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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 134 頁-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業者為因應所保有之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採取下列事項:一、適當之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二、查明事故之狀況並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其通知內容包含個人資料發生事故之事實、業者所採取之因…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7條 業者應依個人資料之屬性,分別訂定下列管理程序:一、檢視及確認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及其特定目的。二、確保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件。三、雖非本法第六…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8條 …第九條關於告知義務之規定,應採取下列方式: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符合免告知當事人之事由。二、依據資料蒐集之情況,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9條 業者應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特定目的內利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檢視是否具備法定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0條 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1條 業者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且倘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週知所屬人員。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2條 業者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檢視有無交通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並應遵循之。二、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同時對資料接收方為下列事項之監督:(一)預定處理或利用…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3條 …使本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權利,得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確認是否為個人資料之本人,或經其委託授權。二、提供當事人行使權利之方式,並遵守本法第十三條有關處理期限之規定。三、告知是否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四、如認有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4條 業者為維護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適時更正或補充,並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5條 業者應定期確認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消失及期限是否屆滿,如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處理。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6條 …容之適當及必要性。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7條 …全管理措施:一、運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相關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宜訂定使用可攜式設備或儲存媒體之規範。二、針對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內容,如有加密之需要,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時,宜採取適當之加密機制。三、作業過程有備份個…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7-1條 業者因執行業務以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採行下列資訊安全措施:一、使用者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二、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三、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四、個人資料檔案及資料庫之存取控制與保護監控措施。五…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8條 業者針對保有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設備等媒介物之環境,宜採取下列環境管理措施:一、依據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方式。二、所屬人員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9條 業者於業務終止後,針對個人資料得參酌下列措施為之,並留存相關紀錄: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0條 業者應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查察是否落實執行所訂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
- 行政民用航空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21條 業者得採行適當措施,採取個人資料使用紀錄、留存自動化機器設備之軌跡資料或其他相關證據保存機制,以供必要時說明其所訂計畫之執行情況。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9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或授意其聘僱委託之個人、團體或維修廠於從事航空器與其發動機、螺旋槳、各項裝備及零組件之維修、預防性維修、重造或改裝時,在維護紀錄上作虛偽之填載或簽證。維護紀錄記載錯誤者,授權簽證人員應依經民航局備查之程序更…
-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29-1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對其為運輸之目的而取得之乘客個人資料及訂位資訊,其使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履行運送契約之範圍。
- 行政氣象法 第2條 …業務觀測所使用之設備。十七、專用觀測站:指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為專供目的事業應用或本身學術研究之需要以從事定時觀測,而於適當處所設置觀測儀器,經中央氣象局認可之設施。
- 行政氣象法 第5條 中央氣象局因機關、學校、團體、個人研究或應用需要,得提供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資料,並得接受委託,提供氣象專業服務。
- 行政氣象法 第6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進行氣象改造者,應先報交通部核准,交通部得派員監督。前項核准後,未實施或不接受監督者,交通部得廢止其核准。
- 行政氣象法 第8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得就其設置之觀測站,向中央氣象局申請認可為專用觀測站。前項專用觀測站認可之資格、條件、類別、觀測項目、觀測處所、儀器、觀測時間、觀測資料報備、輔導、訓練、申請程序、變更或廢止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
- 行政氣象法 第18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經中央氣象局許可者,得發布氣象或海象之預報,但不得發布警報或災害性天氣中之豪雨及颱風之預報。為前項發布時,應註明發布者之名稱全銜或姓名。其有發布災害性天氣之預報者,應同時註明中央氣象局發布之警報或災…
- 行政氣象法 第21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從事氣象業務,著有績效者,中央氣象局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報請交通部獎勵或表揚。前項獎勵或表揚之申請程序、條件、種類、方式、評定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 行政氣象法 第22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進行氣象改造者,交通部應命其立即停止或限期採取必要更正措施;其拒不停止或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 行政氣象法 第24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氣象局應命其停止,並限期改善;其拒不停止或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一、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或逾越…
- 行政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辦法 第3條 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依本法向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以下簡稱中央氣象局)申請許可,取得許可證後,始得從事氣象或海象預報業務。
- 行政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辦法 第5條 …分證明文件及符合前條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四、業務計畫書五份。個人申請許可時,應填具申請書一份,並檢附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文件。第一項第四款之業務計畫書應包括下列各項:一、預報業務之目的。二、預報內容及區域。三、預…
- 行政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辦法 第6條 …之氣象、海象或氣象及海象預報業務類別。二、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申請之名稱全銜及場所地址。三、負責人姓名。四、有效期間。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列之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日起二十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變更登記及換發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