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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3條 …項第二款規定,使受禁止出國(境)處分之人出國(境),或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非法入國。四、違反本法第七條之一第三款或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使無戶籍國民或外國人於我國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
  2. 行政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 第9條 …、舉發人為逾期停留、居留、違反法律規定未經許可入國或進入臺灣地區之無戶籍國民、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但經移民署查處到案者,不在此限。五、舉發人為非法聘僱、容留或媒介被舉發人從事工作或為他人從事工作之個人或…
  3. 行政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 第9條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於適當地區設分支機構;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
  4. 行政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及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準則 第7條 參加之國際會議倘係在大陸地區舉行或係中共在第三地區主(協)辦者,另依有關規定辦理。
  5. 行政護照條例 第6條 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者,在其身分轉換為臺灣地區人民前,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
  6. 行政護照條例 第15條 …委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任代理人辦理。二、在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申請、換發或補發普通護照,應由本人親自至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辦理。前項但書所定情形,如有特殊原因無法由本人親自辦理者,得經主管…
  7. 行政護照條例 第24條 …實或以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證件申請。二、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經查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偽造護照,不問何人所有者,均應予以沒入。
  8. 行政護照條例 第25條 …規定應繳交之護照有事實證據足認已無法繳交。四、身分轉換為大陸地區人民。五、喪失我國國籍。六、護照已申報遺失或申請換發、補發。七、護照自核發之日起三個月未經領取。持照人死亡或受死亡宣告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註銷其護照。
  9.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1條 …證明文件。二、在國內因歸化取得國籍尚未設籍定居者:(一)臺灣地區居留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三、經許可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一)喪失國籍證明。(二)足資證明尚未取得他國國籍之相關文件。…
  10.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4條 …件。前項申請人為持我國護照入國之在臺無戶籍國民,但未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件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11.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16條 …下列文件:一、警察機關出具之遺失報案證明文件。但在國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遺失護照,得以附記核發事由為遺失護照之入國證明文件或已辦妥戶籍遷入登記之戶籍資料代替。二、其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補發之護照效期以五年為限。但未滿…
  12.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23條 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附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函或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普通護照:一、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
  13. 行政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24條 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經駐外館處轉請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普通護照:一、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當地無永久居留制度,須取得長期居留資格且能繼續延長居留。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
  14. 行政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外交護照包括本條例第九條所定人員派駐或前往無邦交國家或地區所持用具有外交性質之護照。
  15. 行政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生者:記載其出生國國名。但因國際政治因素,經主管機關同意得以地區記載。在臺設有戶籍國民其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資料未載有出生地者,申請人應以書面具結出生地,並於其上簽名;在國外出生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無戶籍國民應繳驗載有出生…
  16. 行政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委託之民間團體辦理護照業務,準用前項規定。第一項文書,在大陸地區製作者,主管機關、駐外館處或行政院在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辦理護照業務,應要求當事人送由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17. 行政國防部組織法 第9條 本部視部隊任務之需要,於適當地區設地方軍事法院或其分院。戰時得授權地方軍事法院,於特定部隊設臨時法庭。本部視部隊任務之需要,於適當地區設高等軍事法院或其分院。戰時得授權高等軍事法院,於作戰區設臨時法庭。本部於中央政府所在…
  18.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2條 …與。四、加給:指本俸(薪額)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及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五、俸級:指本俸所分之級次。六、俸點:指計算本俸折算俸額之基數。
  19. 行政軍人待遇條例 第5條 …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
  2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後備指揮部):對預備役校官、尉官、士官晉任之初選及建議。二、地區後備指揮部:對預備役校官、尉官晉任與士官晉任之複選及建議。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對預備役校官、尉官晉任之審定及士官晉任之核定發布。四、各司令部…
  2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39條 預備役軍官、士官晉任,由所屬地區後備指揮部、縣市後備指揮部辦理評選。
  22.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5條 …績者,核給十五日以內之榮譽假。二、軍官、士官服役於外島或艱苦地區,表現優異者,得在不影響戰備狀況下,核給七日以內之榮譽假,分批實施。三、軍官、士官完成三個月以上基地訓練後,核給五日以內之榮譽假,八週以上未滿三個月者,核給…
  23. 行政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第20條 各軍事學校學員、國軍派赴國外及特殊地區工作人員等之請假,由權責單位依本規則精神另訂規定,陳報國防部或所隸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核准實施。
  24.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16條 …滿十八歲。前項家屬為歸化我國國籍、歸國僑民或大陸、香港、澳門地區來臺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常備兵或其家屬有認領、收養、結婚、離婚、終止收養,或年齡變更等情事,以該常備兵年滿十八歲以前,已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但常備兵本…
  25. 行政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35條 …有特殊功績者,核給十五日以內之榮譽假。(二)服役於外島或艱苦地區,表現優異者,得在不影響戰備狀況下,核給七日以內之榮譽假,分批實施。(三)新兵完成入伍訓練後,依需要核給六日以內之榮譽假。(四)完成三個月以上基地訓練後,核…
  26.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3條 …方案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四、協調機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與所屬地區後備指揮部、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但徵購、徵用船舶或航空器者,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或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任之。
  27.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實施階段物資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實施辦法 第5條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地區後備指揮部、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為動員實施階段物資或固定設施徵購、徵用及補償業務之協調機關,應協調相關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掌握軍需物資或固定設施之異動資料,並與直轄市、縣(…
  28.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3條 …代役。二、常備兵後備役或替代役備役。三、其他適齡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應設籍滿二十年,始得參加志願士兵之甄選。志願士兵之甄選,應考量軍事所需專長;其甄選條件、程序及入營程序,訓練、考核及退訓,繼續…
  29.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3條 …支援及國軍主動協助災害防救之機關。四、作戰區:指以陸軍軍團(地區防衛或海軍陸戰隊比照)指揮部為主組成,除指揮其編制與編配之部隊外,並作戰管制地區內之三軍部隊。通常依任務需要,區分數個分區。五、救災責任分區:指以作戰區為主…
  30.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5條 國軍各作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應依災害潛勢地區之特性及災害類別,結合各級政府機關災害防救專責單位資訊,完成兵要調查及預判災情蒐報研析先期完成救災情報整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