用各種信託資金。(二)募集共同信託基金。(三)受託經管各種財產,包括受託管理運用各種年金…
  10. 行政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第25條 信託投資公司依銀行法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經營證券承銷商或證券自營商業務時,至少應指撥相當於其上年度淨值百分之十專款經營,並應分別報請財政部及證券主管機關核備。
  11.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第4條 …三、銀行業務組,分五科辦事。四、地方金融組,分四科辦事。五、證券票券組,分四科辦事。六、保險公司組,分五科辦事。七、受託檢查組,分三科辦事。八、秘書室,分二科辦事。九、人事室。十、政風室。十一、主計室。十二、資訊室。
  12.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處務規程 第9條 證券票券組掌理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金融公司、期貨業、票券金融公司及經指派對其他金融機構之檢查等下列事項:一、檢查手冊與工作底稿之編擬及訂修。二、檢查計畫之研擬及實地檢查(含電腦稽核)之執行。三、檢查報告之撰寫及…
  13.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第19條 …主營業所所在地、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機構團體。
  14.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第33條 …驗二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二、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三、曾任期貨、證券、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任薦任職以上或…
  15.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第34條 …驗二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二、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三、曾任期貨、證券、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任薦任職以上或…
  16. 行政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 第35條 …格者。二、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曾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之業務或財務部門職務二年以上者。
  17.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定之。
  18.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2條 金融機構申請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以專業經營資產證券化業務為限,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發起人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19.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4條 特殊目的公司經營資產證券化業務,應以單一資產證券化計畫為限。特殊目的公司於資產證券化計畫執行完成後,應予解散。
  20.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5條 …,除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提出申請書外,並應載明資產證券化計畫之創始機構、受讓資產種類與預計價額及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21.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9條 …後,滿六個月尚未依本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提出申請、或申報資產證券化計畫,或資產證券化計畫未獲主管機關核准或生效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之許可,並通知公司登記中央主管機關。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予延展;其期限不…
  22.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12條 …融機構申請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者,視為主管機關或證券主管機關依銀行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保險法或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之核准。金融機構申請投資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不以一家為限。
  23. 行政特殊目的公司設立及許可準則 第13條 資產證券化計畫涉及於外國發行證券者,得由最近三年具有資產證券化之國際經驗及財務健全,且於我國無分支機構之國際知名金融機構,依本準則規定申請於我國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並適用本準則規定。
  24.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2條 …下稱主管機關)核定之人員。本辦法所稱金融資產(以下簡稱資產)證券化關係人,包括本條例所稱之創始機構、受託機構、特殊目的公司、服務機構、信託監察人、監督機構、特殊目的公司股東及其他參與資產證券化過程者。本辦法所稱利害關係人…
  26.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均得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查核。前項委託,得由主管機關令受查資產證券化關係人選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後為之。主管機關發現受查資產證券化關係人選定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不適合擔任受託查核工作之…
  27.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4條 …人員應於收到主管機關公文後二日內,持主管機關之公文至受查資產證券化關係人開始辦理查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查核時,除就報表或資料稽核分析外,以實地查核為主。
  28.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5條 …執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於必要時,得委託其他專家針對受查資產證券化關係人特定事項表示意見、出具聲明或進行評鑑等工作,並準用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專家報告之採用規定。
  29.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就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或資產證券化計畫之執行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進行下列各項目之查核:一、業務方面:(一)資產證券化關係人執行資產信託證券計畫或資產證券化計畫之狀況。(二…
  30.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金融資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8條 …未受相關法令之停止執業處分。五、具有共同之辦公處所。受查資產證券化關係人之利害關係人、職員、受雇人不得擔任辦理查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受託查核資產證券化關係人應保持超然獨立,並出具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