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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 78 頁-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應於每年六月底前將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裝卸業績表、裝卸機具清冊,報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查。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船舶理貨業務範圍如下:一、散雜貨及貨櫃之計數、點交、點收。二、船舶裝卸貨物時之看艙。三、雜貨包裝狀況之檢視。四、散雜貨標識分類、貨櫃櫃號識別及配合海關關務作業等相關理貨業務。散雜貨及貨櫃之數量、標識、櫃號及雜貨包裝狀況,…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申請經營船舶理貨業,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申請核准籌設:一、籌設申請書。二、公司組織者,其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商業組織者,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計畫書。四、公司組織者其公司章程草案。五…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船舶理貨業變更組織、名稱、地址、代表人或資本額,應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向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申請換發許可證。船舶理貨業許可之廢止,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船舶理貨業僱用之理貨員,以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並經甄試或訓練合格之成年人為限。前項甄試作業由船舶理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及船舶理貨業職業工會會同辦理,甄試合格後由該兩公(工)會共同發給理貨合格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船舶理貨業者於貨物裝卸作業完工後,應以網路或書面申報,提供海關、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理貨表單及有關資料,以供查考。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8條 船舶理貨業應於每月十五日前造具上月份營業報表送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查,未送營業報表備查者,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令其限期補送,屆期未補送者,視同無營業實績。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19條 船舶理貨業收費上限基準由船舶理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同船舶運送業、船務代理業、中華民國託運人協會及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協商訂定;其未能協商訂定時,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召集有關單位協商。前項收費基準應於實施前送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備…
- 行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 第20條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請領營業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一萬二千元;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毀損或遺失,申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換、補發時,應繳納換、補證費新臺幣二千元。船舶理貨業請領營業許可證時,應繳納許可證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1條 為便利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之供應,並顧慮其設備遭受損壞,冀謀補救起見,特訂定本辦法。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2條 軍用船舶所需各種油料,由國防部就軍事需要核定數量交由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公司)代為保管,戰時由各軍事單位循補給系統逕向中油公司儲油單位提領。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3條 公私船舶所需各種油料,由中油公司依動員時期油料配售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5條 公私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因搶救商港災禍所需油料,憑該港港務局通知供應,軍用船舶用油價款由所在地海軍軍區司令部、或海軍基地指揮部負責償付,公私船舶由港務局先行墊付,再依有關規定收回之。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9條 …常狀況下,船艦在港油料供應之順序如左:一、作戰艦艇。二、軍運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三、軍援物資船舶。四、經援物資船舶。五、維持本港海運船舶。六、緊急公私船舶。七、定期班輪(以青菜船為優先)。八、一般公私船舶。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10條 …回港加油者(包括運補艦艇)。二、軍用商船及支援前方運輸之港勤船舶車機。三、其他艦艇(指後勤及港務艦艇)。四、公私船舶。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同任務同類船艦油料供應順序如左。但必要時得由該港海軍軍區司令部或海軍基地指揮部召集…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12條 戰時在港船舶得視情況需要按水艙容量,預為屯儲,所有給水船舶亦應加滿備用。
- 行政臺灣地區商港戰時船舶及港勤車船機具油料用水供應辦法 第13條 給水設備遭受損壞時,碼頭上由自來水事業單位優先搶修,給水船舶由港務局優先搶修。前項損壞嚴重,一時無法修護時,依左列規定辦理:一、自來水事業單位應儘速調整碼頭上管線優先供應。二、港務局應利用駁船、台船供應。
- 行政氣象法 第10條 依船舶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裝置無線電設備之船舶,應依交通部規定裝置氣象儀器。前項船舶航行於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時,須將氣象觀測資料及時提供中央氣象局。
- 行政氣象法 第12條 中央氣象局對前二條規定之船舶及航空器氣象觀測人員,得予技術指導。
- 行政氣象法 第21-1條 …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供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其經裁判沒收確定者,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一、無償留供公用。二、廢棄。…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3條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活動。前項第三款所稱浮具,指非屬船舶,具有浮力可供人員於水面或水中操作騎乘之器具;其浮具器具及人員操作安全,依交通部航港局及地方自治法規規定辦理。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20條 載客從事潛水活動之船舶應設置潛水者上下船所需之平台或扶梯,並應配置具有防水裝備及衛星定位功能之行動電話等通訊設備,供潛水教練配戴及聯絡通訊使用。
- 行政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21條 …域之情況,並確實告知潛水者。三、乘客下水從事潛水活動時,應於船舶上升起潛水旗幟。四、潛水者未完成潛水活動上船時,船舶應停留該潛水區域;潛水者逾時未登船結束活動,應以通訊及相關設備求救,並於該水域進行搜救;支援船隻未到達前…
-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20條 對裝有危害性化學品之船舶、航空器或運送車輛之標示,應依交通法規有關運輸之規定辦理。
-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45條 …、從事鉛、鉛混存物之軋碎、熔接、熔斷或熔鉛噴布之作業。八、於船舶、儲槽內部及其他通風不充分之作業場所從事鉛作業。前項第四款作業,並應置備適當防護衣著,使勞工確實使用。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作業情形,已有局部排氣裝置或整體換…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74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船舶清艙解體作業時,應使該勞工就其作業有關事項實施檢點。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80條 …所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之標示。四、將導管設置於水中時,應置於不受船舶、波浪等影響之深度。五、導管應經以常用壓力一.五倍以上壓力實施之耐壓試驗及以常用壓力以上壓力實施之氣密試驗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具有同等以上效力之試驗合格者。…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6條 …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且未著色者,不在此限。四、不得固定或積載於船舶、車輛或鐵路車輛。但符合下列用途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滅火用之二氧化碳、氮氣及不活性氣體。(二)搭載於消防車、救護車或救援車輛之救急用高壓氣體。(三)其他…
-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41條 …管內之高壓蒸氣。二、鐵路車輛設置之冷氣設備內之高壓氣體。三、船舶設備內使用之高壓氣體。四、礦場設施內以壓縮、液化及其他方法處理氣體之設備內之高壓氣體。五、航空器內使用之高壓氣體。六、供發電、變電、輸電設置之電力設備及其設…
-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41條 …業場所有船隻進入或進行爆破、拖網等危害勞工作業之虞者,應安排船舶戒護,並於作業場所設置必要而顯著之警告標示及措施。前項警告標示,應具有警告功能並包括下列項目:一、符合規定之潛水作業警告旗誌。二、警示燈、錨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