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4,10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6 / 137 頁
  1.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3條 針對無現營業者或現營業者無繼續經營意願之特殊服務性路(航)線,主管機關得視地方實際需要,以公告方式公開遴選新闢或接續行駛特殊服務性、偏遠、離島或往來東部地區之路(航)線之營運業者。業者依前項規定參與遴選,應提出營運計畫、…
  2.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6條 …管機關應派員抽查考核補貼計畫之執行情況,每月至少二次。受補貼業者未依核定之補貼計畫執行者,主管機關得依附件三之規定,扣減或中止撥發補貼款。受補貼業者在同一年度內個別受補貼路(航)線受扣減六個違約基數以上之處分者,除該路(…
  3.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7條 受補貼業者應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將前半年補貼計畫執行情形報告書連同補貼請款書、受款憑證送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補貼款。但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就作業時程及申請所需書表文件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應就其補貼計…
  4. 行政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第18條 受補貼之大眾運輸業者,應於補貼路(航)線上之場站或運輸工具裝設電腦票證系統,以供補貼監督及稽核。大眾運輸業者未設置電腦票證系統前,主管機關得依其檢具之原始證明文件為之。
  5. 行政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13條 …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免徵通行費之客運業營業車輛,其客運業者有移用或冒用車上設備單元時,停止其違規路線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免徵收通行費優惠。
  6.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備及物品拆移,逾期由公路主管機關代為執行,其費用由該公路經營業者負擔。
  7. 行政交通部公路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 第4條 …之應回收物品回收處理業(以下簡稱回收處理業)或車輛拍賣、保管業者處理。前項公路監理機關與其委託之回收處理業或車輛拍賣、保管業者應訂定契約,契約格式範本由交通部公路局另定之。公路監理機關依本條委託代保管之回收處理業以經向環…
  8. 行政交通部公路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 第5條 公路監理機關或其委託之回收處理業、車輛拍賣、保管業者收受移送之沒入車輛或物品時,應逐筆登記並開具收據,其屬車輛者應過磅並拍照存證交付移送機關。移送機關須併同違規單之移送聯,移送管轄之處罰機關處理。代保管之沒入車輛或物品,…
  9. 行政交通部公路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 第8條 …予銷毀之回收處理業。公路監理機關與回收處理業或車輛拍賣、保管業者訂定之契約,其廢鐵銷售價款及拍賣所得價金,扣除拍賣費用、搬運費、保管費、壓毀工資及其他有關之必需支出後之餘額,由公路監理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
  10.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如下:一、汽車運輸業、經營機車租賃業者、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鐵路運輸業及國營鐵路運輸機構經管車站及站區旅運服務商業設施業者。二、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觀光遊樂業。…
  11.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4條 …關對汽車運輸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鐵路運輸業、經營機車租賃業者與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及基準如下:一、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自中華民國一百零…
  12.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5條 …補貼,由稅捐稽徵機關於送達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上載明應納稅額、業者應負擔之稅額及主管機關應補貼之金額,並將應納稅額及應補貼之金額彙總列冊送請主管機關撥付補貼款給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列為使用牌照稅收入。
  13.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6條 …府推動防疫旅宿;補助提供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入住之防疫旅宿業者。十四、對旅行業、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民宿,為維持營運資金之融通貸款利息得予以補貼。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十二款至第十…
  14.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對在臺承攬國際郵輪之旅行業、國際郵輪業者、國際郵輪場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及國際商港港區承租土地業者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及基準如下:一、獎助國際郵輪在臺承攬旅行業操作複合母港航線。二、國際郵輪業者因營業需要於我國…
  15.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8條 …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航空站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承接各級航空器維修之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之補貼項目及基準如下:一、國籍及非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一)國內航…
  16.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港口棧埠作業業者、引水人、委託之驗船機構、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及經營國內航線之國際郵輪業者,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生費用得予補貼。
  17.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線、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含小三通固定貨運航線)之船舶運送業者、兩岸海運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及經營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之船務代理業者因配合政府政策停航者,其補貼項目及基準如下:一、兩岸海運直航固定客運航…
  18. 行政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9條 …商或進口人未能於汽車安全性召回改正計畫預定日期完成召回改正作業者,得於屆期前三十日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專業機構申請延長,由專業機構審查後報請交通部同意,並以延長一次為限。
  19. 行政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 第2條 …關證明文件之申請,自交通事故發生日起二個月內,暫不予核准屬該業者登記名義全部或部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但受害者本人或其配偶、親屬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假處分獲准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公路主管機關,係指汽車運輸業登記所在地之…
  20. 行政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 第5條 …牌照之車輛,以肇事當輛車為優先,其換算金額不足者,經汽車運輸業者提出相關證明,其屬肇事當輛車同一車主實際所有車輛次之,依車輛出廠新舊順序選定之。前項車輛如仍不敷前條所訂之金額時,再依該業者登記名義下之其他車輛,依車輛出廠…
  21. 行政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5條 …通重型機車、普通輕型機車,交通部得參酌天然災害之規模、性質及業者受影響之營運情形,減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其減免之對象、期間及額度由交通部另行公告之。
  22.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12條 觀光旅館業、停車場經營業及旅行業者使用自用或租賃之車輛,以載運其預約乘客為限,均不得任意攬客及另收車費。前項車輛接載預約乘客時,須事先填妥預約乘客名單,交由駕駛人隨車攜帶,以憑稽查,並應在駕駛座右前方擋風玻璃下予以適當標…
  23.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26條 …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觀光旅館業旅行業者接載預約旅客之條件限制準用第十二條規定。一般計程車進入臺北機場及高雄機場接送親屬之條件限制準用前條規定。
  24.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1-1條 …路平臺,整合供需訊息,派遣預約計程車載客服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三、參與試辦業者:經核准參與預約計程車試辦計畫之申請人。
  25.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1-2條 …辦計畫提出申請,經核准並公告於網站後,始得參與試辦。參與試辦業者應遵守第一項公告之試辦計畫所定事項。參與試辦業者所媒合派遣之預約計程車於試辦期間進入機場營運,不受第十條第二款有關應備具機場排班登記證規定及第二十七條有關營…
  26.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1-3條 申請人審查與核准,及參與試辦業者資格之暫停、終止及其他管理措施,得由民航局委託機場公司、委任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高雄國際航空站執行之。前項委任委託事項,應公告刊登於政府公報。
  27.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1-4條 參與試辦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暫停十日至三十日或終止其參與試辦之資格:一、違反該機場之試辦計畫。二、影響該機場營運秩序。
  28.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4條 …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處罰。觀光旅館業、停車場經營業及旅行業者自用之車輛,違反第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情事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處罰。
  29. 行政車輛編用辦法 第12條 …內政部民防業務主管機關之需求計畫,預先調派空襲救護輪值車輛於業者所在地待命,聞空襲警報音響,即依編用執行機關預先排列之輪值表,向指定單位報到,接受運輸任務。該車輛於空襲期間所需通行識別標誌,由內政部民防業務主管機關製發。…
  30. 行政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21條 …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之汽車、農機、重機械或機械科系畢業者。(二)經考領有同類或較高級類汽車檢驗員證者。(三)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照者。三、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講師:年滿二十五歲,領有汽車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