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389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6 / 180 頁
  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 第11條 …防部及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以外機關(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任職、服役之軍官、士官,依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款退伍,而未依招生簡章服滿役期者,其賠償由其服務機關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7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大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取得博士學位,志願參加預備軍官考選,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取得錄取資格。
  3.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19條 國防部為發展國防工業需要,得甄選與國防工業有關之大學校院研究所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且具備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考選資格,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於接受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訓儲為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並授給預備…
  4. 行政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0條 …一、國防部所屬機關或軍需生產機構。二、與國防有關之科技發展、研究計劃或軍需生產計劃之大學院校、研究單位或公、民營機關(構)。前項國防工業有關機關(構)之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組成審查小組審定之。
  5. 行政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戰力有貢獻者。二、對國外不易進口之軍用物資原料,而在國內自行研究成功經試用合格者。三、對國防建設發展,治軍要政能創意改新,週詳計畫,經建議採納實施成效卓著者。四、對軍用器材或裝備之保管方法修護技術,有創意改良,而節省大量…
  6.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4條 …家安全局、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等政府機關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7.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2條 …二、固定設施:含學校、公共場所、醫療設施、倉庫、貨櫃集散站、研究設施與場所及其他固定設施。三、交通輸具:含船舶、航空器、車輛及其他運輸機具。四、工程重機械及通訊器材。前項重要物資、固定設施、交通輸具、工程重機械及通訊器材…
  8. 行政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勵辦法 第3條 …績效卓著或具有重大具體貢獻。二、對全民國防教育之內涵、實務之研究、發展、策劃、宣導、推行或提供興革意見,成效卓著或具有重大具體貢獻。三、其他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具有重大功績或特殊貢獻。
  9.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0.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第2條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其中國防部(以下簡稱本部)部長為董事長,經濟部次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為董事,其餘董事,由本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推薦,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一、…
  11.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第5條 …任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首長,公民營事業董事長,具領導科技研究或企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二、對軍事發展與管理及武獲作業具有實務經驗。三、具有國防科技管理、前瞻國防科技與武器系統發展實務經驗。四、曾任、現任國內外大學院校或…
  1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上校重要軍職職務:應完成戰略教育或國內大學、獨立學院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領有碩士畢業證書者,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領有碩士畢業證書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取得教育部發…
  13.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合軍事發展及技術精進之需要,得選派軍官、士官至非軍事性之學術研究機構及技術性之國營、公營事業機關見學,以二年以內為限。選派見學之有關規定如下:一、必須為軍中最感迫切需要之專業人員,於派遣之前,應預先決定其見學期滿後所擔任…
  14.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32條 …職,並管制二年;管制期滿後得視需要調至軍事學校、工廠、醫院及研究機構等單位任職。國內大專校院進修畢業人員之任職,準用前項規定。
  1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之參考。二、兼職人員不得兼領兼職之薪給。但在法令規定內得支領研究費或交通費。
  16.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4-1條 …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指奉國防部令派駐外、深造、受訓及訪問研究等之期間在一年以上,經當事人申請,由人事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予以核定。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屆滿前留職停薪原因消滅者,回復原職務或職等性質相當之其他職務。
  1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9條 …、工作效率低劣之不適任現職人員,視實際情形予以調整職務。從事研究發展工作缺乏具體研究成果者,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1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4條 …(以下簡稱科技工業機構),指國防部所屬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究發展、生產製造或維護修復事務活動之各級機關。
  1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3條 科技工業機構為從事本辦法所定之合作或相互委託研發,得成立研究園區。
  2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5條 …與前款同。五、補助: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為促進國防科技工業研究發展特定目的之達成,共同以現金出資,並由法人團體執行。科技工業機構出資金額應有一定之限制,其數額由主管機關定之。六、共同承攬: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約定就…
  2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9條 …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之研發,屬原型或首次製造、供應之標的,以研究發展、實驗或開發方式辦理,其預算達政府採購法所定公告金額以上者,得採政府採購法限制性招標辦理。研發後之後續量產,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替代標…
  2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2條 …援服務項目,需委託法人團體配合供應者。五、法人團體有意願自費研究試製,且符合國防需求者。六、科技工業機構生產製造軍品有關製程加工之處理或專門技術等,有建立衛星工廠體系實際需要者。七、承接外購武器裝備技術轉移項目者。八、為…
  23.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頒定之行政規則。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稱服役機關管理規範,指下列規範,且規範事項與執行勤務有關,經下達下級機關(構)、部隊、學校或所屬現役軍人,…
  24.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書停止懲罰權之行使,應經上校編階以上主官、簡任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一級單位主管核定,並自核定次日起,懲罰權行使期間停止進行。前項違紀行為人之違紀行為,經軍、司法機關偵查終結為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無罪、緩刑、免刑、免…
  25.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24條 …強化國防科技能量,科技動員準備方案主管機關應結合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規劃研發武器系統之機制,並對產業、學界、研究單位辦理調查、統計及編組準備事項,完成人才庫建立計畫。前項調查,產業、學界、研究單位應配合辦理,並提供人才…
  26.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2條 …必須隨車工作佩有證件之搬運或技術人員。五、軍中講學或從事學術研究之人員。六、順道載運不能行走之重病就醫者。七、災害疏散、參與救災、緊急危難或採訪國軍救災新聞之人員。八、備(除)役上將或其配偶因故無法自行就醫者。九、軍事學…
  27. 行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第11條 …準退學、開除學籍、轉學。二、中等學校之軍費生,具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第四十條第五款休學期滿未依規定辦理復學、第九款德行考核未達標準、第十款申請自願退學或第四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經予轉學。三、預備學校之軍費生,畢…
  28.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4條 …、維修經驗。三、創造國內產值及國內就業機會。四、產業、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產學研)合作及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績效。五、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及產品獲原廠認證之證明。六、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七…
  29.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辦理軍品研發及生產,提升醫學教育及研究,提供國軍與民眾醫療及官兵服務,推展國軍福利及文教,推辦軍人儲蓄及官兵急難貸款,落實國軍副食供應等作業,特設置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
  30.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受贈收入。三、接受委託研究、製造、技術移轉及服務收入。四、提供各項服務、加工、產品銷售及勞務收入。五、醫療收入。六、研發特許權收入。七、教學實習收入。八、委託經營之租金及權利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