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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主管機關。
  2.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銷貨、勞務收入。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
  3.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擴充及改良各項作業設備之支出。二、銷貨、勞務成本之支出。三、收容人因作業或職業訓練致受傷、罹病、重傷、失能或死亡之補償金。四、依法提撥補助、補償之支出。五、收容人技能訓練之支出。六、補助收容人及其家…
  4.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十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派員兼任之;其餘委員,聘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本部矯正署署長、中央主計機關代表一人、學者專家…
  5.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一人、副執行秘書二人,幹事及工作人員若干人;各矯正機關辦理本基金業務,亦得置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本部或所屬機關現職人員派兼之。
  6.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五、其他有關事項。
  7.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8.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9.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0.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11.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5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12. 行政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6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13. 行政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第8條 …(四)中小企業互助保證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政業務事項。(六)中小企業創業育成信託投資業務推動事項。(七)中小企業開發公司業務督導及協助事項。(八)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之規劃及推廣事項。二、馬上解決問題…
  14. 行政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第9條 …事項。三、應付歲出款之申請保留及決算之編製事項。四、本處有關基金會計制度之擬訂及預決算與財務收支審核、編報事項。五、原始憑證之審核,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簿籍之登記及會計報表之編報事項。六、本處現金及財務出納保管之檢查事項…
  15.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4條 醫療補償金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原執行機關申請,由機關作業基金業務外費用項下支付:一、醫療機構出具之診斷書。二、醫療相關收據正本。申請失能或死亡補償金應由機關檢具下列文件報請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管理會核准後發給:一、申請補償…
  16. 行政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5條 …通知人拋棄或通知後逾六個月或公告後逾一年無人領受者,歸入作業基金。補償金由最近親屬領受時,應按收容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之順序發給之。
  17. 行政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57-1條 …分之三十充作改善受處分人生活設施之用,其餘百分之七十撥充作業基金。第一項提充犯罪被害人補償之費用,應專戶存儲;前項為改善受處分人生活設施購置之財產設備,免提折舊。
  18.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條 …則辦理。前項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但財團法人得因實際業務需要,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19.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 第21條 …括流動負債及非流動負債。三、淨值:指資產減去負債之餘額,包括基金、公積、累積餘絀及淨值其他項目。四、收入: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淨值,包括業務收入及業務外收入。但不含捐助(贈)人投…
  20.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報核事項。(六)關於辦理本處作業基金運用之行政協調及財務事項。(七)關於本處及所屬單位各項收入之統計分析及代收款項之報核事項。(八)關於本處及所屬單位財產之彙編及產權憑證保管事項。(九)關於本…
  21.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7條 …事項。(八)關於所在區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勞工保險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督導事項。(九)關於所在區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勞工教育之督導及推行事項。(十)關於所在區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勞工福利之督導及推行事項。(十一)關於所在區在區內營業…
  22.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位預算之彙編及所屬各分處單位預算之審核事項。二、關於本處作業基金預算之彙編及其附屬單位預算之審核事項。三、關於本處預算分配之彙編、所屬各分處預算分配之審核及預算分配之修正事項。四、關於本處收支帳簿之登錄、結算與會計報告之…
  23.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組織通則 第2條 …執行及督導事項。二、水資源調配、協調、仲裁、水權登記與管理、基金管理運用及水利設施檢查、維護事項。三、水庫安全、經營管理與集水區保育及治理事項。四、水文觀測及資訊系統研究發展運用事項。五、水資源工程之興辦、設計、用地取得…
  24. 行政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條 本院創立基金為新臺幣十億元,除由中央政府及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分年共捐助九億元外,其餘一億元由工商界捐助之。
  25. 行政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4條 本院經費來源如左:一、創立基金運用之孳息。二、政府之捐助。三、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四、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26. 行政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加強科技產業園區與產業園區之開發及管理,特設置經濟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7. 行政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管理機關;其下分別依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及產業創新條例之規定,設置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及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二個基金,編製附…
  28. 行政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入。三、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收入。四、其他有關收入。
  29. 行政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支出。二、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支出。三、管理及總務支出。四、其他有關支出。
  30. 行政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工作由本部現職人員兼辦之。